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较北魏到唐朝均田制的变化及其作用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5 15:01:47
比较北魏到唐朝均田制的变化及其作用
比较北魏到唐朝均田制的变化及其作用
比较北魏到唐朝均田制的变化及其作用
北魏至唐中叶的一种土地制度.该制度对农民实行计口授田,对皇室、贵族、勋臣和官吏按等级分配土地和奴婢.作为中国封建政府的重要土地制度之一的均田
制,在历史的长河中历时约三百年.
北魏初年,华北及中原地区由于长期战乱,土地荒芜,人口大量逃亡.一些未曾南逃的农民,因不堪承受沉重的租调徭役负担,多荫庇于世家大族,出现了30家、50家为一户,甚至一宗近万室的现象,这严重影响了按户征收的赋役收入.另外,北魏统一中国后,很多以前南逃的农民相继重返家园,其原有土地往往已为别人耕种,即产生很多地权纠纷,耽误了农耕,也扰乱了社会秩序的安定.为解决上述矛盾,北魏孝文帝太和九年(485),采纳李安世的均田建议,颁布均田令.
均田制是中国历史上出现的最周密的土地法令.均田的具体办法,都载于《魏书·食货志》内,对于授田的土地种类和田亩数额;田地的还授制度和买卖土地的限制;宽乡、狭乡的土地分配;各式户口的受田办法以及授田顺序等都有详细的规定.其主要内容:①凡15岁以上的男子,每人授给种植谷物的露田40亩,女子20亩.露田都是无主荒地,因考虑休耕轮作,故授田时—般按休耕周期加一或两倍,也称“倍田”.拥有奴婢和耕牛的人,可以额外获得土地,奴婢同普通农民一样受田,人数不限,土地归主人;丁牛(4岁以上)每头受露田30亩,一户限4头.所受之田不准买卖,年老身死,还田给官府.④初受田者,男子每人另授桑田20亩,限3年内种上规定的桑、枣、榆等树.桑田可作为世业田,终身不还,可以世袭,但限制买卖.在不宜种桑的地区,男子每人另授麻田10亩,女子5亩,奴婢同样受田,按露田法还受.新定居的民户还可分到少量的宅田,每3口一亩,奴婢5口一亩,宅田也属世业.③桑田按现有丁口计算.“盈者得卖其盈,不足者得买所不足,不得卖其分,亦不得买过所足.”桑田为世业,允许买卖其一部分.原有桑田已超过应授田数,“无受无还”;达到应授额的,不准再受;超过应授额部分,可以出卖;不足应授额,可以买足.④若全家都是老小残疾的,11岁以上及残废者各受丁男一半之田,年过70的不还所受,寡妇守志,虽免课亦授妇田.⑤地狭的地方,居民可以向空荒地区迁徙受田;地广的地方,居民不许无故迁徙,可随力所及向官府申请借种受田以外的土地.因犯罪流徙或户编无人守业的土地,收归国家所有,作均田授受之用.⑥各级地方官吏按照官职高低授给不同数额的公田(职分田),离职时移交后任官.
北魏以后,均田制为其后的北齐、北周、隋、唐等朝沿用,具体办法略有变更.北齐至隋,一般从年18岁起受田,北齐所授露田男子80亩,妇人40亩,丁牛60亩,每户限 4头;另投永业田(相当于北魏的世业田)桑田或麻田20亩,此时麻田也成为永业田.北周所授露田,一夫一妻授140亩,单丁100亩.隋授田与北齐相同,但狭乡每丁仅20亩.唐授田,丁男(16~20岁)及18岁以上的中男每丁永业田20亩,口分田80亩;年老及残废者口分田减半;寡妻妾口分田30亩,作户主的增加20亩.憎尼道士也授田,男30亩,女20亩.狭乡授田减宽乡之半.隋唐两代都按官爵授给王公贵族、各级官吏以永业田和职分田,数额多少不等.唐已明确规定,妇女一般情况下不授田,奴婢及丁牛不再受田.因授田面积不足,在需要依耕的狭乡地区也不再加倍授田.唐代还规定,凡迁徒及贫无以葬者得出卖永业田,狭乡迁到宽乡者得卖口分田(即北魏的露田),这就扩大了土地买卖的范围.
