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5 13:05:26
论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论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论述马克思劳动价值论的意义.
一、两种本质不同的劳动价值论
英国古典政治经济学创始人配第,从一开始就用需要等量劳动来生产的贵金属和谷物具有同一价值的例子来说明价值量.这是仅仅从生产领域中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出发来说明商品价值的.它计较的是劳动者在生产中的纯主观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数量(古典政治经济学家们在当时还没有形成劳动二重性的概念,因而也就没有抽象劳动的概念),并不考虑这种主观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质量及其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就是耗费劳动即价值的理论的始祖.
马克思则是从商品的交换价值或交换关系出发,才探索到隐藏在商品中的价值.马克思是从分析1夸特小麦=a@①铁出发,指出在1 夸特小麦和a@①铁里面,有一等量的共同的东西.这种共同的东西, 马克思称之为商品的价值.这种共同的东西的实体是什么呢?马克思经过详尽的分析后认为它是抽象的人类劳动.商品价值量的大小就是由其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量的大小来决定的.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并不是现成的出发点,而是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转化变成的结果.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表现了主观具体活劳动耗费所产生的客观社会效果——满足社会需要的有效用的劳动的含量.这一点马克思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说得很明白.马克思说:“商品要成为价值,首先必须是效用.同样,劳动要被看作抽象意义上的人的力量,人类劳动耗费,首先必须是有用劳动.”(注:法文版《资本论》第一卷中译本,第23页.)因此,价值是社会对个体活劳动耗费在商品经济关系中的有效用程度的一种评价.从劳动到价值有一个质和量都要进行转化的客观的社会过程.在马克思劳动价值理论中,有关商品价值这一术语的内涵是很明确的,它指的是商品在交换关系中所表现出来的,那个为一切商品所共有的某种等质的东西,即商品中所包含(凝结)的抽象人类劳动.它已经转化成社会劳动(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而不再是私人劳动(即个别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它和配第所说的商品生产中劳动者所实际付出的具体活劳动耗费(或者如传统经济学所说的各个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加权平均值)在质和量两方面都是有区别的,即“耗费”的活劳动与“凝结”的抽象劳动在质和量两方面都是有区别的.价值仅仅是指“凝结”在某种使用价值中的抽象劳动,马克思在多处不断地阐明“凝结”这一思想.例如,马克思说了:“作为价值的上衣和麻布,不过是同种劳动的凝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8页.)“商品作为价值只是人类劳动的凝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4页.)“这个价值本身才真正表现为无差别的人类劳动的凝结.”(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78页.)“当我们把商品看作价值时,我们是只把它们看作体现了的、凝固了的或所谓结晶了的社会劳动.”(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6卷,第136页.)显而易见,在谈到商品价值时, 马克思总是强调它是商品所包含(凝结)的抽象劳动,而不涉及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但是,这种细微的却是极其重要的区别,在传统的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中并没有引起注意.
二、具体活劳动耗费不是价值
马克思指出劳动过程的简单要素是:有目的的活动或劳动本身、劳动对象和劳动资料.劳动本身是指劳动者的脑、肌肉、神经、手等等的生产耗费,它是形成商品价值的源泉;劳动资料是劳动者置于自己和劳动对象之间,用来把自己的活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的物或物的综合体.劳动者利用物的机械的、物理的和化学的属性,以便把这些物当作发挥力量的手段.此 外,劳动资料还能够克服劳动者生理器官的局限性,极大地增强劳动者的劳动能力,提高劳动的有效性.一般可以把劳动资料看作是人的劳动的传导体,它将人所耗费的劳动传导到劳动对象上去.用传导体来比喻劳动资料传导劳动的作用,也就意味着不使用劳动资料,人类是无法进行劳动的,即劳动过程处于“断路”状态;在劳动过程中,人的活动借助劳动资料使劳动对象发生预定的变化.劳动与劳动对象结合在一起.劳动物化了,而对象被加工了.在劳动者方面曾以动的形式表现出来的东西,现在在产品方面作为静的属性,以存在的形式表现出来.可以认为,劳动对象就是劳动的吸收器,它吸收了由劳动资料传导来的劳动者新追加的劳动,变成了具有新的使用价值和价值的新商品.
