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辽时代的官职的来历,功能,及一些相关的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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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辽时代的官职的来历,功能,及一些相关的故事
宋辽时代的官职的来历,功能,及一些相关的故事
宋辽时代的官职的来历,功能,及一些相关的故事
宋朝官职制度的特点
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
宋朝政治体制的主要特点是专制主义中央集权的加强,体现在职官制度上,有五大特点,即中央集权、皇帝集权、百官权力分散、重文轻武和军事上内重外轻.宋朝的政治体制演变,以元丰(宋神宗年号)改制为界限,改制前与后各为一阶段,南宋又为一大阶段.
(一)中枢机构的演变
宋朝中枢机构为“二府制”,即设中书和枢密院两个机构“对持文武二柄,号为二府”.二府制的特点就是文武分权.
宋朝的“中书”,与唐朝的“中书门下”性质相同,是宰相办公的地方.中书之外,尚书、门下两省名号虽存,但已成外朝,不是宰相机构.
宋初,沿袭唐朝后期制度,以“同中书门下平章事(简称“同平章事”)为宰相,而以参知政事为副相.从尚书丞.郎到三师皆可加此等衔为宰相或副相.尚书令、侍中、中书令等三省长官,品高位重常“缺而不置”.
元丰改制,以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行侍中事,为首相;以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行中书令事,为次相.名义上恢复三省,实际上趋于一省,次相以兼中书侍郎因请旨而更接近皇帝.副相,包括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和尚书左、右丞.徽宗时,一度将首相改为太宰,次相为少宰.
南宋初年,以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为宰相,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并改为参知政事为副相,废尚书左、右丞官.从宰相官称来看,三省已并为一省.孝宗时,索性将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改为左、右丞相,参知政事未变(左.右丞相,唐玄宗时为尚书省长官,宋为中书的长官).
宋朝还有一些特殊宰相官称.蔡京权势最盛时曾任“太师总领三省事”,文彦博、吕公著曾以元老任“平章军国重事”和“同平章军国重事”.南宋韩侂胄当权时,曾任“平章军国事”.他不用军国“重”事称号,因为加上“重”字测权力受限制,只能过问重事;用“同”则权力不专⑴.蔡、韩的称号都是权臣耍弄权术的一种伎俩,并非宋朝常制. 枢密院的由来,也不一般.唐朝有左、右内枢密使,向由宦官担任.唐朝后期的枢密院是在三省之外复有一省,内枢密使是在宰相之外复有宰相,是正常国家机构之外的多余机构,是君主专制制度下宦官擅权的产物.唐末朱温在夺取政权之前,把掌握朝廷实权的宦官杀掉,改用文士为枢密使;同时使枢密使由全面掌权改变为专管军事.宋朝继承了五代的制度,也设立了专管武事的枢密院这一机构和枢密使这一职官.二府制下枢密使的设置,分了宰相的权,形成文武分权;同时又侵夺了原来专管军事的兵部的权力,宋朝枢密院长官自称“本兵”.
枢密院长官的官称,宋初为枢密使和枢密副使,或称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签书(署)和同签书枢密院事.元丰改制,专用知枢密院事、同知枢密院事等官称.改制时,曾讨论枢密院机构是否继续存在,有人建议把权力合并于兵部.神宗强调祖制,他说:“祖宗不以兵柄归有司,故专命官统之,互相维制,何可废也?”⑵因而元丰改制时唯独把枢密院这一机构保留了下来.宋朝的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照例用文人充任,副职有时用武人,充分体现了重文轻武的政制特点.
宋朝有“宰执”这一提法,是宰相和执政的合称.宰指宰相,只限于同平章事、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和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以及南宋的尚书左、右仆射同中书门下平章事和左、右丞相等首相和次相.副相包括参知政事,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右丞,与枢密院正副长官,合称“执政”.
宋初,中书和枢密院对掌文武二柄,权力不能合在一起,因此无宰相兼枢密使的情况.后来因用兵西夏,宰相与枢密院长官不相通气,对军事指挥不利,于是在庆历年间一度由宰相兼枢密使.西夏用兵结束,又恢复原状,兼职没有形成制度.到了南宋,一些权臣如秦桧、史弥远、贾似道等都曾以宰相兼任枢密使,但还不是定制.宁宗以后,宰相兼枢密使才成为定制.宰相不能兼枢密使,是防止大臣权重威胁皇权.后来权臣兼任两职,确实曾使皇权受到影响.