至唐中叶,由于社会生产力的提高和商品经济的发展,土地兼并空前盛行,国有土地通过各种方式不断地转化为私有土地,政府控制的土地日益稀少,政府已无地授田.同时,唐政府对原来授田的农民横征暴敛,农民不堪忍受,或纷纷逃亡,或出卖土地而投靠贵族官僚地主为佃客.“丁口滋众,盲无宋田”,德宗建中元年(780),两税法颁布,均田制最后瓦解.
学习要点
1.隋文帝改革府兵制.教材分别介绍和分析了两个问题:①隋文帝改革府兵制的措施;②隋朝府兵制的进步作用.教师可指导学生自己分析归纳隋文帝改革府兵制的关键措施,是把军人户籍编入州县,同样分到田地.然后教师再引导学生从这一特点出发,深入分析归纳隋朝改革后的府兵制带来哪些效果:一、有利于生产;二、增加政府的赋税收入;三、扩大了兵源;四、清除了胡汉分治的遗迹.最后概括为“有利于国家的统一、富强和民族的融合”.为了让学生理解作用“四”,可指导学生先阅读下面小字部分,从中受到启发.如有时间,可先概括讲述府兵制的创立及其特点,并与隋改革后的府兵制进行比较.要特别强调,隋朝府兵制的基础是均田,这就为以后分析府兵制崩溃的原因打下基础.
2.唐太宗调整、健全府兵制.教材讲了两个问题:①唐太宗调整、健全府兵制的主要措施;②唐朝府兵制的利弊.教师可让学生分析归纳唐太宗改革府兵制的三项措施:(一)增加军府的数量,且将三分之一以上的军府设置在关中;(二)兵将分离;(三)府兵服役期间,免征租庸调,但自备武器、粮食等.在指导学生分析这些措施的利弊时,可让学生阅读文献资料,引导学生理解唐太宗调整府兵制的重要目的是“防微渐,绝祸乱之萌也”.教材中的《唐朝府兵俑》图,可增加学生对府兵的感性认识.要求学生理解隋唐改革府兵制的主要措施和府兵制的利弊.
3.府兵制的崩溃和募兵制的兴起.教材讲了三个问题:①府兵制崩溃的原因和时间(开元年间).教师可让学生分析归纳出三个方面的原因:一是均田制的破坏;二是兵士逃亡的较多;三是府兵地位下降.教师讲原因时为增加学生的感性认识和加深对问题的理解,可适当补充一些生动的史实、实例或具体的数字等.②唐玄宗实行募兵制的目的,为增强军事力量.③募兵制的特点和对唐朝统治的利弊.教师可用对比法,比较府兵制与募兵制的不同点:一是府兵需自备兵器、资粮等,而募兵的衣食等由国家供给;二是府兵若有征战,则临时从各地征发而来,朝廷临时指派军官指挥打仗,而募兵则以当兵为职业,由将领长期统帅,兵将间有隶属关系,与府兵的兵将分离形成鲜明对照.在比较之后再对两种兵制产生的后果、影响进行对比,重点放在分析募兵制的兵将关系带来的后果是“导致军阀的形成”.从而分析出募兵制最大的弊端是:它是产生军阀割据的根源.要求学生理解府兵制崩溃,了解募兵制兴起的时间;募兵制对封建统治的利与弊.由于府兵制的崩溃是难点,教师一定要按教材讲清崩溃的原因:一要条理清,分三点一一讲清,讲透;二可适当补充感性材料,进行深入浅出的讲解.在三点原因中,第一点均田制的破坏是重点,是根本原因.教师可通过分析均田制破坏是导致府兵制瓦解的关键因素,对学生进行辩证唯物主义教育,使学生深刻认识:经济是基础,经济基础对上层建筑起决定作用.讲本目时,可适当引用《兵车行》等唐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