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几率有多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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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几率有多大呢?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几率有多大呢?
中日韩自贸区构想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这一设想于2002年首次被提出,中日韩三国领导人首先同意开展相关民间研究.在之后的约7年时间里,中日韩三国研究机构对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进行了大量分析研究,并初步得出积极结论.   中日韩民间研究小组通过各自独立的模型测算,得出基本一致的结论:即如果提升中日韩贸易自由化程度,中日韩经济增速都可进一步提高,其中韩国受益最为明显.中日韩任何两国自由贸易区的经济收益都小于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效果.此外,对中日韩企业的问卷调查也获得正面反馈.   有专家认为,具体就中日韩三国的情况而言,中日韩从宏观经济联系和微观企业往来层面都具备建立自由贸易区的初步条件.有关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探讨和互动目前仍处于起步阶段,离最终成型还有漫长的路要走.这期间,充分论证和务实推进的态度很关键.
  中日韩自贸区结构
  中日韩均为亚洲重要经济体,其经济总量占亚洲的约七成.在过去10 年间,中日两国贸易和中韩两国贸易的结构逐渐趋同.在中日两国贸易方面,中国对日本的机械设备和电子产品的出口比重明显增加,其中很大比例是加工贸易方式,大部分为日本在华企业产品出口,属产业内和公司内贸易.而韩国从中国进口的商品也逐步从初级产品转变为工业半成品或制成品,产业内贸易也日益普遍.   中日韩产业优势的不同带来自由贸易区成立的基础.相对发达的日本和韩国在资本和技术密集型产业上竞争优势明显,而中国的竞争优势目前仍主要集中于资源或劳动密集型产品上.随着国际形势的变化,以及中日韩经济结构的调整,这种条件是否能够延续,自由贸易区的建立对中日韩的不利因素有哪些,如何通过制度设立将成本降至最低,都需要深入思考.
  编辑本段进程
  2007年3月,中日韩三国成立联合研究委员会,负责探讨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可行性,并开始进行三边投资协定谈判.[1]   2009年10月,第二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举行,中日韩领导人达成尽快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的共识.同年10月,中日韩在泰国举行的第六次中日韩商务部部长会议发表联合声明,提出中日韩将于2010年上半年启动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   2010年5月30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第一轮会议在韩国首都首尔举行,中日韩领导人表示将努力在2012年前完成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   2011年11月19日,在印度尼西亚巴厘岛举行的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举行,中国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日本首相野田佳彦、韩国总统李明博就中日韩合作以及共同关心的国际和地区问题交换意见.