(二)中央行政机构的演变
唐朝后期,正常行政机构、职官之外另设机构、派官掌管的现象已很普遍.宋朝开国,太祖用赵普为相时以及太宗时期都没有做整齐划一、较大幅度的调整.因而宋初制度很乱,例如,兵部之外有枢密院侵夺了兵部的职权,并升为中枢机构;唐朝吏部、兵部分别主管文武官员的铨选,此时另设审官东院管文铨,审官西院管武选;户部尚书、侍郎职权,已由三司使(五代时并户部、盐铁、度支为三司,其长官为三司使)取代,被称为“计相”,其权位仅次于二府,在六部之上;礼部之外有礼仪院;刑部之外有审刑院.元丰改制,一律恢复唐朝前期制度,以《大唐六典》为准,权归六部.除枢密院保留外,其他机构、职官一律废除.从此,结束了唐末到宋初官制上的混乱状态.
(三)台谏制度的演变
宋朝的御史台;分三院(台院、殿院、察院),与唐相同.照例不除御史大夫,而以御史中丞为台长.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御史大夫为加官,改制时取消此制.宋朝规定,宰相亲戚和由宰相推荐任用的官吏不得为台长,以避免宰相与台长勾结为祸.实际上宰执仍能控制御史台,并利用为工具以打击政敌(宋朝习惯,御史中丞弹劾宰相,宰相必须辞职,由副相升任宰相,御史中丞则得以进身为执政).
宋朝的谏官制度,元丰改制前沿袭唐制,左、右省虽有谏官存在(左、右谏议大夫,左、右司谏——由补缺改,左、右正言——由拾遗改),但“非特旨供职亦不任谏净”.另有“谏院”,命别官知谏院.元丰改制,废谏院,恢复谏官职权,以左、右谏议大夫为谏长,仍隶左、右省.
门下省的给事中和中书省的中书舍人,地位比较重要.给事中正四品,品位在左谏议大夫(从四品)之上.分管门下后省,执行门下省的封驳权.中书舍人级别也比右谏议大夫高,分管中书后省,对皇帝任命官吏所下的“词头”,若认为不当,可以封还.因此在宋朝,侍中、中书令不置,门下传郎、中书侍郎又为宰相或执政,给事中和中书舍人遂成为两省的实际负责人.
(四)军事制度的演变
宋朝军事制度的特点之一是兵权由几个机构分管,各部门权力分散,权力集中于皇帝.宋朝负责管理军事有关事务的有四个部门.枢密院负责军令、调动和高级军官的任免;“三衙”统率禁军;兵部负责后勤事务和管理地方的厢军;吏部负责武官铨选(武选唐朝归兵部管,宋朝元丰改制前由审官西院管,改制后权归吏部).
宋朝实行募兵制,士兵的来源有多种.其中一种,就是每逢有饥荒,从饥民中招募士兵,补本城.宋朝政府对从饥民中招募士兵的办法很得意,说是“天下犷悍失职之徒,皆为良民之卫”,也就是说把社会上的可能反抗者变为镇压者,一举两得.宋朝还有个从后周时代遗留下来的传统,就是从地方厢军中选拔出强壮者充实到中央禁军.这种作法被称作“强干弱枝”,也是宋朝军事制度的一个特点.
另外,宋太祖赵匡胤“惩藩镇之弊,分遣禁旅戍守边城,立更戍法,使(士兵)往来道路,以习勤苦,均劳逸.故将不得专其兵,兵不至于骄堕”⑶.这种办法可收到“兵不知将,将不知兵”的效果,免去将官专权的威胁,但对作战十分不利.神宗即位知其弊,才废除了这种办法⑷.
南宋初,允许将领募兵,于是有了岳家军、韩家军的出现.这触犯了宋王朝的大忌讳,有成为私人武装的危险.因而南宋有收回张俊、韩世忠、岳飞三大将兵权的举动.岳飞有大功于国,却被以“莫须有”的罪名而杀害.
