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助谁帮我解答一道经济法的案例题.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6 00:32:09
救助谁帮我解答一道经济法的案例题.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
救助谁帮我解答一道经济法的案例题.
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乙公司借款10万元,以该音响设备作了质押,双方立有质押字据,并将音响设备交付乙公司占有.养鸡场得款后与县良种站签订了良种鸡引进合同.合同约定良种鸡款共计2万元,养鸡场预付定金4000元,违约金按合同总额的10%计算,养鸡场以销售肉鸡的款项偿还良种站的货款.该合同未约定合同的履行地点.后来,良种站将良种鸡送交养鸡场,要求支付运费,被养鸡场拒绝.因发生不可抗力事件,养鸡场预计的收入未能实现,致使养鸡场不能及时偿还借款和支付货款而与甲公司、乙公司和良种站发生纠纷.诉至法院后,法院查证上述事实后还查明:乙公司在占有音响设备期间,不慎将其损坏,送丙个体户修理,乙公司无力支付丙的修理费1万元,该音响设备已被丙留置.
请问:根据《担保法》的规定,
(1)上述两个担保关系的效力如何?
(2)乙公司与个体户丙之间为哪种合同法律关系?
(3)对该套音响设备,甲公司要求行使抵押权,乙公司要求行使质押权,丙要求行使留置权,应由谁优先行使其权利?
(4)养鸡场无力支付良种站的货款,合同中约定的定金条款和违约金条款可否同时适用?
(5)良种站要求养鸡场支付送鸡的运费,其请求是否合法?
救助谁帮我解答一道经济法的案例题.某养鸡场为引进良种鸡急需资金20万元,遂向甲公司借款10万元,以其一套价值10万元的超豪华音响设备作抵押,双方立有抵押字据,但未办理登记.养鸡场又向
1、质押的效力有限于抵押
2、承揽合同
3、丙最优先,之后乙,最后甲
4、不能,因为都属于对违约行为的惩罚,丙可选择适用对其最有利的一种方式要求养鸡场承担违约责任.
5、合法,未约定履行地,履行地为良种站,由良种站到养鸡场的运费,应有养鸡场承担.
质押的效力有限于抵押
承揽合同
丙最优先,之后乙,最后甲
不能,因为都属于对违约行为的惩罚,丙可选择适用对其最有利的一种方式要求养鸡场承担违约责任。
合法,未约定履行地,履行地为良种站,由良种站到养鸡场的运费,应有养鸡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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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押的效力有限于抵押
承揽合同
丙最优先,之后乙,最后甲
不能,因为都属于对违约行为的惩罚,丙可选择适用对其最有利的一种方式要求养鸡场承担违约责任。
合法,未约定履行地,履行地为良种站,由良种站到养鸡场的运费,应有养鸡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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