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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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主要内容
精神文明是人们在改造客观世界的过程中,在主观世界方面所取得的进步,主要表现在教育、科学、文化知识的发达和人们思想、政治、道德水平的提高.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同历史上的精神文明既有历史联系,又有本质区别.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它的发展需要物质文明提供物质条件和实践经验,它的发展又为物质文明的发展提供精神动力、智力支持和思想保证.
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全党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以后,中共中央曾多次郑重指出:我们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一定要努力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是建设社会主义的一个战略方针.
最早明确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在1979年9月25日至28日召开的中共十一届四中全会上讨论的叶剑英准备在庆祝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30周年大会上的讲话中提出的.叶剑英在这个讲话中说,我们要在建设高度物质文明的同时,提高全民的教育科学文化水平和健康水平,树立崇高的革命理想和革命道德风尚,发展高尚的丰富多彩的文化生活,建设高度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这些都是我们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目标,也是实现四个现代化的必要条件.
1980年12月20日召开的中央工作会议,把精神文明建设列为重要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邓小平在题为《贯彻调整方针,保证安定团结》的讲话中指出:“我们要建设的社会主义国家,不但要有高度的物质文明,而且要有高度的精神文明.”“没有这种精神文明,没有共产主义思想,没有共产主义道德,怎么能建设社会主义?”“所谓精神文明,不但是指教育、科学、文化(这是完全必要的),而且是指共产主义的思想、理想、信念、道德、纪律、革命的立场和原则,人与人的同志式关系,等等.”
1981年6月,中共十一届六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又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归纳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道路的十个要点之一,并第一次把党在新的历史时期的奋斗目标概括为建设“现代化的、高度民主的、高度文明的社会主义强国.”
1982年4月,邓小平在中央政治局讨论《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击经济领域中严重犯罪活动的决定》的会议上,作了题为《坚决打击经济犯罪活动》的讲话,第一次提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坚持社会主义道路的“四项必要保证”之一.同年7月,邓小平在军委座谈会上的讲话中,又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主要是使我们的各族人民都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人民.
同年9月,胡耀邦在党的十二大上的报告中,对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了全面的论述,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的重要特征,是社会主义制度优越性的重要表现.把建设高度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作为我们党的奋斗目标的一个方面.把在建设物质文明的同时建设高度的精神文明,作为党的一个战略方针.并指出,是否坚持这样的方针,将关系到社会主义的兴衰和成败.报告把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内容概括为思想建设和文化建设两大方面,指出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全党的任务,也是各条战线的共同任务;共产党的思想建设,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支柱.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又把在全社会形成的文明的、健康的、科学的生活方式,振奋起积极的、向上的、进取的精神状态,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
1986年9月26日,党的十二届六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方针的决议》.决议根据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同中国实际相结合的原则,进一步阐明了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战略地位、根本任务和基本指导方针,指出,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特征,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社会不可缺少的一个重要方面.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是解决社会主义社会主要矛盾、实现社会主义根本目的的要求.是我们坚持社会主义道路,进行现代化建设的最重要保证之一.我们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应当推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促进全面改革和对外开放,有利于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根本任务,是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整个中华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
1996年1月,中央确定把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思想道德文化建设作为十四届六中全会的主要议题.同年10月,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审议并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决议》明确指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马克思主义、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发展教育科学文化,以科学的理论武装人,以正确的舆论引导人,以高尚的精神塑造人,以优秀的作品鼓舞人,培育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社会主义公民,提高全民族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团结和动员各族人民把我国建设成为富强、民主、文明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决议》提出今后15年精神文明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在全民族牢固树立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牢固树立坚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的坚定信念;实现以思想道德修养、科学教育水平、民主法制观念为主要内容的公民素质的显著提高,以积极健康、丰富多采、服务人民为主要要求的文化生活质量的显著提高,以社会风气、公共秩序、生活环境为主要标志的城乡文明程度的显著提高;在全国范围形成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中共十四届六中全会提出,要以提高市民素质和城市文明程度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城市活动;以提高农民素质、奔小康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目标,开展创建文明村镇活动;以服务人民、奉献社会为宗旨,开展创文明行业活动.要大力宣传现代化建设中涌现出来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人物,在全社会形成崇尚先进、学习先进的风气.各项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都要务求实效,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全会还决定,成立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可建立相应的机构.
根据中共中央关于精神文明建设的一系列方针、政策,一个大规模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群众性活动,逐步在全国各地开展起来.
1981年2月25日,全国总工会、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全国文联等9个单位联合发出《关于开展文明礼貌活动的倡议》,向全国人民特别是青少年倡议,开展以讲文明、讲礼貌、讲卫生、讲秩序、讲道德和心灵美、语言美、行为美、环境美为内容的“五讲四美”文明礼貌活动,使我国城乡的社会风气和道德面貌有一个根本改观.随后,一个以“五讲四美”为主要内容的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群众性活动,很快在全国展开.1982年2月14日,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了中宣部《关于深入开展“五讲四美”活动的报告》,确定每年3月为“全民文明礼貌月”.1983年3月30日,中央“五讲四美三热爱”活动委员会正式成立.
1995年,中宣部、农业部在全国农村开展了以创建文明家庭、文明村镇和文明乡镇企业为主要内容的农村群众性创建精神文明活动. 1996年第四季度,铁路、民航、交通、邮电、卫生、内贸、电力、公安、建设、金融等十大“窗口行业”和部门率先实施了以“为人民服务,树行业新风”为主题的创建文明行业活动,相继推出150多项改进服务的措施和300余个文明服务示范窗口单位,受到社会各界的普遍关注和热情支持.1997年1月,新闻界公布了全国新闻系统41家精神文明示范单位,新闻出版署、中国出版工作者协会也联合公布了全国10家新华书店精神文明示范单位.同年5月,民政、工商、旅游、司法、水利等十大行业也相继向社会公布了本行业文明服务示范单位、服务标准和监督措施.
1997年3月,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活动示范点工作正式启动.中宣部公布了100个创建文明城市示范点和200个创建文明村镇示范点.文明城市示范点有55个小区、44条街道和3个城区.文明村镇示范点包括50个县、50个乡和100个村.至此,创建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行业三大创建活动已形成示范点网络,示范点工作已全面铺开.
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进程中,全国各条战线涌现出蒋筑英、罗健夫、朱伯儒、孔繁森、李素丽、李国安、邹延龄等英模人物及张家港市、济南交警支队、徐州市“下水道四班”等创建精神文明的先进典型.
1997年7月,由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部署的“讲文明、树新风”活动在全国蓬勃开展,预示着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正向更广的范围和更深层次上拓展和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