“三衙”,即侍卫亲军殿前司、侍卫亲军马军司和侍卫亲军步军司,是中央统率禁军的三个机构.除殿前司单独有最高级的军事职官都点检、副都检点(后不置)外,各衙的长官是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和都虞候.禁军分布在各地驻防.统率军队的率臣,有都总管、总管、副总管(初名部署,后避英宗讳改称总管)等军事职官.宋朝制度,军事正印官,一律由文官兼任,武人只能充当副职.
厢军的长官亦称都指挥使、副都指挥使.但厢军均是老弱,无战斗力,兵士地位甚为低下,有如“给役”(只是一种“听差”).
南宋置御营司,自收三大将兵权后,诸军皆冠以“御前”二字,其将领为都统制、统制、副统制和统领.
(五)地方官制的特点
宋朝的地方行政区划,基本上是两级制,即府、州、军、监为一级,县为一级.宋朝的地方官均以中央官吏派出任“知XX事”,高级官吏则称“判XX事”.以州为标准单位,多称“知X州军州事”.知州照例兼厢军正印职.除知州外,每州设“通判”一人,其地位类似隋朝通守.州一级发出文件,必须通判签署,才能生效.目的就是要牵掣一下知州的权力.
县一级的官吏,主要有知县、县丞、主簿和县尉.知县由中央派出的官吏担任,也是一种差遣.
府州军监以上的大区称“路”.路一级的机构和职官,有监司和帅司.监司包括:“漕司(即转运司,长官称转运使),负责一路的财赋和监察;宪司(即提点刑狱司,长官称提点刑狱公事),负责一路刑狱;仓司(即提举常平司,长官称提举常平公事)负责一路的仓储.宪司和仓司也有监察责任,因而路一级可视为监察区.帅司,即安抚司(经略安抚司),长官为安抚使.安抚使照例兼任禁军军区的马步军都总管等军事职官,同时兼任某州、某府的地方官知州或知府.因此,安抚使下设有管军的幕职官和管地方事务的曹掾官.安抚使兼禁军首领又兼地方长官,权限较宽.为防止安抚使权力过重造成危害,因而安抚使要受路一级监司的监察,同时要受到下属的“走马承受”的监视,“走马承受”可直接向朝廷汇报安抚使的情况.由于路一级的军、政、财、监四权分散,无统辖各权的职官,因而宋朝地方行政区划和官员始终没有正式形成三级制.
宋朝的节度使、观察使,名存而实废,两使下的幕职官、曹掾官与唐代不同,仅是闲差.
宋朝很重视总结前朝政制利弊,并加以改革和调整,以加强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收到一定的效果.但去掉一些旧隐患,又生长出一些新弊端,影响着宋王朝国力的发展.
二、优待士大夫的特殊制度
“重文轻武”是宋朝职官制度的一个显著特点,优待士大夫的某些特殊制度更充分地体现了这一点.
(一)取得入仕资格的途径
“入仕”(即开始作官)资格的取得,有三个主要途径,即科举(包括进士、诸科及武举为常选)、制举(特举)和荫补.
1.广泛吸收士人的“特奏名”制度.
宋朝制度,礼部贡举设进士及诸科.诸科包括九经、五经、开元礼、三史、三礼、三传、学究、明经、明法等科.乡贡,“诸州判官试进士,录事参军试诸科,不通经义,则别选官考核,而判官监之”.合格者“第其甲乙”,监官、试官署名其下,然后举送.礼部试后有廷试(殿试).礼部举年份初无规定,英宗时“诏礼部三岁一贡举”.宋朝科举制度更加严密.宋太祖废除“公荐”,以避免请托.“公荐”是唐代陋习,影响科举的公正程度.宋朝加强了考试的管理:现任官应进士举有锁厅试,验证身份和德行.应举之人,要“什伍相保,不许有大逆人缌麻以上亲,及诸不孝、不梯、隐匿工商异类、僧道归俗之徒”⑸.试卷有弥封制度,糊名,使考官不知举子姓名;有誊录制度,将试卷重新抄写一过,以免考官认得举子笔迹,上下其手.考官与举子有姻亲、师生关系,有回避制度.宋太宗时,对达官子弟中礼部贡举者要复试.
宋朝科举等第最初只分甲乙,后来进士分三甲.考第之制分五等,上二等为一甲,赐进士及第;三等为二甲,赐进士出身;四、五等为三甲,赐同进士出身,中进士举者才能称“进士”.凡“及第即命以官”,不须经吏部试,此点与唐制不同.
