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代史西方侵略中国SS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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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西方侵略中国SSS
近代史西方侵略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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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代史西方侵略中国SSS
?近代传教士与西方列强(之三)
http://news.sina.com.cn/china/2000-09-29/131353.html
参与不平等条约的制定
《南京条约》鸦片战争后签订了《南京条约》.由于英国的要求,中英双方在广州和香港继续商谈,又订立了《五口通商章程》和《五口通商附粘善后条款》(又称《虎门条约》).条约规定中国开放广州、福州、厦门、宁波、上海五处为通商口岸;赔款二千一百万元,作为赔偿英商被毁鸦片与英军军费;割让香港;中国关税税率不得自行改变、不能自己作主;外国人在中国不受中国法律管束,享有领事裁判权等,并给外国传教士在中国传教的特权.在《南京条约》的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始终有传教士参与.英方签约的全权代表是率舰攻进长江打到南京的英军司令璞鼎查.在谈判过程中,他的四个得力助手都是传教士,他们是郭实腊、马儒翰、英国圣公会的李太郭(George Tradseent Lay)和英国伦敦会的麦华陀(Walter Henry Medhurst Jr.).郭实腊和马儒翰不仅是谈判的主要代表,而且包办了条约的起草工作,多次就条约的具体内容与中方代表讨价还价.他们对中方代表极尽勒索讹诈之能事,取得了比原定计划更多的特权和赔款.谈判一开始,马儒翰就说,"今日之事,非昔日可比,必须打破了南京,一路上去,打了安徽、江西、湖广,取了四川,一面分兵由天津攻到北京,才好讲话."他还代表英方向清政府代表提出停战条件:首先要中国皇帝认错,其次为不攻打南京城付赎城银300万两,再者赔烟价、赔战费3000万两,还要开辟通商口岸.马提出,若接受这些条件,"即可罢兵息战".特别恶劣的是,条约的中文稿不是中方的人而是传教士草拟的.中方代表曾对条约中的"赎城"一词存有异意,建议"另换字样",但遭到马儒翰的拒绝.
《望厦条约》中美《望厦条约》的签订,也是得力于传教士.1844年,美国传教士裨治文在中英条约刚一签订时,就怂恿美军司令加尼向清政府勒索最惠国待遇.伯驾则专程赴美游说美国政府派使节去中国与中国皇帝签订条约.他提出六大理由,都是基于美国侵略者的利益.他指出"不应该忘记,一个年值1200万美元的贸易是值得保持并加以保护的."1843年3月,美国任命加勒.顾盛(Cabeb Cushing)(其兄弟约翰.顾盛长期在中国从事鸦片走私)为全权代表,在三艘战舰的随行下来到中国.传教士伯驾与裨治文得到差会的许可,任使团中文秘书.清政府原本不愿意与美国签约,但伯驾为顾盛出谋划策,让使团用战舰进行威胁,并不断地向使团提供中方的信息和动向,使美国使团能有的放矢地用武力进行恫吓,迫使清政府坐到谈判桌上来.美国方面起草了条约并译成中文,伯驾与裨治文参与了谈判.伯驾在日记中写道:"在第一次谈判当中,我们谈到条约草案第十七款,关于’美国人民得在通商口岸租地自行建楼并设立医院及殡葬之处’……’医院’与’殡葬’之间加入了’与礼拜堂’的字样……当这个有楔子作用的’与礼拜堂’字样加入中美条约成为第十七条款时,我感到单为成就这一点而服务,虽一生勤劳也是值得的."这为不平等条约中加进传教内容开了路.