列举现在英国政治体制中的传统因素本人对英国有一点知道,但对其政治体制除了其君主立宪制以外,实在一窍不通,(高人请看好题目再答,)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8 22:26:57
列举现在英国政治体制中的传统因素本人对英国有一点知道,但对其政治体制除了其君主立宪制以外,实在一窍不通,(高人请看好题目再答,)
列举现在英国政治体制中的传统因素
本人对英国有一点知道,但对其政治体制除了其君主立宪制以外,实在一窍不通,(高人请看好题目再答,)
列举现在英国政治体制中的传统因素本人对英国有一点知道,但对其政治体制除了其君主立宪制以外,实在一窍不通,(高人请看好题目再答,)
党争的出现,将原来的权力构架冲击得支离破碎,前面已述,君权因而不能幸免,然后接下去的,党争带来的另两个变化,就是议会和内阁,同样是天翻地覆.
议会的变化,对英国制度来说尤其意味深长,长期以来,英国政治制度的精髓就是议会,国家在议会中协商讨论立法、司法、决策结构,为英国最神圣的政治机构.可是如果这一切都发生了改变呢?如果议会不再是那个议会,丧失了任何议事、立法、司法、决策的特性,那还能称之为议会么?相信很少人考虑过这个问题,可是英国议会现在就在悄悄地蜕变……
我们前面已经看到了自1832议会改革、虚君制形成以后,议会的性质开始巨变,议会多数党建立一党内阁,而首相、内阁与执政党的命运被牢牢地栓在一条船上,必须无条件支持内阁,确保内阁决议迅速通过.于是,议会就此逐渐变成内阁的依附者.
19世纪中晚期,内阁完成了立法与行政机构的结合,1867年,宪政学家沃尔特·巴奇霍特在其代表作《英国宪政》中指出,内阁是把国家的立法部分同行政部分结合起来的“纽带”,内阁本属行政机构,但在职能上亦属立法机构,所以,英国宪政制度“有效运行的秘密,是行政权和立法权的密切结合和近乎一体的融合”
1900年前后,内阁剥夺议会的立法职能、完成对议会的支配, 20世纪以来,议会成为“内阁的专用议事厅”.研究英国内阁制的权威约翰,麦金托什因此断定:“下院的任务是支持投票产生的内阁并通过其法规.(麦金托什《英国内阁》)
20世纪,甚至还有欧美学者把内阁与议会的关系比喻为“主人”和“仆人”的关系.
1979年,以撒切尔夫人为首的保守党领袖一致认为:“下议院已不再是所有事件的中心了,有关权力和原则的大问题会在别处决定.”(撒切尔《唐宁街岁月》)
因此,如果对照都铎时期“除了不能把男人变成女人”的英国议会全盛期的盛景中可以看到,议会已经在不可遏止地衰落而没有了任何议事机能.
导致议会作用的消亡,有多种因素:
1,深刻的社会背景的变迁.19世纪以来,随着自由经济的发展,两党的经济基础开始趋于相同:“1895年,保守党议员中的地产者降到20%,资本家增至52%,从阶级属性看,已与自由党无明显区别.”(古茨曼:《英国政治精英》)如此,两党的趋同性,导致议会中反对党的反对力度必然逐年递减.使得原本以调节阶级利益为核心使命的议会,因阶级利益趋同,而丧失调节的机能、作用、价值.反映在社会中也是如此,各党的参与者与支持者也慢慢丧失对某党的政治热情,这从国民政治热情中看到端倪:英国二战后以来,两党经济基础一致而导致的国家政策也趋于一致,长期的历史沉淀也形成了英国不接受第三党执政的现实,于是,两党谁执政,已经不会对英国人日常生活产生重大的差别,慢慢的,人们的政治热情逐渐下降而政治冷淡主义却盛行.
2,18世纪末英国废除长子继承制,对消除经济基础的对立起重大作用.因为两千多年来,英国的贵族世家如果不是战争等社会危机淘汰,其家族寿命往往甚至数百年,核心的之制就是长子继承制,这种制度几乎摒除了家产被一代代子孙分析而迅速衰落的命运,从而保证了财富只有积累而无分析之患,确保了贵族世家的显赫长存.但废除此制后所有子孙都可继承,则家族财富就可迅速分解而消亡,达到缩小社会阶级对立,最后所谓的贵族或许只能剩下一个爵位而已.这个社会轨迹和经验在中国古代早已体现,唐以前,数百年的世家大族显赫贵要比比皆是,然唐以后的中国的社会财富可以不停地处于流动中而无法形成长久的财富寡头,即便形成也往往富不过三代而亡,其很大原因就在于此,废除长子继承制保证了千多年来中国始终具有一个彻底的平民政治社会所具有的制度基础.