宋朝有允许“附试”的“特奏名”制度.凡士人“贡于乡而屡绌于礼部,或廷试所不录者”,遇皇帝“亲策士则籍其名以奏,径许附试,故曰‘特奏名’”.例如咸平三年(1000年),亲试陈尧咨等八百四十人,特奏名者九百余人,共一千七百余人⑹.
宋朝科举考试,制度日趋严密,不受门第影响,较少请托,录取名额又较多,向社会各阶层士子开放,因而扩大了宋朝的统治基础.
2.允许士人自荐的“制举”制度.
“制举”又称制科,习称大科或贤良.制科非常选,必待皇帝下诏才举行.具体科目和举罢时间均不固定,屡有变动.应试人的资格,初无限制,现任官员和一般士人均可应考,并准自荐.后限制逐渐增多,自荐改为要公卿推荐;布衣要经过地方官审查;御试前又加“阁试”(试场在秘阁,及格为“过阁”).御试即殿试,内容要求更严(试策一道,三千字以上,当日完成),考试成绩分五等,上二等向来不授人,第三等与进士科第一名相当.有官人均升转或蒙拔擢.制科非常选,但它给士人提供了一个重要的入仕机会.
3.照顾高级官吏子弟的荫补制度.
宋朝对官吏子弟的照顾,另有荫补制度,荫补的范围比前朝扩大.高级官吏,文臣自太师至开府仪同三司,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而且可以荫及门客;武臣自枢密使至观察使、通侍大夫,可荫子、孙、期亲、大功以下及异姓亲.遇国家大礼,臣僚亦可荫补.一般官吏可荫及子孙,宰相、执政则可荫“本宗、异姓、门客、医人各一人”⑺.高级官吏致仕,“曾任宰相及现任三少、使相:(荫)三人”⑻,曾任尚书、侍郎等官以上也可荫一人.大臣病故,据所留遗表也可荫补,“曾任宰相及见任三少、使相”⑼,可多至五人.由于官吏荫补机会多,名额扩大,最高记录曾达到同时荫补子弟四千人,致使孤寒之士十年不得一任.宋朝优待大臣的这些作法,对巩固统治阶级队伍固然有一定益处,但也是促成宋代官吏冗滥的原因之一.
(二)“职”,宋朝官僚士大夫的特殊职称
元丰改制以前,一般官吏多有三个头衔,即官、职和差遣.“官以寓禄秩、叙位著,职以待文学之选,而别为差遣以治内外之事.”⑽唐前期的职事官,到唐后期已变成官吏品阶的标志,宋初沿袭了这种情况.官吏的实际职务,要看所分派的差遣.《宋史·职官志》讲,“故仕人以登台阁、升禁从为显宦,而不以官之迅速为荣滞;以差遣要剧为贵途,而不以阶、勋、爵邑有无为轻重”⑾.例如真宗朝寇准曾为虞部郎中、枢密直学士,判吏部东铨.郎中是官,直学士是职,判吏部东铨是差遣,才是实际职责.元丰改制,定阶官以寄禄(文散官有二十四阶;武散官有五十二阶.五品以上为大夫,六品以下为郎.凡进士、诸科及武举等科举出身者为有出身,此外为无出身),将知、判等差遣变为职事.
宋朝的职名甚多,分若干等级.就以“学士”名号来说,按其性质大致可以分为三类.
第一类学士为翰林学士、知制浩与翰林侍读学士.
学士院,即翰林学士院.其职务为“掌制、诰、诏、令撰述之事”.其职官为翰林学士、知制诰.长官为“翰林学士承旨”.“承旨,不常置,以学士久次者为之.凡他官人院未除学士,谓之直院;学士俱缺,他官暂行院中文书,谓之权直.自国初至元丰官制行,百司事失其实,多所厘正,独学士院承唐旧典不改”⑿宋朝有专门给皇帝讲读经文的经筵官,也称讲读官.讲读官有翰林侍读学士、侍讲学士、侍读、侍讲.“元丰改制,废除翰林侍读、侍讲学士不置,但以为兼官.然必侍从以上,乃得兼之,其秩卑资浅则为说书”⒀.程颐(北宋)、朱熹(南宋),均曾任崇政殿说书.
