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求500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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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昌族
  风俗习惯
  阿昌族份苏阿昌族男子穿蓝、白色或黑色对襟上衣,下穿黑色裤子,也有穿左大襟上衣的.妇女服饰因地而稍有不同,每逢节日盛会都喜欢佩戴各种银饰.已婚妇女一般穿裙子,上穿窄长袖对襟衣,用青布包头;未婚妇女穿长裤,上身为浅色对襟衣、盘辫.食物以大米为主,还有薯类、蔬菜、肉类等,嗜酸性食品.过去青年男女有嚼槟榔的习惯,牙齿往往被染成黑色.住房多为砖瓦、木石结构的四合院建筑,正屋住人,两边厢房楼上堆粮食等生活资料,楼下是猪圈、牛栏.村寨内房屋较整齐.寨间交通要道一般都是石板或碎石路,往来方便.男子出门随身携带褙袋和长刀.男女都习惯肩挑货物,长途运输多用骡马.阿昌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婚前恋爱自由,盛行“串姑娘”,但婚姻缔结由父母包办.过去一般是同姓不婚,但长期以来与汉、傣等族通婚的却较普遍.盛行夫兄弟婚的转房制度.寡妇可以改嫁,但不能带走夫家财产,其子女亦归夫家扶养.人死后一般行土葬,非正常死亡的必须火葬.
  阿昌族人民性格开朗,又十分讲礼好客.他们待客礼仪中盛行使用茶坛,这是一种煮茶的土陶用具.到阿昌族家中去做客,主人会先拿出酒壶倒上一小盅酒为来客洗尘,随后又拿出茶坛,放上茶叶,倒上开水,放到炭火上煮一会,煮好之后倒进茶杯里,主客一道喝茶交谈.
  白 族
  风俗习惯
  白族基本上实行一夫一妻的小家庭制.儿子成婚后即行分居,父母一般从幼子居住.在地主阶级中,有少数是“四代同堂”的大家庭.同宗同姓不通婚,但例行姑舅表婚.婚姻一般由父母包办,要门当户对.有女无儿的可以招赘,无儿无女的也可以抱养同族弟兄的子女(过继)或养子.赘婿和养子要改名换姓,才能取得财产继承权.
  白族在元代以前盛行火葬.元代以后,因受汉族的影响而改为土葬.丧葬仪式一般比较隆重.
  平坝地区白族人民主食稻米、小麦,山区的则以玉米、养子为主.白族人民喜吃酸、冷、辣等口味,善于腌制火腿、弓鱼、油鸡棕、猪肝酢等菜肴,又喜吃一种别具风味的“生肉”或“生皮”,即将猪肉烤成半生半熟,切成肉丝,佐以姜、蒜、醋等拌而食之.白族人民还喜喝烤茶.
  白族服饰,各地略有不同.大理等中心地区男子头缠白色或蓝色的包头,身着白色对襟衣和黑领褂,下穿白色长裤,肩挂绣着美丽图案的挂包.大理一带妇女多穿白色上衣,外套黑色或紫色丝绒领褂,下着蓝色宽裤,腰系缀有绣花飘带的短围腰,足穿绣花的“百节鞋”,臂环扭丝银镯,指带珐琅银戒指,耳坠银饰上衣右衽佩着银质的“三须”、“五须”;已婚者挽髻,未婚者垂辫于后或盘辫于头,都缠以绣花、印花、或彩色毛巾的包头.
  白族住屋形式,坝区多为“长三间”,衬以厨房、畜厩和有场院的茅草房,或“一正两耳”、“三方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的瓦房,卧室、厨房、畜厩俱各分开.山区多为上楼下厩的草房、“闪片”房、篾笆房或“木垛房”,炊爨和睡觉的地方常连在一起.
  保安族
  风俗习惯
  保安族人民的风俗习惯明显地受到伊斯兰教教规的约束.同时,由于历史上与邻近民族长期杂居,在一定程度上受到了外族文化,特别是回、汉民族的影响.
