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请看清楚问题 就一个问答题而已不是写论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17:58:03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请看清楚问题 就一个问答题而已不是写论文、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
请看清楚问题 就一个问答题而已不是写论文、
加强社会主义思想道德建设为什么要以集体主义为原则?请看清楚问题 就一个问答题而已不是写论文、
集体主义是无产阶级世界观的内容之一.
集体主义的内容是:一方面,从无产阶级和广大劳动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坚持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另一方面,在维护集体利益的前提下,把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结合起来,当两者之间发生矛盾时,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在必要时甚至牺牲个人利益.共产主义是集体主义的最高形式.集体主义反映着无产阶级和劳动人民的整体利益,是个人利益和社会集体利益的辩证统一.集体主义最高原则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大公无私、毫不利己,专门利人.集体主义集中体现了无产阶级的优秀品质和为人类解放而奋斗的牺牲精神.调节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的原则,指一切言行以合乎无产阶级及其广大人民群众集体利益为根本出发点的思想.
集体主义是共产主义道德的核心,是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的重要标志.它同资产阶级个人主义是根本对立的,是共产主义道德区别于一切旧道德的本质特征.集体主义作为道德原则,是在资本主义条件下,工人阶级联合起来反对资本家的过程中产生的.作为与个人主义相对立的概念,它出现在20世纪初.基本思想是马克思主义创始人提出来的.它继承了历史上先进的伦理思想,体现了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概括和总结了先进工人中把集体利益放在首位的行为和思想,是社会主义道德和共产主义道德规范体系的基本原则.
首先,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
一个社会的价值目标和精神原则的确立 , 究竟以社会为本位还是以个人为本位,不是由人们任意选择主观断定,而是由社会本质内在要求所决定,社会中的个体一旦结合成社会共同体,就产生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结构整体。这个整体也就获得了一种包含每一个体又高于每一个体的有机新质。集体成为公共的自我,形成一种由全体个人 结合而成的公共人格。国家、集体、人民,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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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先,集体主义道德原则是有其历史必然性的。
一个社会的价值目标和精神原则的确立 , 究竟以社会为本位还是以个人为本位,不是由人们任意选择主观断定,而是由社会本质内在要求所决定,社会中的个体一旦结合成社会共同体,就产生了一个不可分割的结构整体。这个整体也就获得了一种包含每一个体又高于每一个体的有机新质。集体成为公共的自我,形成一种由全体个人 结合而成的公共人格。国家、集体、人民,都是这个公共人格的代名称。
如果我们确认人类社会的本质在于它的社会规定性,那我们就得接受以社会为本位的价值原则。以个人为本位的社会价值原则 , 导致的是社会组织的瓦解,使社会不再是共同利益汇集凝聚的整合共同体。社会本位原则可以说是社会本质必然要求。人类社会之所以得以延续和发展,正是由于社会本位原则具有巨大的凝聚亲和的调控功能。
资本主义社会同其他任何社会一样,要想得以运转,也必须依靠一种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精神原则和社会调控力量,资本主义社会的法律、宗教、文化,就属于这种同人类社会的社会本位要求相吻合的社会精神原则及调控力量。法律对个人利益的容纳和保护,仅仅在个人利益与社会、国家利益不发生冲突的前提下才成立。而且,资本主义社会具有一些利他行为和现象,正是在基督教文化驱动下形成的。宗教的上帝本位原则,同个人本位原则在本质上是相悖的。