知制法,原为差遣,即起草诏令文书、是中书舍人的本职.唐代开元以后,设翰林学士加知制诰衔,负责起草“内命”诏令文书,称“内制”;中书舍人只负责起草“外命”诏令文书,称“外制”,于是有内外两制,简称“两制”.宋代翰林学士人院前须经考试合格始得任命,入院例加“知制法”衔.中书合人不带“知制诰”衔,入学士院者免试.元丰改制前,宋朝政府中许多职务必须由两制或两制以上官员充任.因此,是否具有“两制”资格遂成为文职官员升迁的重要依据.“知制诰”也演变成一种职名.
第二类学士为馆.殿学士.
宋初沿袭唐制,设三馆.三馆长官昭文馆大学士、监修国史(史馆长官)与集贤院(殿)大学士为宰相兼职.元丰改制,昭文馆、集贤院不置,史馆并入秘书省,于是取消了宰相三馆兼职的职名.秘阁,是三馆藏书的皇家图书馆.馆、院专任职官直馆、直院称“馆职”,以他官兼任则称“贴职”.内外职事官带贴职,称“带职”,免去所带职名则称“落职”.元丰改制“罢直馆、直院之名,独以直秘阁为贴职”,而且不须考试.
宋朝最高级职名为观文殿大学士、观文殷学士,资政殿大学士、资政殿学士及端明殿学士.“学士之职,资望极峻,无吏守.无职掌,惟出入待从备顾问而已”.⒁观文殿大学士须曾任宰相,观文殿学士亦“非曾任执政者弗除”.⒂资政殿大学士、学士也是宰相、执政的荣誉职名.端明殿(后改延康殿)学士五代已有,元丰以后“以现执政为之”.⒃
第三类学士为阁学士.
宋朝有一种特殊的阁学士职名,简称“阁职”.有学士、直学士、待制和直阁四级.宋朝制度,每一位皇帝去世后,必敕建一阁,以奉藏先帝遗留的文物.例如龙图阁,就奉藏着“太宗御书、御制文集及典籍、图画、宝瑞之物,及宗正寺所进书籍、世谱”.⒄其后,又建有天章阁、宝文阁、显谟阁、徽猷阁、敷文阁及南宋的焕章、华文、宝谟、宝章、显文等阁.
诸阁学士之外,尚有一枢密直学士(后改述古殿直学士),亦是贴职,其班位在龙图阁直学士之上.
宋朝官员对职名很重视.入馆阁者,必须是进士出身,“一经此职,遂为名流”.凡有职名的官员,可享有一些特殊待遇.实际上,授予馆阁职称是宋王朝笼络士大夫的一种重要手段.
(三)请郡及宫观祠禄官制度
宋朝对宰执等高级官吏有一种特殊优待办法,就是“请郡”制度.宰相因任职过繁或与同僚政见抵触,可以请求出任外藩,叫做“请郡”.如以节度使带宰相原衔出任,为“使相”.
宫观祠禄官,为宋朝特有的职官制度.宋朝皇帝崇尚道教,于京城内外建立许多宫观.在京者为京词,在外者为外祠.宋真宗命首相王旦充玉清昭应宫使,为宰相兼宫观使的开始.随后,外戚、宗室和宰执罢官留京师,多任宫观官.疲老不任事而又未致仕的官员也多任此职.于是形成制度:凡大臣罢现任,令管理道教宫观以示优礼,无职事,但借名“以食其禄”,称为“祠禄”.先时,任宫观使者员额绝少.熙宁时,王安石执政,为安排反对变法者,规定宫观官不限名额,知州资序以上官即可派遣,并规定了任宫观祠禄官按不同级别应得的俸给和任期⒅.
此制施行以来,员额不断扩大.政和年间,祠禄官近百员.钦宗靖康元年曾下诏罢去一批宫观官,渡江以后,宫观不复置,只保留醴泉观使、万寿宫使及佑神观使三种宫观使.绍兴时,士大夫流离失所,朝廷无官缺安置,于是许“承务郎以上权差宫观一次”;又有选入(幕职、州等低级文职官员的合称)众多,无官缺可补,也破格给予岳庙祠禄⒆.宋朝还有一种传统,凡年六十以上(南宋为年及七十),不能理事的知州资序官员应自己陈请罢现任,为宫观.非自陈而朝廷特差宫观者,则属于黜降;但吏部仍可按“自陈宫观”处理,以示优礼.
