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5月1日以前关于酒驾的法规,要全面一点的,尤其是对于酒后驾车而没有醉酒的司机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0 08:48:42
2011年5月1日以前关于酒驾的法规,要全面一点的,尤其是对于酒后驾车而没有醉酒的司机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2011年5月1日以前关于酒驾的法规,要全面一点的,尤其是对于酒后驾车而没有醉酒的司机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2011年5月1日以前关于酒驾的法规,要全面一点的,尤其是对于酒后驾车而没有醉酒的司机的处罚是怎么样的?
2011年2月25日,《刑法修正案(八)》正式通过,并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实施.这也意味着,今后凡是在道路上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一旦被查获,将面临着最高半年拘役的处罚.其性质也由过去的行政违法行为衍变为刑事犯罪行为. 而公务员醉驾几乎等同于砸掉自己的“铁饭碗”.《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第17条第二款规定, 行政机关公务员依法被判处刑罚的,给予开除处分.
修正后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条规定,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饮酒后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并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