  保安族的家庭,过去多为为家长制的大家庭.现在,已完全被一夫一妻制的小家庭所取代.家庭中父母为绝对权威,对子女婚姻实行父母包办.解放前,保安族不与非伊斯兰民族通婚,而且不同教派之间通婚情况也罕见.习惯早婚.还要取得教主的许可.不过,这种情况现在已有所改变.男方从说婚到结婚,至少要送两次彩礼,礼金很重.第一次说亲时,称“定茶”;第二次在举行婚礼前,称为“干礼”.结婚选在“主麻日”.新娘过门后,三天不吃夫家饭菜,而是由娘家送来.
  保安族的的饮食多以小麦、青稞和玉米为主,一般做成馒头、面条、油香、馓子等;肉食只吃羊、牛肉,忌食血和猪、马、驴等非反刍动物的肉和血以及凶禽猛兽.
  保安族服饰有特殊的地方.男子喜戴号帽(白布圆小帽),穿白衫,套青布坎肩.在节日时戴小礼帽,穿翻领大襟藏式长袍,束腰带,系腰刀,足登长筒马靴.妇女多喜穿紫红、绿色等色彩鲜艳的灯芯绒衣裤.现在,也有许多妇女仿效汉族妇女,头上系各色纱巾.
  保安族人民以村落聚居,住房多为土木结构的低矮平房,房院相互连结,坐落有序,颇具特色.
  布朗族
  风俗习惯
  布朗族的服饰,各地大同小异.男子穿对襟无领短衣和黑色宽大长裤,用黑布或白布包头.妇女的服饰与傣族相似,上着紧身无领短衣,下穿红、绿纹或黑色筒裙,头挽发髻并缠大包头.景东布朗族妇女的着装已与当地汉族基本相同.过去布朗族男子有纹身的习俗,四肢、胸、腹皆刺染各种花纹.布朗族人民主食大米,辅以玉米和豆类.饮食喜酸辣,并嗜好烟酒.妇女有嚼槟榔的习惯,并以牙齿被染成黑色为美.布朗族的住房建筑为干栏式竹楼,分上下两层,楼下关牲畜,楼上住人.
  布朗族的婚姻实行氏族外婚和一夫一妻制,纯情的少男少女恋爱和婚姻都比较自由,但也有受到父母干涉的现象.布朗族的丧葬习俗各地基本相同.人死后,请佛爷或巫师念经驱鬼,三日内出殡.一般村寨都有公共墓地,并以家族或姓氏划分开来.通行土葬,但凶死者,有的地方行火葬.
  布依族
  风俗习惯
  布依族的服饰特色是洁净淡雅和庄重大方.男子穿对襟短衣或长衫,包蓝色或白底蓝方格头巾.妇女大多穿右大襟上衣和长裤,或套镶花边短褂,或系花围腰,也有着大襟大领短袄,并配蜡染百褶长裙的.节日里还佩戴各种银质首饰.布依族村寨多依山傍水或建于河谷平坝上.富有地区特点的“干栏”楼房,上层住人,下层圈牲畜和存放柴草.
  布依族的婚姻实行一夫一妻制,近亲不婚,但流行“姑舅表婚”.建国前,布依族地区还盛行“赶表”习俗.未婚男女可以利用节日、赶场或外出劳动的机会,聚集在一起对歌,女的看中男的 就把自己事先精心绣好的绣球,抛给对方,如男的同意,即相约到会场不远的地方,对唱山歌,倾吐爱情.但在封建制度下,情人们很难结成终身伴侣,建国前缔结婚姻须门当户对,重彩礼.父母包办的早婚称“背带亲”.布依族有些地区还盛行“转房”的婚姻制度.流行“不落夫家”.或称“座家”的习俗.布依族的葬礼在近代实行棺葬,须请巫师开路,有砍牛办斋超度死者的,谓之“打嘎”.
  朝鲜族
  风俗习惯
  朝鲜族的婚姻为一夫一妻制.按照传统习惯,近亲、同宗、同姓不婚.“男主外,女主内”是一种普遍习俗.父子关系是一切人伦关系的基础.讲求父慈子孝,长子赡养父母.社会上老人受到尊重,人们非常鄙弃不孝不敬的人和行为.多数地区居民实行土葬,散居在城镇的则实行火葬.