相对应议会的无奈衰落,则是内阁权力在飞跃,而首相的权力则更是权势熏天.前面已述,首相即党魁,党争双方都会以不断地扩大党魁的社会威信和党内威信为出发点,所谓无条件支持本党的具体结果体现就是党魁权力的绝对化.因而当某党成功后,自然意味着党魁就是权力制高点,而不可能再是君权了.这是规律,不以帝王意志为转移.首相权力的膨胀,自然也逐渐脱离内阁的集体决议,先是获得额外的人事任免权,再然后是撇开内阁而解散召开议会的特权,当首相与内阁集体决议的脱节,则又意味着内阁责任制的瓦解和个人负责制的崛起……
就这样,当20世纪以后的内阁相权,集立法、行政甚至部分司法于一体,远大于过去英国帝王的权力的时候,当首相几乎包揽了国家所有的大权,掌握了对内阁大臣、非内阁大臣的任命权、高级文官的任命权、贵族的敕封权等所有重大的人事权,以及控制国家预算、决定内阁的议事日程、解散议会、宣布紧急状态、任命内阁委员会和建立政策小组等各种权力体系的时候,那还能说明英国政治制度还存有本来的面目么?英国自古从未有帝王的权力完全超越议会,可是现在,内阁的权力地位远过议会而议会彻底衰落,内阁可以随心所欲地控制议会、摆布议会,乃至取代议会.那这个制度的性质是什么?这是全新的政体,是一种与古老的英国议会制为核心主导的政体完全不同的政治制度了,这是相权剔除议会干扰后代替君权统治天下的全新权力构架.如果说1832年前是君主有限制时代的话,那20世纪开始就是相权无限制时代.
内阁权力不可一世的直接做法就是侵夺议会的权力.长期以来,英国议会传统以群体立法议事为核心机能,所以为非常设性,但却也有按需求设立各种常设的专业的职能委员会以便于高效地处理议案的传统.因为专业化职能处理案件,毕竟比议会上一群不专业者讨论来去更有实效.使得议会会按需要设立各类专业的常设委员会以应对.议会的常设委员会的重要性,可以类比的如美国前总统的威尔逊说:“年会中的国会只是展出的国会,委员会会议室中的国会才是工作中的国会.”(威尔逊《国会制》).如果说传统英国政治的核心是议会,那各类专业的常设委员会则是核心的核心.这类委员会往往负责对某一议案的深度分析、调查和决议,对决策的专业化起重大作用.如都铎时期的议会在审理议案时,就会由议员构成一些列的特别委员会或者专业委员会进行高效的表决.第一次文官制度改革前,下院责令成立专门委员会调查政府财务和文官收支状况等.还有如中世纪咨议会、以及都铎时期的枢密院等,在常设处理国务中也都曾不自觉地分化出各类委员会的先例,这样,其实就可以说明议事机构往往会自己发展的规律,就是会由群体民主性决议机构向小型专业化的议事机构转化.如果议会按照自身的发展,也许有一天,这就是议会的结局.
而现在,内阁不会给议会任何历史机遇了,内阁在20世纪以来干净利落地几乎彻底剥夺了议会的发展潜力--内阁拥有了自己的各专业委员会和部门,内阁与这些智囊团形成大脑和四肢的作用,而不再是内阁与议会构成大脑和四肢.以各类专业的常设委员会为内阁智囊的载体、以专业化、战略性、权威性议案来弥补内阁高效但可能粗糙的缺憾,如此,内阁就具备议会不可具备不可篡夺的权力,这就是专业的威力,它已经可以依靠自身就可迅速有效地制定一切现实有效的专业化决策.从此内阁不再需要议会.相比较,议会再设立与内阁旗下的各类专业的委员会已成多余.或者另一层意义来说,议会的职能已经化整为零、集体决议机能转化为各类专业化委员会、职能部门,并归入内阁的权力构架.
导致相权的无限制膨胀的原因,除了体制内权力规律外,还有外界的政治经济因素,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奉行自由主义经济,所以国家奉行不干预政策;而当市场经济进行到垄断阶段后,国家就必须积极地干预经济以保持公正的良性市场竞争,于是,仅靠议会冗长拖拉复杂低效率的立法决策作用已经远远不够,政府行政立法的合并会比较积极有效地参与干预;进入20世纪以来国际政治已经远不是中世纪议会所能简单处理了,各中复杂的政治厉害、地缘政治经济军事的纠合需要更小型高效的智囊团以迅速做出决策,而议会显然不可能胜任这样的国家竞争.所以,20世纪尤其第一次第二次世界大战,就迫使原本分散的权力必须集中于内阁、内阁权力又必须集中于首相以保证立法行政的高效.慢慢地,就会演化为一种政治文化思维,就是“对于英国统治阶级来说,政府工作效率就关系到资产阶级的总体利益,这就比任何抽象的宪法原则更重要了.于是,为了实现其政治、经济和军事目的,统治阶级宁愿让首相和内阁掌握国家主要权力,占据政治中心.”(阎照祥《英国政治制度史》)所以,内阁权力的扩大,将是对中世纪以来的议会以核心利益纷争、狭隘利益立场、冗长拖拉等无法适应当今新战国时代议会缺陷的一次华丽升级.
