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知道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吗?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02:16:16
谁知道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吗?
谁知道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吗?
谁知道人的本质是自私的吗?
每个人都生活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之中,每个人的思考和选择实际上都不可能离开现实的社会关系及发展而孤立存在,对于这样一个事实似乎没有人会在理性上给予否定.所以,马克思主义关于人的本质的经典论述在理论上被越来越多的人所接受和承认.然而,如何真正用马克思主义的这个理论来回答关于人性的困惑,如何解决现实生活中的利益冲突与矛盾,还有许多问题或者认识上的误区,比如所谓“人性自私”、“人在本质上是自私的”,就是这样一种似是而非的观念.这在大学生中也常常引发争论,有的人赞同,有的人反对.为了深刻地把握人的本质,我们应该对这个“流行”观念作一些理论的分析.
什么是“人性”、“人的本质”呢?人性,就是指人作为一种存在物的属性.人是一类存在物,与其他任何一类存在物-样,同样也是共性与个性、一般性与 特殊性的统一.当“人性”作为人生观的概念时,通常表示的是人与其他物类的界限,即人区别于包括动物在内的其他存在物的属性,是相对于人以外的其他存在物而言的特殊性、个性.
芸芸众生,兴趣爱好各异,身份地位不等,追求向往有别,人格境界分殊,但这些差别都属于同一种存在物——人.作为人,他们又都有着衣食住行之欲,交往合作之求,求知求美之愿,劳动创造之能.这表明,人既是千差万别的,又有着内在的共同性.人性就是表示这种共同性的概念.它指人的一般性、共性,即人的类特性.它是为每一人类个体所共有而为人类所独有的属性和方面.人有共性,才使得千差万别的人类个体成为人类的一员,而不是其他存在物.人性就是对存在于人类个体的具体特性之中又通过人类个体的具体特性表现出来的人类共性的理论概括.对人的共性即人性的理论抽象,不应该简单地等同于抽象的人性论.因为现实生活中的人,都是从属于不同的民族、国家的,在阶级社会中还是隶属于不同阶级的.共同的人性,只能通过具体的民族性、国民性和阶级性得以表现.没有脱离具体的民族性、国民性和阶级性而独立存在的人类共性.
所谓事物的本质,一般来说,是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一种内部规定性,是由事物本身所包含的特殊矛盾所决定的构成事物各要素的内在联系.与此相应,人的本质,就是指人的根本性质,是人之成其为人,并与其他存在物区别开来的人自身的规定性.在此意义说,人性与人的本质所指是同样的内容.哲学中讲到“联系”范畴,要区分事物间的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说明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规定性,要分析从本质上表明事物之间区别的质的规定性与其他规定性的不同.因此,所谓人的本质,实际意味着构成人性诸多内容之间必然的规律性的联系,是关于人的质的规定性,表示了对人的存在和发展的基本过程和趋向起着主要的、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的内容.人作为一种类存在物具有共性的方面,但是,人又总是存在和活动于具体的、历史的社会现实生活当中,我们能够观察、体验到的是在不同时代、不同社会条件以及文明社会中不同阶级利益背景之下,具有差异的一个个具体而活生生的人.因而,人的本质的再一层含义是说在特定历史和社会条件下对现实的人起着主要的、决定性的影响和作用的规定性.譬如马克思在谈到人的本质问题时,就明确说明:“我们的出发点是从事实际活动的人……但不是处在某种虚幻的离群索居和固定不变状态中的人,而是处在现实的、可以通过经验观察到的、在一定条件下进行的发展过程中的人.”
其一,把人性中的自然属性误认作人的本质属性,同时抹杀人与其他动物的根本界限.生命有机体的存在和延续构成人类活动的前提,因此,饮食男女成为真正人类的机能,人性中元疑包含着自然的属性.问题的关键在于,人的自然属性总是在一定的社会关系中表现和实现的,饮食男女等生理方面的需要和技能具有了属人的性质,成为人性的组成部分,恰恰取决于人的社会性.所以,不是人的自然属性而是人的社会属性成为人之所以为人的质的规定性.“人来源于动物界这一事实已经决定了人永远不能完全摆脱兽性”,实际上,自然的生物本能必然要对人的生存和发展产生一定影响.但是,当一个生命有机体以人的方式存在和活动时,其生物本能在内涵、方式和目的等方面已经发生了性质的变化,即它们已经在与人性其他因素的内在联系中成为人性的组成部分.人性是一个由多种有内在联系的因素构成的复杂系统,诸方面分属于人性的不同层次,在人的生存和发展中有着各自不同的地位和作用.现实生活中,人性的诸方面交织在一起,彼此依赖,交融渗透.如果把其中一个方面与其他方面的有机联系割裂开来,那么在这样的抽象中,它就只会有动物的性质.人性自私论没有认识到社会性是人性中起主导和决定性作用的因素,片面地把人的自然属性看成了人的本质属性;把人的自然属性从人性中分离出来,使其变为动物本能,并将它们作为生活最后的和唯一的目的,实则使人沦为与禽兽为伍了.
其二,混淆了“个人利益”和“自私”两个不同意义的概念,在逻辑上是不能成立的.“任何人类历史的第一个前提无疑是有生命的个人的存在.”当人以个体形式存在和活动时,个体实践决定了个人利益的独特性.个人既然要生存,就必需一定的生存条件,就有生活和发展的各种需要,将这些需要综合起来,就是个人利益.所谓自私,则是指一事当前只考虑自己,不管不顾他人甚至破坏他人利益的观念和行为,实际上这个概念表示了对于一定观念和行为的道德评价.显然,个人利益与自私自利并不具有必然的因果联系,个人利益的满足并不一定要表现为自私自利.个人利益人皆有之,因为每个人都要在一定条件下生存和发展,这些条件作为人的需要和利益本身并不能够从道德的角度加以评价.个人利益及其实现方式在实际生活当中有正当和不正当、高尚和卑下的差别,有的人高尚,其生命活动可歌可泣,有的人则卑劣,其思想和行为为人们所不齿,这是因为具体的个人对利益有着不同的理解和在满足方式上不同的选择,这种不同是由人们所处的社会关系的不同决定的.这恰恰说明不能把“个人利益”与“自私”混淆起来,不能因为每一个个体有独特的需要和利益就推导出人人都是自私的结论,个人利益及其实现是否表现为自私自利,取决于人们在一定的社会关系和现实条件之中如何对待和处理个人利益.
其三,将自私作为对人性的一般概括,与历史事实不符.自私,无论就其作为一种观念还是行为,都是人类社会特定历史阶段的产物,而不是像人性自私论者所说具有普遍、永恒的性质.人类社会发展至今已经有一百多万年的历史,经历了原始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和社会主义社会等五种形态.我们知道,这一百多万年中99%的时间里,人类处于原始社会.在原始社会中,生产资料属于公有,微不足道的个人财产仅仅是个人生产和生活所必需的,人们共同劳动,产品归集体所有,实行平均分配,没有阶级、剥削和压迫,当然也就没有什么“自私”的观念和行为.自私是伴随人类进入文明社会而产生的现象.自私在私有制社会发展过程中,曾经起过一定的积极作用,但很快便暴露出其极大的局限性.同时要看到,即使在私有制条件下,仍然还有众多的道德高尚的人们并不是怀着自私的动机去从事社会活动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