建国初,政协会议确定的中央人民政府和 政务院分别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7 11:16:54
建国初,政协会议确定的中央人民政府和 政务院分别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建国初,政协会议确定的中央人民政府和 政务院分别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建国初,政协会议确定的中央人民政府和 政务院分别是负责什么工作的
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到1954年 9月15日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召开前的最高国家政权机关.包括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和由它任命并受其领导的政务院、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署等机构 .1952年11月15日增设中央人民政府计划委员会.
所以政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的一部分
中央人民政府对外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 ,对内领导国家政权.其职权是:制定和解释法律,颁布法令并监督其执行;规定国家的施政方针;废除或修改政务院与国家的法律、法令相抵触的决议和命令;批准或废除中华人民共和国与外国订立的条约和协定;处理战争及和平问题;批准或修改国家预算决算;颁布国家的大赦令和特赦令;制定并颁发国家的勋章和奖章,制定并授予国家的荣誉称号;依法任免政府工作人员、驻外代表、人民革命军事委员会成员和人民解放军主要领导人员、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署的成员;筹备并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49年9月,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代行人民代会大会职权,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人民政府组织法》.在全国政治协商会议闭会期间,中央人民政府委员会暂行国家最高权力,统辖新中国最高立法、行政、司法、军事权,是典型的议行合一体制.政务院是中央人民政府下属国家政务的最高执行机关.政务院下设政治法律、财政经济、文化教育、人民监察四个委员会,以及31个部门管理国家行政工作.政务院初步形成按行业或产品来设置经济管理部门的组织管理模式.
1954年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即中央人民政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