  朝鲜族比较喜爱素白服装.妇女服装为短衣长裙,叫“则高利”和“契玛”.男子服装为短上衣,外加坎肩,裤腿宽大.外出时多穿斜襟以布带打结的长袍,现在改穿制服或西服.
  朝鲜族的主要食粮一般是大米、小米,京渍(即辣泡菜)是不可缺少的菜.喜爱吃打糕、冷面、大酱汤、辣椒和狗肉.现在不少人学习汉族烹饪技术.
  朝鲜族的村落,多位于山坡下的平地上.村内房屋的建筑面向东南、南和西南.有瓦房与草房,房墙外多刷白色.房内一般分寝室、客室、厨房和仓库等.室内有平炕,进屋脱鞋,席炕而坐.近年来家庭中的陈设日渐讲究.朝鲜族人民非常讲究礼节,注重卫生,尤忌随地吐痰.房子、餐具、衣被等都很整洁.
  达斡尔族
  风俗习惯
  达斡尔族实行一夫一妻婚制,恪守氏族外婚制原则.结婚分订婚、送彩礼、迎亲等步骤.死者土葬于氏族或家族墓地,长者葬礼隆重,族众和娘亲参加吊唁和祭奠.
  达斡尔族的村庄具有独特风格,多依山傍水,院落整齐.高大的“介”字形草房都朝南.内壁和天棚多有装饰,房外围着用红柳条编织的各种花样的篱笆.
  达斡尔族主食为加牛奶的稷子米饭和荞麦面、饼等,肉食的制作以晒肉f和煮烤肉为主.男子夏穿布衣,外加长袍,用白布包头,戴草帽,足踏“奇卡米”(皮靴);妇女穿长袍,以蓝色为主,夏日喜穿白袜、花鞋.他们最大的节日是春节,节日里都着盛装,逐户拜年,妇女们互赠礼物.
  傣族
  风俗习惯
  傣族的家庭和婚姻过去带有明显的封建色彩,其特点是等级内婚.土司之间实行严格的等级内婚,盛行一夫多妻.广大农民实行父权制的一夫一妻小家庭,家庭成员为父母与未婚子女.青年男女婚前社交活动相当自由,可以自由恋爱.未婚青年在节日里或盛会场合“串布少”(找未婚女子谈情说爱)很盛行.流行召赘上门的习俗.通行土葬,贵族与贫民的葬地是严格分开的.和尚、佛爷死后,先行火葬,再用瓦罐盛骨灰埋于寺后.
  傣族服装,男子着无领对襟或大襟小袖短衫,下着长管裤,冷天披毛毡,多用白布或青布包头.纹身的习俗很普遍,男孩到十一、二岁时,即请人在胸、背、腹、腰及四肢刺卜各种动物、花卉、几何纹图案或傣文等花纹以为装饰.妇女传统着窄袖短衣和筒裙.西双版纳傣族妇女,着白色或绯色内衣,腰身细小,下摆宽,下着各色筒裙.芒市等地妇女,婚前着浅色大襟短衫,长裤,束小围腰,婚后改着对襟短衫,黑色筒裙.内地傣族妇女服装与边疆大体相同,但有地区性特点,往往因此被其他民族呼为“花腰傣”、“大袖傣”等.
  傣族的饮食以大米为主,德宏地区的吃粳米,西双版纳等地的爱吃糯米.喜饮酒和食酸辣,好吃鱼虾等水产.普遍有嚼槟榔的习惯.村寨大多建于平坝近水的地方,翠竹掩映,溪流环绕.干栏式建筑是傣族住房的特点,分上下两层.德宏多数地区傣族住平房,土墙茅顶,呈四合院.