对官僚士大夫的种种优待,其实质是什么?北宋名臣文彦博揭示得最清楚.他说:“为与士大夫治天下,非与百姓治天下也.”⒇应当说,宋王朝的这些举措,确实激励了士大夫“以天下为己任”的报国之心,有一定的积极意义.
注释:
⑴⑽⑾《宋史》职官志一.
⑵⑿⒀⒁⒂⒃⒄《宋史》职官志二.
⑶⑷《宋史》兵志二.
⑸⑹《宋史》选举志一.
⑺⑻⑼《宋史》职官志十.
⒅⒆《宋史》职官志十.
⒇《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二一.
女真族
翻开浩瀚的华夏史册,盛唐结束以后,中原文明进入了一个动荡时期,黑龙江地区,出现了最后一个独立的地方政权,这就是金朝。这个历经百年的北方强国一度把中原的北宋王朝赶过长江。今天在阿城它的遗址上我们还能依稀看到当年金朝第一个都城上京会宁府的辉煌模样。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女真是我国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女真和他们的先人们,世世代代居住、生活在松花江和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所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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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真族
翻开浩瀚的华夏史册,盛唐结束以后,中原文明进入了一个动荡时期,黑龙江地区,出现了最后一个独立的地方政权,这就是金朝。这个历经百年的北方强国一度把中原的北宋王朝赶过长江。今天在阿城它的遗址上我们还能依稀看到当年金朝第一个都城上京会宁府的辉煌模样。
金朝是女真族建立的,女真是我国东北地区的古老民族。女真和他们的先人们,世世代代居住、生活在松花江和黑龙江流域的广大地区,所谓"白山黑水,种族繁矣"。 到了完颜阿骨打时期,女真族已崛起于"白山黑水"之间。由于自身的强大和不堪辽宋压迫,于公元1114年9月,阿骨打命女真各部人马誓师来流水(今拉林河),开始了为期十年的伐辽争战。1115年正月初一,阿骨打称帝,建国号大金,定都会宁(今阿城市)。金于1125年灭辽,灭辽后,金朝第二代皇帝金太宗吴乞买即位,按照金太祖阿骨打"中外一统"的诏令为遗训,下令南征伐宋,并于1127年灭北宋。金朝的疆域,东北到日本海、鄂霍茨克海(今俄罗斯库页岛),北到外兴安岭(今俄罗斯远东地区),西北到蒙古国,西以河套、陕西横山、甘肃东部和西夏交界,南到秦岭、淮河与南宋对峙。金代共三个都城,上京会宁府是金朝第一个都城,1153年海陵王迁都燕京(今北京)是为金朝第二个都城,称金中都,金朝第八位皇帝宣宗于1214年迁都南京(今开封)。历经十代皇帝,存在119年。是我国封建时代最后一个地方政权。
大金政权建立之初虽有皇帝之称,但在领导核心中实行的却是独具民族特色的勃极烈制度,勃极烈汉语官员的意思。勃极烈制是金初中央最高一级行政和军事的权力机构。在阿骨打继为部族首领之后,把原来的生女真部族节度使、国相、勃堇等称呼作了改变,自称都勃极烈。在都勃极烈之下,以官吏所管辖的职责范围而分称不同的勃极烈,如:谙班勃极烈、国论勃极烈、阿买勃极烈、乙室勃极烈和迭勃极烈共六个中央官职。金初勃极烈制度建于太祖,继行于太宗,改除于熙宗,共施行20年。
为了提高女真族的整体素质,太宗在天会元年(一一二三年),始行科举以选拔人才。分词赋、经义两科,考中者称词赋进士、经义进士。天会五年(一一二七年),在河北、河东宋朝故地行科举,因辽宋所传经学内容不同,分别举行考试,称"南北选"。
金熙宗自幼就跟随辽代进士韩昉学习汉文经典,被那些旧贵族称为"汉儿"。女真贵族中的一些有识之士,在中原封建政治制度的影响下,也要求改变女真旧制,天会十三年(公元一一三五年)十六岁的熙宗即位。从这一年起,熙宗就开始进行一系列政治改革,废除女真旧制,建立起一套封建专制主义的中央集权制度。
官制改革大大加强了皇帝的权威和提高行政机构的工作效率,旧有的勃极烈制度实行的终身制,而新的官制规定官员任期为二十五个月,实际上尚书省的官职常常由皇帝随时任免,新的官僚机构分工明确,直接对皇帝负责,完全成为皇帝实现其君主专制统治的工具。熙宗以后下至金朝的亡国,这套官僚制度基本上没有改革,成为金代的定制。