劳动过程的不同要素在产品价值的形成上起着不同的作用.劳动者把一定量的劳动通过劳动资料加到劳动对象上,也就把新创造的价值加到劳动对象上.劳动者的劳动是新创造的价值的源泉.但是,形成商品新价值的劳动,既不是指劳动者耗费的劳动,也不是指劳动资料传导的劳动,而是指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或称为凝结、物化在商品中的劳动.这就是马克思所指出的:“处于流动状态的人类劳动力或人类劳动形成价值,但本身不是价值.它在凝固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才成为价值.”(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65页.)当然,另一方面,被消耗的生产资料的价值也成了新产品价值的组成部分,在本文的考察中,暂且不考虑生产资料对新产品价值的贡献问题,这并不会影响我们所要讨论的问题.
如果我们分别用〔劳动〕[,耗]、〔劳动〕[,传]以及〔劳动〕[,凝]代表劳动者耗费的劳动量、劳动资料传导的劳动量以及劳动对象吸收的劳动量,则一般说来,在某一生产商品的整体劳动过程中,上述三种劳动量的质和量都是不相同的.〔劳动〕[,耗] 是处于流动状态的劳动者的具体活劳动耗费,它是形成商品新价值的源泉,但本身并不是价值;〔劳动〕[,凝]是在凝固状态中,在物化的形式上的劳动, 它才形成价值并以抽象劳动的形式计量.所谓商品价值量的大小,指的就是商品中所包含的〔劳动〕[,凝]的量的大小. 通常所说的商品交换关系中的等量劳动相交换,也应是指相等的〔劳动〕[,凝]的量相交换, 而不应是相等的〔劳动〕[,耗]的量相交换. 马克思明确指出:“使用价值或财物具有价值,只是因为有抽象人类劳动体现或物化在里面.那末,它的价值量是怎样计量的呢?是用它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即劳动的量来计量.”(注:《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51页.)所谓“形成价值的实体”指的是抽象人类劳动,对商品交换来说,有意义的也正是商品所包含的“形成价值的实体”的量,即〔劳动〕[,凝]的量,而不应是生产商品时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劳动〕[,耗]的量, 或所谓的生产该种商品的各个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加权平均值,因为各个具体活劳动耗费并不会由于加权的平均后就会发生质变而转化为抽象劳动.所以,具体活劳动耗费不是价值.
马克思说过,商品是天生的平等派,单个商品只是当作该种商品的平均样品.因此,凡属同种同质的商品,不论其生产时的流动状态的具体活劳动耗费的〔劳动〕[,耗]是如何的不同, 都会凝固或物化为等量的抽象劳动,即等量的〔劳动〕[,凝],亦即形成等量的价值. 在现实的商品经济活动中,〔劳动〕[,耗] 只是流动状态的具体活劳动耗费量,借用物理学中的术语,这种具体活劳动耗费量是一种过程量.对于不同的个别生产者来说,由于主、客观的生产条件极不相同,他们生产同种同质单位商品的〔劳动〕[,耗]就很不相同, 也就是过程量是可以很不相同的;而〔劳动〕[,凝]则是已凝固、物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量,它是对社会有效用的劳动量,它才形成商品价值.这种凝固、物化在商品中的抽象劳动量,借用物理学中的术语,则是一种状态量.所谓状态量是指其量值的大小与其具体经历的过程(即过程量的大小)无关,只与结果的状态有关.因此,我们可以看到,在生产商品的整体劳动过程中,两种状态的劳动虽然是有密切关系的,但在质和量的关系上却可以不一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