  德昂族
  风俗习惯
  德昂族的服饰具有浓郁的民族特色,表明了本民族特有的审美观及其对美的追求.德昂族妇女服饰的别致在于以“藤篾缠腰”为饰.传说古时候德昂女子是满天飞的,男子为了将女子拴住,便用藤篾做圈,套在女子腰上,久之而成俗.德昂族妇女成年后,在裙子的腰部佩戴上五六圈或十余圈,甚至二三十圈藤篾制的“腰箍”.腰箍宽窄粗细不一,多漆成红、黑、黄、绿等色,有的上边还雕刻着花纹图案,有的还包上银或铝皮.德昂族妇女的裙子多为彩色横纹长裙,上可遮胸,下及踝骨,并织有鲜艳的彩色横线线条,不同支系在色彩、条纹上有显著的区别.德昂族妇女的头饰很特殊,妇女不留头发,剃光头,绕包头,包头两端如发辫垂在背后.有的德昂妇女婚后留发,戴黑布包头.德昂族的装饰品中尤为引人注目的是五色绒球.在缝制衣服时,要在下半部用红、黄、绿等色水绒球镶上一周长方形的空格,中间再绣上花.男女包头巾两端也都钉上一些绒球,耳坠、挂包皆以绒球装饰.更为独特的是青年小伙子在胸前挂一串五色绒球,姑娘则在衣领之外装饰绒球.男子头裹黑布或白布包头,带大耳坠,银项圈,多穿蓝黑色大襟上衣,裤短而宽大.现在青年发式与汉族相同,已不戴沉重的首饰.男子有纹身的习俗,一般在脚部、臂部或胸部,刺以虎、鹿、鸟、花草等动植物图案,作为装饰.德昂族大部分地区以大米为主食,辅以玉米、养子、豆类.个别地区以玉米、养子为主食.普遍喜欢饮浓茶,茶是待客必不可少的佳品.德昂族有嗜好草烟和嚼槟榔的习惯.竹楼是各地德昂族共同的住宅形式.在德宏等地是一家一院,主房楼上住人、煮食、贮藏粮食等,楼下关牲口,附房用作堆放柴草和安装舂米用的脚碓.镇康地区若干小家庭同住一幢房子,房内中间有宽敞的走道,两旁为各小家庭住宅,间壁而居,各有火塘,所以竹楼较大,有的占地近四百平方米.现在部分德昂族的住宅与附近汉族的平房一样,多家同住的大竹楼也已为各家各户的小竹楼所代替. 德昂族实行一夫一妻制,同姓不婚,很少与外族联姻.男女婚前享有恋爱自由,姑娘选择对象有一定自主权,但最后要征得父母同意.结婚时,男家要给女方一定聘礼.若夫妻不睦,男方提出离婚,只要出几斤米、几元钱,请村寨头人祭神权后,即可通知女方回娘家.女方提出离婚,要赔偿男方聘礼.新中国成立后,这种情况已发生变化.德昂族行土葬,村寨有公共墓地.但久病或孕妇难产而死的则用火葬.
  东乡族
  风俗习惯
  东乡族在传统婚姻关系上,还保留尊从“阿哈交”观念的婚俗,所谓“阿哈交”,是一种宗族或家族的残余形式.一个“阿哈交”包括有血缘关系的上百户不等,辈份最高的年长者,称为“当家”.同属于一个“阿哈交”的男女不能婚配,违者将受到谴责.寡妇再嫁,同辈亲属有优先权.包办婚姻为主.男女十六七岁就可举行婚礼,但现在按我国《婚姻法》法定年龄结婚的男女越来越多.婚礼仪式带有宗教气氛.
  在服饰方面,最近几十年来,变化较大,并开始与汉族和回族的服饰相近,其特点主要表现在头饰上.男子一般戴白色或黑色的无檐小帽,称“号帽”;妇女一般戴丝、绸制成的盖头”,少女及新婚少妇戴绿色的,中年妇女戴青色的,年老妇女戴白色的.盖头一般要长到腰际,头发全部被盖住.现在一些参加工作的年轻妇女,为了劳动和工作方便已不再戴盖头,而喜戴一顶白色小帽.东乡族男子不喜留长发,但习惯留胡须,这与回、保安和撤拉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不一样.据说,穆斯林男子,到适当年龄留有胡须,同教者见到都要以礼相待.
  东乡人的基本饮食,以小麦、青稞、玉米和豆类、洋芋(马铃薯)为主食.通常人们的面食种类有:“馒头、面条、油香等.最负盛名的“拉拾哈”(“拉面”或“刀削面”)、炸油香、“尕鸡娃”和手抓羊肉等饮食为招待客人的重要食品.其中吃“尕鸡娃”很有讲究,把整鸡各部位分为13个等级,“鸡尾”最珍贵,一般给席上的长者或尊贵客人吃.