三国领导人在会谈中取得共识,要在2011年12月底完成各国对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FTA)的研究,从而尽快启动对此协议的正式谈判.[1]温家宝提出,三方要共同努力,确保2011年内完成中日韩自贸区联合研究,2012年启动相关谈判,尽早完成中日韩投资协定谈判.[2]野田佳彦指出,中日韩经过四年的协商,很快就要开花结果,现在是时候落成这个投资协定了.日本外交部一名官员对记者说:“放宽投资规则是自由贸易协定扩大内容后的主要元素之一.首相(野田佳彦)强调,我们必须拟定全面的投资协定,才能够推动中日韩三边自由贸易协定.”[1]日本媒体报道称,中日韩三方重申将推进日中韩自由贸易区建设,并一致同意在年内结束产官学联合研究,为启动谈判做好准备,并于年内就签署三方投资协定达成实质性协议.日本《读卖新闻》评论称,日本如果能在与中国和东盟的自由贸易达成协议,对日本经济的好处要远远大于TPP,评论指出,如果与中国在内的东盟+6框架内实现自由贸易,日本GDP将因此增加1.1%,而如果是TPP框架内的自由贸易,日本人的获益只有GDP的0.54%.[3]
  编辑本段2020中日韩合作展望
  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日本国和大韩民国的领导人,于2010年5月29日在韩国济州市举行了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   我们对于十年来中日韩在政治、经济、文化和人员交流方面所取得的务实合作成果表示满意.我们将继续坚持和全面落实《中日韩推进三国合作联合宣言》、《中日韩伙伴关系联合声明》和《中日韩合作十周年联合声明》中的各项共识.   我们确认,在促进人员、货物、服务和资金往来,以及应对经济全球化潮流为首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方面,中日韩合作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我们将继续秉承正视历史、面向未来的精神,坚持不懈地推动中日韩关系向着睦邻互信、全面合作、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方向前进.   我们一致认为,提出到2020年,即下一个十年结束时应该实现的具体目标和远景后,中日韩需要集中力量,推动中日韩合作达到新的高度,使得中日韩面向未来和全方位合作的伙伴关系更加巩固,各领域互利合作更具成果,人民之间的友好感情更加深厚,中日韩合作将促进中日韩的共同利益,为东亚国家乃至世界的和平、稳定与繁荣作出贡献.   念及上述,我们决定:   一、机制化与提升中日韩伙伴关系   (一)我们将加强中日韩高层交往,增进中日韩人民友谊与和睦,并以领导人会议、外交部部长会议、其他部长级会议、外交高官磋商等政府间合作机制来深化和扩大各领域的交流合作,从而进一步构筑稳定的战略互信.   (二)我们将于2011年在韩国建立中日韩合作秘书处,以促进和加强中日韩合作.中日韩合作秘书处将支持领导人会议、外交部部长会议、其他部长级会议和外交高官磋商等中日韩磋商机制的运行和管理,协助探讨落实合作项目.   (三)我们将充分利用中日韩灾害管理部门负责人会议等现有机制和机构,分享与灾害有关的信息、政策和技术,以共同有效应对自然灾害,减少东亚灾害风险.   (四)我们将探讨建立“中日韩国防对话”机制的可能性,以加强国家安全对话,促进中日韩国防或军事人员的交流合作.   (五)我们将在中日韩警察部门间建立紧密的合作机制,以共同应对国际犯罪,提升中日韩警察合作.   (六)我们将推进中日韩地方政府交流,通过拓展中日韩友好城市关系来加强行政、经济和文化领域的合作.   二、发展可持续经济合作,实现共同繁荣   (一)我们将努力在2012年之前,完成于2010年5月启动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通过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我们将寻求中日韩对有关问题的共识,为将来谈判建立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提供务实参考.另外,我们将继续努力,促进中日韩经济在远期实现一体化,包括在本地区建立共同市场.   (二)我们致力于在2020年前扩大中日韩贸易量,这对于促进东亚国家经济增长和一体化至关重要.我们将加大贸易便利化力度,不断改善中日韩贸易环境.   (三)我们认为,中日韩建立协调、高效的运输和物流系统,有助于降低中日韩产品成本,提高国际竞争力.因此,我们主张继续充分利用“中日韩运输及物流部部长会议”机制和双边政策对话,推动东亚国家运输物流网络建设,实现无缝物流体系.   (四)我们重申海关合作的重要性,这有助于实现中日韩乃至东亚国家贸易便利化和供应链安全.为此,我们将通过中日韩海关领导人会议来落实“中日韩海关合作行动计划”,进一步提升海关合作.   (五)我们将努力完成《中日韩投资协定》谈判,以积极促进域内企业在中日韩投资,在法律、机制和程序方面提供有利的投资环境,使域内投资者能够成功经营.此外,我们将努力为促进本地区投资资本自由流动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   (六)我们将进一步加强金融主管部门的协调,努力通过鼓励中日韩金融机构互相进入对方市场来加强金融合作,以应对国际金融市场的变化.我们欢迎泰国清迈倡议多边化成功实施和亚洲债券市场发展倡议取得的实质性进展.我们将进一步努力提升亚洲财政金融合作,包括增强泰国清迈倡议多边化的有效性.我们将积极参加由二十国集团引领的加强国际金融体系的讨论,包括改进全球金融安全网的工作.   (七)我们认为,一个开放、公平和自由化的多边贸易体系不仅对中日韩,而且对于整个世界都至关重要.为维护和巩固这一体系,我们必须反对任何形式的保护主义.为此,我们决心促进多哈发展回合依据其授权,在包括模式等已有进展基础上,取得迅速、丰硕、平衡的结果,加强中日韩合作,推动多哈回合后多边贸易体系不断取得进展.   (八)我们同意通过加强科技与创新合作,提升我们的研究能力,增强中日韩工业技术的竞争力并应对共同的地区和国际问题,探讨有利于实现建设东亚共同体长远目标的途径.为此,我们将继续为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计划和前瞻计划提供经费支持,并根据实际情况探索进一步扩大投入的可能性.此外,我们将探索建立新的合作基金的可能性,以支持在中日韩共同感兴趣的领域,以中日韩商定的方式开展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政府·企业·学界联合研究.   (九)我们将继续探讨加强工业、能源、能效、资源、信息通信、高科技、文化产业、交通、卫生、农业、渔业、旅游和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的政策合作与磋商.   (十)我们确认标准化合作能够消除不必要的技术壁垒,为促进贸易发挥重要作用.因此,我们将利用东亚标准合作论坛,通过研究协调标准和提出协调一致的国际标准,进一步提升标准化领域的合作.   (十一)我们认识到,中日韩更加协调的经济合作对于推动东亚国家经济活动至关重要.我们承诺通过以上所列措施,进一步加强合作.而且,我们认识到中日韩在东亚国家和全球经济中的重要作用,我们应该在多边论坛特别是二十国集团和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内共同行动,以实现强劲、可持续和平衡的全球发展.为此,我们将积极参与发起一个合作与磋商、旨在相互评估政策框架的进程.   三、环保合作   (一)我们欢迎哥本哈根会议(COP15/CMP5)的成果,支持《哥本哈根协定》.基于哥本哈根会议的积极成果,我们将加强合作,根据《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的原则,特别是共同但是有区别的责任原则共同推动墨西哥会议(COP16/CMP6)取得成果,包括建立2012年后应对气候变化的有效国际合作框架.   (二)我们认为有必要加强环境保护合作,为此,我们支持中日韩环境保护部部长采取切实行动,必要时与适当的地区或国家框架合作,落实2010年5月第12次中日韩环境保护部部长会议通过的《中日韩环境合作联合行动计划》的十大优先合作领域,包括:1、环境教育,环境意识和公众参与;2、气候变化;3、生物多样性保护;4、沙尘暴;5、污染控制;6、环境友好型社会/减量化、再使用、再循环/资源循环型社会;7、电子废物越境转移;8、化学品无害管理;9、东北亚环境管理;10、环境保护产业和环境保护技术.   (三)我们将紧密合作,推动将于2010年10月在日本爱知县名古屋举行的第10次《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取得成功,支持自然保护国际联盟将于2012年在韩国济州市举行的世界自然保护大会.   (四)我们将合作加强地区海洋环境保护,努力提升公众减少海洋垃圾的意识,重申落实西北太平洋行动计划框架性防止海洋垃圾的“区域海洋垃圾行动计划”的重要性.   (五)我们注意到沙尘暴的频率和强度.我们将加强在沙尘暴检测方法、预防技术和能力建设方面的合作.   (六)我们将提升危险废物特别是电子废物方面的合作.我们认为三国应该提升电子废物管理方面的合作,交流信息,共同打击非法跨国转移,加强立法执法方面的能力建设.   (七)我们重申关于探讨建立中日韩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的承诺.   四、扩大人员和文化交流合作,增进友好关系   (一)我们将通过扩大和发展中日韩活跃的人员交流,促进中日韩友谊与和睦.   (二)我们深信文化作为精神桥梁,对促进中日韩人民的相互理解与信任有重要作用.为此,我们将进一步加强中日韩文化部部长会议框架内的合作,以进一步推动中日韩文化交流,办好一年一度的中日韩文化产业论坛,鼓励开展文化产业合作,促进文化产业结构优化与升级,进一步提升包括联合国教科文组织框架下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在内的各领域合作.   (三)我们将显著扩大中日韩人员交流规模,以增进友好关系和相互理解,进一步促进地区经济社会发展.   (四)我们将通过学分互认、联合学位等交流项目推动增强大学的竞争力,培育合格人才.为此,我们确认中日韩推动大学交流合作委员会会议将持续举行.我们还将推动中日韩教育质量保障机构合作,共同起草一份指导文件,以提升大学之间的交流.另外,我们将考虑切实促进优异学生交流的一揽子政策.同时,为进一步推动中日韩教育合作,我们将充分利用各种会议,推动建立中日韩教育部部长会议机制.而且,我们将推动中日韩教师交流.   (五)我们将扩大中日韩政府主办的青年交流活动规模,以在中日韩未来领导者中间积极开展交流.   (六)我们将加强中日韩体育合作,为实现《2020展望》目标作出贡献.为此,我们将鼓励中日韩体育组织、机构和运动员开展交流,积极参与在中日韩举行的各类体育活动.   (七)在推动中日韩开展社会、文化领域各类合作项目的过程中,我们承诺关注妇女、儿童、残疾人和老年人等弱势群体.我们将加强中日韩有关交流与合作,以全面增进并实现这些群体的权利.   五、共同促进地区和国际的和平稳定   (一)我们认为,朝鲜半岛无核化非常有利于东亚的持久和平、安全和经济繁荣.为此,我们将继续共同努力,通过朝鲜核问题六方会谈实现2005年《9.19共同声明》的目标.   (二)我们认识到恐怖主义对国际安全构成重大威胁,将继续紧密合作,消除恐怖主义.为此,我们将召开一次中日韩在该领域的专家会议.   (三)我们认识到在地区层面有效应对包括涉毒犯罪在内的毒品问题的必要性,将加强在该领域的中日韩合作.   (四)我们将通过交流各自国家的食品安全标准等信息,及时通报主管部门检测到的问题以及防止其再次发生的措施,努力提高食品安全.   (五)我们将通过扩大中日韩合作范围,纳入可能的新领域,来进一步增强中日韩防治传染病的地区合作.   (六)我们将继续分享相关信息,包括疾病发生形势和各国采取的预防措施,以有效应对直至最终消除禽流感和口蹄疫等恶性动物疾病.   (七)我们高度关注全球贫困和饥饿问题的加剧,将为实现可持续的全球粮食安全,继续在联合国等国际框架下开展中日韩合作.   (八)我们将进一步加强在中日韩-东盟合作、东亚峰会、东盟地区论坛和亚洲太平洋经济合作组织等各种地区框架内的合作,以促进亚洲地区的和平、稳定和繁荣.我们支持东盟作为东亚合作的主导力量.我们重申致力于建设东亚共同体的长远目标.   (九)我们认为,为有效应对全球性威胁和挑战,应进一步加强联合国的作用,应当按照2005年联合国峰会成果文件等所述,加强改革联合国的努力,以增强其权威性、效率和有效性.   (十)我们将轮流主办中日韩非洲政策对话会,以分享有关经验,寻求有效措施,支持非洲的和平与发展.