如此,综合各种因素,党争、经济基础的一致、议会议事机能的丧失、国内经济的调控需求、国家竞争的激烈,内阁侵夺议会职权,共同将英国议会制核心的政体过渡到了类宋、明朝的宰辅责成制或内阁首辅制,而归并内阁的各类专业委员会就宛若中国传统权力构架中的吏部、户部、礼部、兵部、刑部、工部等六部制、甚至还有御史台、都察院、锦衣卫、六科给事中……几类如出一辙.这就是权力的规律,那就是谁占据立法权的优势,谁就可能膨胀成为立足于专业化决策上的迅速有效、而非民主泛化后的决策机构.而催化剂就是体制外的国内国际局势.
而议会丧失其本来的作用后,议会将何去何从呢?难道只剩下保证内阁决议强大而高效地被执行的命运了么?但是将来呢?
目前的议会与内阁却绝非是一个长久的职能权力平衡的时代,内阁的长期强盛与议会的长期衰落形成不稳定的权力构成,所以,这必然会迫使议会会想尽一切办法去重新获得权力.而议会介于当今历史大势,已绝无可能再恢复到当年如都铎时期议会决定一切的那样的美好岁月,议会要获得新的生命力,要么重新夺回内阁的各个专业委员会,要么就只能成为次级要务的决策机构、负担一系列独具特色的专业委员会和部门.总而言之,议会的前途必须向专业委员会转化,否则绝处无生.
另,议会的生机的焕发,也必须确立中立性风格.这是随下院议长的职能和性质的变化而悄然演变的,下院议长的职能最初的设置是为了组织下院与上院议事机能和利益的有效抗争而设置,后历经下院党争,下院议长的党派立场往往也会影响双方力量,但随着党争的力度的增加也或者随着经济基础的而弱化后出于议长职能的特殊需要中立公正性的角色,于18世纪中期开始逐渐形成议长需中立姿态的制度需求,以起到更有效的协调作用,因而19世纪以后,远离党争成为下院议长理当遵循的准则,并开始形成两党轮流坐庄的情况.而20世纪以后,议长超越于党派之外成为下院惯例.也就是说,下院议长一职的属性可以具有个人的党派属性,但他一定必须具有公正的中立立场.而这种中立性质,将慢慢地改变议会中数百年剧烈党争的戾气,并给议会带来新的权威.
20世纪晚期的议会演变,也很好地说明了这个规律:议会为了摆脱对内阁的依附,建立超党派的“下院委员会”首先获得财务上的自主权,以便获得独立的发言权(但近来英国议长却滥用此权,制造骗取额外补贴的“骗补门”丑闻事件,真是为议会作用和声誉雪上加霜)其次,建立了14个与政府部门相关的专门委员会,以加强下院独立性和对政府事务的评议、审查、修正和管理.由此,可以证明议会要想获得新生,必须以中立者、专业性的权威性姿态去洗刷百年多来的颓废气象.
总结,一切现象与现实,使得笔者不得不认为,议会为核心的政体性质只能存在于社会文明程度不高的阶段,只适合于国内国际局势相对封闭的环境、自由经济阶段(经济的初级阶段)、在没有强大外力的逼迫下,一个自成政治生态的国家所具有的政治模式.而相应的,英国优良的地缘政治,与欧洲大陆隔海相望,且欧洲大陆势力也支离破碎得缺乏强大和足以吞灭不列颠的势力,所以,这些因素共同糅造出,或者延续了英国这样一种以议会为核心的制度,但随着世界的变小、国家竞争的频繁、残酷、竞争的升级,就自然开始抛弃了议会制度.就此,笔者又在猜测另一个问题,那就是中国政治体制之所以没有形成议会制度的原因.或许,并不在于中国人没有想到过或尝试过,也不在于中国文化不能催生这样一种权力构架,而是早就被中国淘汰了的一种制度,或许早在夏商周三代就被淘汰了,中国的地缘政治的劣势,导致五千年来一直深受着来自西部、北部、东北部三个方向的大漠草原的游牧军事化组织的高强度威胁,如果国家政体依然用议会制,则中国被灭国可能就绝不会才两次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