新官制颁布以后,熙宗又开始对朝廷礼仪制度进行改革。金朝初年,朝廷上下保留着一种较为淳朴的风尚,君臣之间不甚注重礼仪,尊婢界限不是十分严格。这种状况对皇帝实行君主专制统治是非常不利的。天眷二年(一一三九年)三月,熙宗命百官详定仪制,开始这方面的改革。前后七、八年间,熙宗在宗庙、社稷、祭祀,尊号、溢法、朝参、车服、仪卫及宫禁制度等等方面进行了大量的建设,制定了周密详尽的礼仪制度。新的礼仪制度处处表现皇帝至高无上的尊严。
君位继承方式的改革,也是熙宗改革政治制度的一项重要内容。女真的传统继承方式是"兄终弟及"为主和"父死子继"为辅的择优嫡传制,到熙宗时对君位继承的方式进行了根本性的改革,皇统二年(一一四二年)三月熙宗立自己的亲子济安为皇太子,确立父子相传的皇位世袭权,这一改革对皇权的加强具有重要意义。
皇统九年(一一四九年),海陵夺权即位。在诛杀女真贵族的同时,大批起用渤海、契丹、汉人人才,以扩大政权的基础,巩固统治。天德三年(一一五一年)扩建燕京(今北京),兴修宫室,下诏迁都。贞元元年(一一五三年)改燕京为中都,作为金朝的都城。天德二年罢行台尚书省又改都元帅府为枢密院,作为中央最高的军事管理机关。三年,罢世袭方户职,以改变贵族"子孙相继",专揽威权状况,仿中原王朝制度,设国子监以教育生员。对科举进行改革,废除金太宗以柴的南、北选制和熙宗时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的办法,专以词赋取士。贞元二年印制交钞,与铜钱并行。正隆元年(一一五六年)颁行正隆官制,罢中书、门下,只设尚书省,自省而下,官司有院,台、府、司寺、监、局、署、所,各统其属,职有空位,员有常数。同时,又颂行"续降制书",补订法律,与熙宗时的皇统制并行。
女真人建国前种植五谷麻类,太宗至熙宗时期金朝领土扩大到淮河以北,中原地区的先进农业经济技术北移,被金源内地广泛采用。中原地区的一些农作物在金源内地广泛栽培,粮食作物和蔬菜、水果等品种均有增加,同时,先进的农业生产工具和生产技术的使用,使粮食产量大大提高,也促进了畜禽饲养业的发展,丰富了人们日常需要的饮食。随着农业和手工业的发展,南北经济文化的交流,商业活跃,交通发达,促进了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
随着城市商品经济的发展,金上京曾出现了典当业,它是商品经济发展到一定程度的产物,上京城内存在的典当业,从一个侧面反映出该商品经济的发达程度。另外,从上京城遗址内及其附近出土的银锭上,刻有"行人王林"等文字,当是行会的头目,这些人都是金上京某一行业组织的成员。由此可见,上京城内也有如临安商贾的"团"、"行"这类的组织,这也是上京城商业繁荣发达的一个重要标志。同时,"榷货务"--金朝设置的掌管专卖的机构,榷场是国家之间的边境贸易场所,也标志了金代经济发展的繁荣程度。大金国是全世界较早制造银币和使用纸币的国家,又是在中国广泛开展典当与商品专卖的国家,这些都同金上京繁荣的商业有着密切的关系。
金章宗末年,自然灾害较为严重,上京的繁荣已成为过去。泰和八年(1208年)十一月金章宗病逝,章宗的皇叔卫绍王永济继位。同时,蒙古大汗成吉思汗叛金自立,开始进攻金朝的北方,并迅速占领长城以北的广大地区,于1213年又突破了长城防线,进入黄河平原。到1215年成吉思汗率领蒙古军劫掠并占领了金朝的北京。至金哀宗天兴二年(1234年)蒙宋联军攻破蔡州城,在战火中即位的金末帝完颜承麟则死在乱军之中,金朝遂亡。
从1115年阿骨打建国称帝到1234年完颜承麟在蔡州身亡,金代经历了长达119年的历史,而金上京地区则早在1218年就陷落在蒙古骑兵的铁蹄之下。由于在金朝后期,上京行省完颜太平与万奴勾结,受万奴之命焚毁了上京宗庙等大规模的建筑,以及上京守军在与抵抗万奴的作战中,上京城遭到了严重破坏,但上京城在元明时期仍被沿用,到了清代上京才最后废弃。
中国历史上“女真”建立的政权
1115年,完颜阿骨打统一女真各部,建立金朝;明朝万历四十三年(1615年),女真首领努尔哈赤在新宾县二道河子畔的赫图阿拉城称汗建国,国号为“大金”,史称后金; 1644年女真人(满族)入主中原,建立中国历史上最后一个封建王朝清朝 。“女真”在明朝初期分为建州女真、海西女真、野人女真三大部。后又按地域分为建州、长白、东海、扈伦四大部分。清满族是女真族的一支。后金为了向外扩展,割断了同明朝的臣属关系,清太宗皇太极把“女真”改为“满州”,1616年他建立金国,史称后金,与明政权抗衡。1636年,努尔哈赤的儿子皇太极在沈阳称帝,改国号为清。清灭明,建立了清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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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1 杯酒释兵权,除去禁军将领和节度使兵权;
