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什么伟大决策rt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8 00:42: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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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什么伟大决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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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三中全会做出了什么伟大决策rt
全会对经济发展问题作出了如下决策:
一、对严重失调的国民经济必须进行调整
全会指出,由于林彪和“四人帮”的长期破坏,国民经济中存在不少问题,一些重大比例关系失调的状况没有完全改变过来,生产、建设、流通、分配中的一些混乱现象没有完全消除,城乡人民生活中多年积累下来的一系列问题,必须进行妥善解决.基本建设必须积极地而又量力地循序进行,要集中力量打歼灭战,不可一拥而上,造成窝工和浪费.必须在这几年中认真地逐步解决这些问题,切实做到综合平衡,以便为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奠定稳固的基础.
全会讨论和原则同意1979、1980两年的国民经济计划安排,建议国务院修改后提交五届人大讨论通过.会议认为,这个计划安排是积极的可行的.
二、经济管理体制必须进行改革
全会指出,现在我国经济管理体制的一个严重缺点,是权力过分集中,必须加以改革.应该有领导地大胆下放权力,让地方和工农业企业在国家统一计划指导下,有更多的经营管理自主权,应该着手大力精减各级经济行政机构,把它们的大部分职权转交给企业性的专业公司或联合公司;应该坚决实行按经济规律办事,重视价值规律的作用,注意把思想政治工作和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充分调动干部和劳动者的生产积极性;应该在党的一元化领导下,认真解决党政企不分,以党代政,以政代企的现象,实行分级分工分人负责,加强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的权限和责任,提高工作效率.
三、要尽快把农业搞上去
会议深入讨论了农业问题,同意将《中共中央关于加快农业发展若干问题的决定(草案)》和《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试行草案)》发到各省、市、自治区讨论和试行.全会认为,全党目前必须集中主要精力把农业尽快搞上去.为此目的,必须首先调动农民的社会主义积极性,必须在经济上充分关心他们的物质利益,在政治上切实保障他们的民主权利.具体措施是:人民公社、生产大队和生产队的所有权和自主权必须受到国家法律的切实保障,不允许无偿调用和占有生产队的劳力、资金、产品和物资;公社各级经济组织必须认真执行按劳分配的社会主义原则,按照劳动的数量和质量计算报酬,克服平均主义;社员自留地、家庭副业和集市贸易是社会主义经济的必要的补充部分,任何人不得乱加干涉;人民公社要坚决实行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制度,稳定不变,人民公社各级组织都要坚决实行民主管理、干部选举,帐目公开.今后一个较长时间内,全国粮食征购指标继续稳定在1971—1975年“一定5年”的基础上不变,绝对不许购过头粮.
为了缩小工农业产品交换的差价,全会建议国务院作出决定,粮食统购价格从1979年夏粮上市的时候起提高20%,超购部分在这个基础上再加价50%;棉花、油料、糖料、畜产品、水产品,林产品等农副产品的收购价格也要分别情况,逐步作相应的提高.农业机械、化肥、农药、农用塑料等农用工业品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在降低成本的基础上,在1979年和1980降低10%到15%,把降低成本的好处基本上给农民.农产品收购价格提高后,一定要保证城市职工的生活水平不致下降.粮食销价一律不动,群众生活必需的其它农产品的销价,也要坚决保持稳定;某些必须提价的,要给予消费者以适当补贴.
会议还讨论了加强农业科学教育,制定发展农村牧业的区域规划,建立现代化农林牧渔业基地,积极发展农村社队工副业等重要问题,并决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四、改善城乡人民生活
全会还指出,城乡人民生活必须在生产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改善.必须坚决反对对人民生活中的迫切问题漠不关心的官僚主义态度.同时,我国经济目前还很落后,生活改善的步子一时不可能很大,必须把有关的情况经常告诉人民,并在人民和青年中继续加强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革命思想教育,各级领导同志必须以身作则.
十一届三中全会所做出的各种决策,确定了我国经济发展的新道路,标志着我国国民经济的发展,已经开始了一个新的历史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