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宪政?它与宪法的关系?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5 23:08:53
什么是宪政?它与宪法的关系?
什么是宪政?它与宪法的关系?
什么是宪政?它与宪法的关系?
宪政是一种以法治为形式、以民主为基础、以分权制衡为手段、以个人自由为宗旨的政治体制.按照学者萨托利的说法,只有当一部宪法是以保障个人自由为目的的“保障性宪法”,并能够得到有效施行和维护的时候,施行这样的《宪法》才能称之为宪政.
宪政和宪法的关系:
宪政的概念:是指一种在宪法之下使政治运作法律化的理念或理想状态,它要求政府所有权力的行使都被纳入宪法的轨道并受宪法的制约.宪政的实施首先要限制政府的权力,同时要保障公民的权利.
(1)宪政以“法之法”的宪法为基础;
(2)宪政意味着对于政府权力和公民权利的制度安排,它保障公民权利并制约政府权力;
(3)宪政是法治的政治秩序;
(4)宪政包含着意识形态和文化观念.
宪法的概念:宪法是法的组成部分,它集中反映各种政治力量的实际对比关系,规定国家的根本任务和根本制度,即社会制度、国家制度的原则和国家政权的组织以及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等内容.宪法是根本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宪政和宪法的关系:
从根本上讲,宪政确立与否,不仅仅取决于拥有一部有形的宪法,而更重要的在于与宪政的基本要求相统一的宪法的从价值基础、政权结构及其保障机制等实质内容.
在形式上,宪政有赖于宪法;而在理念上,宪法形式也脱离不了人们对宪政所追求的理想价值成分.宪法一旦颁行就成为实施宪政的依据,指导宪政建设的运行.而宪政所负的使命是,既要实施宪法,又要完善发展宪法.这里,宪法和宪政具有形式和内容的辩证统一关系.宪政对于宪法的意义在于,首先它是防止列宁所说的“虚假宪法”产生的唯一手段.
列宁指出:“当法律同现实脱节的时候,宪法是虚假的;当它们是一致的时候,宪法便不是虚假的.”宪政是宪法的支柱、动力和灵魂,有宪法而无宪政,宪法便失去其真实性、有效性;
其次,宪政是验证宪法“正当性”的关键环节.宪法的“正当性”特指宪法内蕴的应然价值取向,宪法规范应体现公认的立宪主义的宪法观念和精神,表达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总之,实行宪政在正常的条件下,固然是以正当性的宪法为前提,无宪法即无宪政,正当性的宪法是宪政的必要条件,但不是充分条件,而宪政又是宪法的灵魂所在.没有宪政动作,宪法就徒有其名,虚有其表.宪法是依赖宪政来得以实施、维护和发展完善的.宪法权威的树立,宪法的实施、完善和发展是寓于宪政之中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