以公有制为基础的社会主义的建立,使社会政治、法律、道德及其他意识形态的统一协调成为可能,并第一次真正自觉地遵循以社会为本位的社会必然要求。集体主义就是这一社会必然要求在价值原则上的高度体现。当然,在以往实践过程中,集体主义曾受到“左”的和右的思想的影响,曾一度过分强调以社会为本位,一定程度上忽略了人的个性和个人正当利益,但这一偏差的出现,并非是集体主义价值原则本身的错误。我们纠正以往集体主义实践中“左”的失误,并不是要纠正集体主义原则。不认识到这一点,就会在纠正“左”的偏差时,又受到右的思想干扰,就会造成一种大谈个人本位、个人中心、个人至上,为个人主义“正名”,否定集体主义的气候。它的直接后果,就是使惟利是图、损人利己像毒雾一样在全社会蔓延,使社会丧失凝聚力和亲和力。
所以,一个社会的价值原则的选定,并不任由人的主观意志,最终受制于人类社会的本质规定,人类社会只要存在,其本质只要仍是社会规定性而不是个体规定性,那么,社会本位价值原则就必然永远存在。
其次,集体主义原则强调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一致与统一。
集体利益作为高于个人利益的社会本质体现,相对于个人利益来说具有至上性是不容置疑的。但集体利益的至上性并不意味着否定个人利益,妨碍个性发展。集体利益体现着社会的长远的根本的利益,是集体中每个成员利益的有机统一。集体利益作为其全体成员共同利益的体现,它的发展和实现,本身就蕴含着个人正当利益的发展和个人价值的实现。正因为如此,党和国家特别强调国家利益,集体利益和个人利益三者的和谐统一,把坚持兼顾三者利益作为各项改革政策、集体主义道德价值导向的立足点。在《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中,特别强调坚持尊重个人合法权益与承担社会责任统一,强调要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生活等各方面的权利,鼓励人们通过诚实劳动和合法经营获取正当的物质利益,树立把国家和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义利观。
从本质上说,集体主义原则不是简单的“个人服从集体”,而是“个人与集体的和谐发展”。集体主义原则的最高理想,就是达到这两种利益和谐共生、同步实现的目的。无论哪一方面的非必要的损失,都会使这种理想的完满性有所破坏,集体主义原则的实质,是在现实中追求个人利益和集体利益的最大和谐发展。
集体利益的至上性要求我们,把整个国家、整个民族的利益放在首位。只有在社会共同体中,个人的个性才能够得到真正的发挥,有人把集体利益至上性理解为只强调集体利益而忽视个人利益。这种理解显然缺乏深层的思辨和实质性的思考方向和实质性的思考。集体利益至上的思想,或个人利益至上的思想,都涉及关于怎样实现利益的理论。
在今天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我们仍强调集体利益的至上性,这也是着眼于选择最好的方式使每个个人利益都得到更好的实现和发展。
社会主义的集体主义在强调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的前提下,同时强调,集体必须尽保障个人正当利益得到满足,促进个人价值的实现,并力求使个人的个性和才能得到充分的发展。在集体主义实践中的一定时期,受“左”的思想的影响,对个人利益重视不够,甚至把个人利益当作个人主义横加批判。这在理论上割裂了社会和个人的统一,造成个人利益和社会利益的对立、分离,在实践中,造成了人们对社会,集体的一定程度的不信任,使个人产生了与社会的疏离和隔膜。
今天的理论和实践,都己明确肯定了社会主义条件下人们追求正当的个人物质利益的合理性,把保护人民群众的正当的个人利益,鼓励人们勤劳致富、多劳多得作为社会主义集体主义原则的一项基本要求。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实行了允许一部人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裕起来,先富带后富,最后走向共同富裕的政策。现在先富起来,的人已经相当多了。一些个体经济已经发展为私营企业主,是在我们党的改革政策和带头致富的号召下发展起来的,其中许多私营企业主本来就是劳动者。所以党的政策主张,私营企业要积极做好团结‘教育'引导的工作,拥护党的各项政策,依法经营企业,关心和保障职工的权益,带动更多的人和地区富起来,为国家长社会做出贡献。党的政策鼓励允许一部分人先富起来真正走向共同富裕。
实际上,马克思主义对于人们的物质利益、个人利益从来都是肯定的。马克思曾明确指出:“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马克思主义为之努力的最终目标,就是要建立一个由全社会一切人构成的自由联合体。在这个联合体中,一切个人的利益和自由都能得到充分的实现。我们今天所走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路,解放生产力,共同富裕,都为了使所有人都能获得更大的利益。
总之,我们主张义利关系的辩证统一。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所有社会成员应树立把国家的人民利益放在首位而又充分尊重公民个人合法利益的社会主义利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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