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语翻译翻译 1.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4.所识穷乏者得我欤?5.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00:09:24
英语翻译翻译 1.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4.所识穷乏者得我欤?5.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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翻译 1.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4.所识穷乏者得我欤?5.向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6.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英语翻译翻译 1.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2.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3.万钟则不辨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4.所识穷乏者得我欤?5.向
1.生命是我所喜爱的,大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那么我就只好牺牲生命而选取大义了.2.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使它不致丧失罢了.3.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这万钟俸禄对我有什么增益呢?4.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得到妻妾的侍奉,让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5.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 6.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我就会放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超过生命的,那么可以凭借来保全生命的做法为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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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都得到的话,我就会放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大义也是我所想要的,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都具有的话,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正义。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但想要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也是我所厌恶的,但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超过生命的,那么可以凭借来保全生命的做法为什么不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一切可以躲避灾祸的事情为什么不做呢?根据这个道理,那么有办法求生但是却有人不采用这个做法,根据这个道理,那么可以借此来躲避灾祸却有人不这样做。因此,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东西。不仅仅贤人有这种思想,人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使它不致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便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亡。如果呼喝着给他吃,过路饥民都不会接受;如果用脚踢着给别人吃,乞丐也轻视它。
不管是否符合礼与义就接受优厚的俸禄,这万钟俸禄对我有什么增益呢? 是为了住宅的华美,得到妻妾的侍奉,让我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住宅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得到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愿身死也不接受别人的施舍,如今却为了让所有穷困贫苦的人感激的恩德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难道不可以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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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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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者,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
鱼,是我所喜爱的,熊掌,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是我所喜爱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有人不采用它。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不仅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使它不丢失罢了。 一筒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然而,如果吆喝着给人吃,过路的饿人都不会接受;用脚践踏着给人吃,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呢?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先前有人宁死也不肯接受,如今却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是可以让它停止吗?这就叫做丧失了善恶廉耻的本性。
编辑本段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同时。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的人。取:求取。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同。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嘑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的样子 与:给 21.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常与“不”连用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4.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ei(四声)” 25.奉:侍奉。 26.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7.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8. 已:停止,放弃。 29.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30.是故:因此。 31.能:能够。 32.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编辑本段一词多义
1.而 呼尔而与之。 连接两个动作,承接连词(或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转折连词,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 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 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感激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 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 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人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结构助词 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0莫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则 则凡可以避患者何不为也 那么 得之则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连词,这里表假设
艺术特色,主旨,内容思想:
《鱼我所欲也》(以下简称《鱼》)是一篇传统的语文教材,也是《孟子》一书中的代表篇章之一。但是,不仅很多教师在教学时误把“舍生取义”当作《孟》文的中心论点,而且不少教参和新编教材也多有此误。其实,“舍生取义”既不能统摄《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也不能与《孟子》全书,尤其是《孟子》全篇的思想内容相吻合。<孟子>是记录战国时思想家,政治家,教育家孟轲及其弟子的政治,教育,哲学,伦理等思想观点和政治活动的书,现存七篇,261章。文章特点:气势宏大,论证严密,富有感染力,对后世散文的发展有很大影响。 《鱼我所欲也》文本身的结构和材料所揭示的中心论点应当是: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贤者能勿丧耳”。如果把《鱼》文分成三段来分析,是不难说明这一观点的。 第一段包括两层,从“鱼,我所欲也”到“故患有所不避也”是第一层。这一层的开头两句:“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只是作为一个比喻,借以说明“我”“舍生取义”的果敢,只具有使文章生动形象,鲜明可感,富于气势的修辞效果(孟文的特色之一),完全没有使论点得以证明的论据作用。因为人能“舍鱼而取熊掌”并不能证明人就能“舍生取义”。所以,如果把上述两句换成“果敢地”三字放在“舍生取义”四字的前面作状语,是不影响文章的思想内容和结构的。可见,这一层的重心全在后面的几句话中。后面几句中的“舍生取义”、“不为苟同”、“患有所不避”是同一个意思,即不贪生怕死。这些都是作为事实论据的,分别放在第一个分论点我“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前后,进行回环论证,即从事实得出结论,再用事实证明它(孟文常用的方法)。所以这一层不是用“舍鱼而取熊掌”为论据证明“舍生取义”。而是用“舍生取义”,(即“不避患”、“不苟得”)为论据证明:“我”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 从“如使人之所欲”到“贤者能勿丧耳”是第二层,首先用“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两个假设反问句所蕴含的普遍事实,从反面证明第二个分论点:人们具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接着又用两个肯定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由是则可以避患而有不为”从正面论证分论点。然后顺承上文的事实论证,正反论证和酣畅的行文气势,概括性地提出了中心论点:“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体现了孟文的辩论色彩),可谓水到渠成,顺当明快。 概括上面两层可知:第一段是用“我”“人”的行为作事实论据,通过推究原因论证了中心论点。 承接第一段,文章的第二、第三段又用具体的事实进一步论证中心论点,使论证更加严密有力。第二段(从“一箪食”到“乞人不屑也”)举出“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尔而与之,乞人不屑也”的事实证明饥者照样有人的“本心”:“所欲有甚有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第三段用反问排比句式,通过把“向为身死而不受”与“今为宫室之美而为之;……今为妻妾之奉而为之……今为所识穷乏者得(德)我而为之”作比较,深刻地提示了“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是失去了“本心”的行为,从而证明了他们也是有“本心”的,只是已经丧失罢了。“是亦不可以已乎!”是在中心论点得以充分论证后提出的一句号召,增强了文章的现实批判性。 通过分析《鱼》文的结构和材料可以得出一个结论:《鱼》文是用“我”“人”“行道之人”“乞人”“万钟不辨礼义而受之”“者”的行为作论据,通过推究原因,然后概括提示出中心论点的。 从《鱼》文的出处看,《鱼》是《孟子》一书中第六篇《告子》中的第十章。《孟子》全书对人性的看法是人所共知的性善论。第六篇《告子》更是系统地,全面地,集中地阐明了人性善的哲学观:其中第二章指出:“人性之向善也,犹水之就下也。”第六章又集中地指出:“恻隐之心,人皆有之;羞恶之心,人皆有之;恭敬之心,人皆有之;是非之心,人皆有之。”紧接着第八章又以牛山上本来有繁茂的树木为喻,说明人皆有“性善”的“本心”,在有些人身上看不到善的行为,不是因为他们没有“善”的“本心”,只是因为它像牛山上的树木那样被砍伐殆尽了。正是这样,第十章《孟》与以上诸章在思想内容上一脉相承,论证了人皆有“所欲有甚于生,所恶有甚于死”的“本心”。恰如朱熹在《孟子集注》中所指出的:“此章言善羞恶之心,人皆有之。”只有这样确认人皆有“本心”为《孟》文的中心论点,才能和《告子》全篇乃至《孟子》全书的思想内容相吻合,才有利于正确理解孟子“王道仁政”思想的哲学根源,才有利于把握孟文的艺术风格,才有利于把它作为论说文的范文进行教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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