  编辑本段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定点城市可行性方案
  2011年6月,中日韩三国在日本会晤,日本地震让自贸区的进程加快,但是依然艰难. 中日韩自由贸易区按照抵近运输的原则,或者在上海,舟山,或者在连云港青岛,或者在天津大连,从现在的形式来看,可能是一个也可以是几个自贸区.如果只是一个定点城市,连云港青岛天津三个城市最具优势.   天津是首都的门户,是中国重要的通商口岸,特别是温家宝总理以来,天津成为上海最大的挑战,天津滨海新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一样,成为中国经济试验田!天津也有劣势,天津的离日本较远,没有青岛具有优势.   青岛是山东的门户,青岛和韩国隔海相望.和韩国经济往来密切,青岛港有深水岸线码头,比较天津连云港更具优势,但是青岛也有不足,自由贸易区主要的职能是为日韩两国通过亚欧大陆桥的陆路运输开辟新方向.和连云港,青岛相比较不具优势 .   连云港是东西部最具经济价值的门户,日韩的货物从连云港口岸进行陆路运输最近最具有优势,连云港的不足是经济欠发达,交通基础设施落后,江苏省亏欠连云港太多,短时间内不能挑起重任.没有天津,青岛的政治优势.《天津是直辖市,青岛是计划单列市》
  编辑本段山东半岛试水中韩自贸区
  在刚刚落幕的第三次中日韩领导人会议上,三国领导人一致同意加快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建设步伐,决定于2011年在韩国设立三国合作秘书处,争取2012年前完成中日韩自贸区联合研究,尽快完成三国投资协议谈判. 但由于日本态度摇摆不定,与中日韩自贸区相比,中韩自贸区的建设显得更为实际,坐拥区位、人才和基础设施三大优势的山东半岛,成为中韩自贸区先行试验区的热门“人选”.   从前沿到主角   从地图上看,山东和韩国基本处于同一纬度上,两地相距最近处只有90海里.   由于地缘和历史等原因,韩国国内许多华侨都来自山东,1992年中韩两国建交后,这些人纷纷回到家乡投资,山东省也十分重视发展与韩国的经贸关系.   自2004年开始,山东省就一直与号称“韩国第一强道”(道相当于中国的省)的京畿道举办“中国山东与韩国京畿道发展论坛”,曾经轰动一时的“中韩海底隧道”提议,最早就是出现在这个论坛上.   据了解,中国现已成为韩国最大贸易伙伴、最大出口市场和最大进口来源国,韩国则是中国第四大贸易伙伴.在增长速度上,从1992年建交到2009年18年间,中韩贸易额增长速度年均30%,在世界贸易史上也是一个奇迹.   山东省社会科学院国际经济研究所所长范振洪6月2日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由于中国也是韩国最大的贸易顺差国,韩国产业界大部分人士非常希望能成立中韩自由贸易区.   早在2008年青岛建设保税港区时,外界舆论普遍认为,此举将是其作为中韩自贸区先行试验区的第一步.与此同时,天津及大连也都被寄予厚望.一年之后,烟台保税港区获批建设,这使山东省成为继广东之后,国内第二个同时拥有两个保税港的省份,山东对外开放程度一跃而至全国前列.   与烟台相邻的威海,曾高调打出“借韩兴威”的口号,吸引大量韩国企业前来投资,以韩资企业为核心的电脑周边设备产业集群,在当地也颇具规模.   据粗略统计,中韩建交至今,韩国企业在中国的实际投资中,近50%落户山东.2009年,山东与韩国的进出口额占中韩两国进出口总额的15%,山东不仅是中韩经贸的前沿阵地,也俨然逐渐成为主角.   转型是关键   与18年前中韩建交时相比,中国的国内生产总值增长了11倍,成为世界第三大经济体,而山东省在中国内地的经济总量排名也跃升至第三位,达到33805亿元.   但总的来说,韩国对中国出口工业制成品,中国向韩国出口初级加工品、农产品的格局未变.   “建立中韩自贸区,这种格局在一定程度上会有所改观.”范振洪说.他认为,目前韩国企业到山东投资多集中于制造业领域,说明山东已具备承接韩、日等发达国家产业转移的基础.   2008年金融危机期间,韩国企业非正常撤离青岛等地,预示着一些改变正在发生,但似乎并没有影响中韩经贸来往的大局.   今年4月份,《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规划纲要》上报国务院,如获批复上升为国家战略,则青岛、烟台、威海等势必进一步增大发展优势,成为山东半岛对日韩开放的急先锋.   范振洪认为,目前山东与韩国之间的经贸交流已经升级,由原来的投资合作、贸易合作转向产业合作、高新技术合作及物流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