伯驾还提到,"凡是像对条约有关的任何问题所有建议,只要是我已经想清楚了并决定下来了,他(指顾盛)无不乐意采纳."在谈判过程中,伯驾还利用他曾为中方谈判成员潘仕成的父亲动过手术,从潘处获得中国谈判使团的内幕情况,以致美方在谈判中处处主动.一个传教士说,"欧洲人用大炮都轰不开的中国大门,伯驾医生用一把外科手术刀就把它撬开了."在传教士伯驾、裨治文和卫三畏的协助下,中国政府被迫接受了比《南京条约》更为苛刻的中美《望厦条约》.这个条约除了割地赔款之外,几乎包括了英国所订条约中的一切内容.有些条款比英国的条约更损害中国的主权.《南京条约》中对于"协定关税"说"秉公议定则例",较为含糊.而《望厦条约》则明确地说,"倘中国日后欲将税例更变,须与合众国领事等官议允."半殖民地中国的"协定关税"制度是由美国人确立起来的.对于领事裁判权也做了规定,包括一切刑事案件和民事案件在内,地区也不限于通商口岸,在中国的美国人,如果因事被人控告,不管控告者是谁,"中国官员均不得过问",只能由美国的领事处理.半殖民地的中国领事裁判权,也是由《望厦条约》进一步确定的.《望厦条约》还规定,美国人可以在中国通商口岸设立医院、教堂等,为美国取得了"最惠国"待遇的特权.自此,美国第一个在中国获得治外法权、传教权和置买地产权.美国使团专使顾盛在给美国一位参议员的信中说,"确实在最近与中国谈判中,最重要的,如果不是最不能缺少的工作,是由美国传教士,尤其是裨治文博士和伯驾医生所担任.他们具有罕见的资格通晓中国的语言,使他们能胜任使团的翻译.他们对中国和中国人那种深切的了解,使他们成为难能可贵的顾问."伯驾由此建功而步步高升,于1855年被认命为美国第一个传教士驻华公使.
《黄埔条约》法国传教士在中法《黄埔条约》的签订过程中,也是"功不可没".鸦片战争以后,法国眼红英国、美国在不平等条约中取得的许多特权,1843年,法国传教士安若望(Baldus)向巴黎发出呼吁:"法国屡屡参与其他并不重要的外交事务,不惜花费巨款,派遣舰队和军队,如欲为我们取得在华传教自由,岂非轻而易举?"法国传教士古伯察也表示:"既然英国可以为了维护少数商人的利益,毫不迟疑地派遣军舰追偿几箱焚毁了的鸦片的损失,法国的传教士受到迫害、残杀,法国为什么不可以进行有效干涉呢?"在法国传教士的力促下,法国政府第二年即1844年,派遣使臣拉萼尼(Lagrene)率领兵船七艘、轮船一艘来到中国.于1844年10月24日强迫清政府在停泊于黄埔的一艘法国兵舰上签订了不平等的中法《黄埔条约》.法国除取得中英、中美条约中规定的全部特权外,还在第二十二款中规定法国人可在五口建造教堂,"倘有中国人将佛兰西礼拜堂、坟地触犯毁坏,地方官照例严拘重惩."这样,清朝政府就被迫负起了保护法国人在中国传教的责任.但法国还不满足,1845年,拉萼尼坚持必须由皇帝正式颁布命令,对天主教驰禁.并用炮舰相威胁,说还有兵船续来,"两国之事,正未可知".清政府被迫让步.1846年,皇帝上谕:"天主教既系劝人为善,与别项邪教迥不相同,业已准免查禁.""各省地方官如滥行查拿,即予以应得处分".还要求"所有康熙年间,各省所建之天主堂,除改为庙宇民居……准其还与该处奉教之人."封建统治者在外国的压力下做出这个让步后,传教成了外国侵略势力渗入中国内地的一个重要武器.从此,法国传教士在华的活动更加猖狂,肆无忌惮.中国近代史上的教案多系法国传教士肇事而起.
现今基督徒辩称,西方国家的侵略中国不能与基督信仰画上等号,西方国家不等于基督教
但我的疑问是,如果西方国家的侵略中国是不符合基督信仰不符合圣经的,
当西方国家侵略中国时,欧洲各基督教会与教廷为什么并不反对谴责其政府的侵略行为,反而参与其中趁机来威胁中国开放给与其传教和种种利于传教的特权呢?
基督徒可以辩称当时西方国家不代表基督教,但是我质疑的是当时基督教会的作为
这个问题让网友大家一起思考
基督教的进入中国是伴随着侵略进入的,如果那些传教士地下有知,看到现今一大堆中国人信基督教,一定笑得乐不可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