2 地方文官代替武将(文官制的开始)
3 精兵编入禁军,地方上只留没有战斗力的湘军
4 设立军政:枢密院
5 削弱相权: 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
6 设立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7 地方: 知州(州最高长官);通判(州的副职,牵制知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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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1 杯酒释兵权,除去禁军将领和节度使兵权;
2 地方文官代替武将(文官制的开始)
3 精兵编入禁军,地方上只留没有战斗力的湘军
4 设立军政:枢密院
5 削弱相权: 同平章事(相当于宰相);参知政事(相当于副宰相)
6 设立转运使管理地方财政
7 地方: 知州(州最高长官);通判(州的副职,牵制知州);知县(县最高长官)
宋朝有了分权。
辽
设南面官和北面官双轨官制,以“本族之制治契丹,以汉制待汉人”。北面官治宫帐、部族、属国之政,南面官治汉人州县、租赋、军马之事,因俗而治。大部分官名及职掌沿袭唐制,并参照五代和宋朝的官制。官有实授、遥授之分。职事官与散官及阶、勋、宪衔、封爵、食邑户数等配套。辽代官名多有契丹语官名,如林牙即翰林,惕隐掌管皇族政教,夷离毕掌管刑狱,乙里免为诰命夫人,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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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因五代旧制,每岁诸臣皆赐时服,然止赐将相、学士、禁军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谓侍臣曰:“百官不赐,甚无谓也。”乃遍赐之。岁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将校皆给焉。是岁十月,近臣、军校增给锦衬袍,中书门下、枢密、宣徽院、节度使及侍卫步军都虞候以上,皇亲大将军以上,天下乐晕锦;三司使、学士、中丞、内客省使、驸马、留后、观察使,皇亲将军、诸司使、厢主以上,簇四盘雕细锦;三司副使、宫观判官,黄师子大锦;防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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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初因五代旧制,每岁诸臣皆赐时服,然止赐将相、学士、禁军大校。建隆三年,太祖谓侍臣曰:“百官不赐,甚无谓也。”乃遍赐之。岁遇端午、十月一日,文武群臣将校皆给焉。是岁十月,近臣、军校增给锦衬袍,中书门下、枢密、宣徽院、节度使及侍卫步军都虞候以上,皇亲大将军以上,天下乐晕锦;三司使、学士、中丞、内客省使、驸马、留后、观察使,皇亲将军、诸司使、厢主以上,簇四盘雕细锦;三司副使、宫观判官,黄师子大锦;防御团练使、刺史、皇亲诸司副使,翠毛细锦;权中丞、知开封府、银台司、审刑院及待制以上,知检院鼓院、同三司副使、六统军、金吾大将军,红锦。诸班及诸军将校,亦赐窄锦袍。有翠毛、宜男、云雁细锦,师子、练鹊、宝照大锦,宝照中锦,凡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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