  东乡族人民也很讲礼节,热情好客,尊老爱幼,讲究卫生.老人居上方.在就餐中,老不食,晚辈不得动手.除老年妇女外,妇女一般不与男子同桌吃饭.客人上炕需脱鞋,女客可不脱.东乡人待客一般不与客人一道同餐,只站在炕沿招待,以示对客的敬重.男宾由男主人招待,女客由女主人招待.
  东乡人因为宗教关系,保持着良好的沐浴习惯.有“大净”和“小净”之分.“小净”每天洗,保持手、脚、口腔、面部、鼻孔的干净.“大净”,一周一次,保持全身洁净.每逢节日前,人们普遍要沐浴.在禁忌方面,东乡人因宗教原因,禁食猪、狗、马、骡、驴肉,忌说猪;不食动物的血;禁带污浊之物进入墓地和清真寺;忌用食物开玩笑;忌在人面前坦胸露背;禁忌递烟敬酒.
  人死后,一般行土葬,提倡速葬,少放.
  侗族
  风俗习惯
  侗族人民大都穿自纺、自织、自染的侗布,喜青、紫、白、蓝色.男子装束,近城镇者与汉族无异,唯边远山区略有差别,穿右衽无领短衣,着管裤,围大头帕.有的头留顶发.妇女装束各地互有差别,有着管裤、衣镶托肩、钉银珠大扣、结辫盘头者;有衣长齐膝、襟边袖口裤脚有滚边或花边、挽盘发者;有着大襟衣、大裤管、柬腰带、包头帕、挽头髻者;有着对襟衣、衬胸布、围褶裙、系围腰、着脚套或裹绑腿、髻插银椎者;有宽袖大襟、衣滚绣有龙凤花卉、长裙过膝,梳盘发者;也有着汉装者.一般都喜欢戴银饰.
  侗族人民的饮食以大米为主要食物,平坝地区以粳米为主,山区则多食糯米.普遍喜食辣椒和酸味.自行加工的“醅鱼”、“醅肉”,贮藏十数年不坏.用油茶待客,是侗族人民的一种好客习惯.侗族的村落依山傍水,以南部地区最富有特色.村头寨尾多蓄有古树,溪流上横跨“风雨桥”,寨中鱼塘四布.按族姓聚居,鼓楼耸立其间.住“干栏”房,楼上住人,楼下关养牲畜和堆置杂物.
  “月也”,是这一村群众到另一村作客,并以吹芦笙或唱歌、唱戏为乐的社交活动.农闲斗牛,是集体娱乐之一.届时老少咸集,人山人海,欢声四起,锣鼓喧天,铁炮震动山谷.有外寨客人途经本寨,则阻之于寨边,以歌对答,谓之“塞寨门”.“行歌坐月”又称“行歌坐夜”,是青年男女进行社交和谈情说爱的通称.北部侗族地区称为“玩山”,青年男女在劳动之余,三五成群,相约在山坡上对唱情歌.南部侗族地区称“走寨”,或称“走姑娘”,晚上姑娘们结伴在屋里作针线活,客寨男青年携带乐器前来伴奏对唱,互相倾诉爱情,深情时男女互相“换记”(送礼物)定情,约为夫妻.三江县富禄等地侗族群众常于夏历3月3日或2月2日汇集于广坪上,用一特制火包冲一铁环腾空而起,降落时,让大家抢夺,获得者受重奖,叫做“抢花炮”.
  侗族婚姻为一夫一妻制.姑舅表婚较为流行,姨表兄妹和辈分不同的不能通婚.女子婚后有“坐家”(即“不落夫家”)的习俗.解放前,侗族的社会基本单位是封建家长制的父系小家庭.妇女在社会和家庭中的地位低于男子,妇女禁触铜鼓;男人或长辈在楼下,不准上楼.侗族姑娘在婚后才能享受父母和自己积累的“私房”以及分得少量的“姑娘田”、“姑娘地”.男子继承家业,无继承人的可招赘养子.
  丧葬一般同汉族,行土葬.个别地区还有停葬习俗,人死入殡后将棺材停放在郊外,等本族与死者同年同辈的都死亡以后,才一同择日安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