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性是善还是恶人性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长谈不衰的话题 ,它究仅是善还是恶,抑或两者都有?请众网友发表高论吧.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7 15:59:34
人性是善还是恶人性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长谈不衰的话题 ,它究仅是善还是恶,抑或两者都有?请众网友发表高论吧.
人性是善还是恶
人性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长谈不衰的话题 ,它究仅是善还是恶,抑或两者都有?请众网友发表高论吧.
人性是善还是恶人性问题自古以来就是一个长谈不衰的话题 ,它究仅是善还是恶,抑或两者都有?请众网友发表高论吧.
人性都是善良的,但自古以来进诸则赤,进墨则黑,在不同的环璄下,意志不坚定的人就会开始慢慢改变.
我始终相信人性是善的
近朱者赤近墨者黑,外部环境对人的影响是巨大的。
不管是善是恶,都会繁衍下去。天地自转不由人。
人之初 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浑沌草
民间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儿童启蒙教材《三字经》开篇讲“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就这个“性本善”之说,中华民族的学者们研究了一辈子,争吵了一辈子,也有人提出“性本恶”,中央台还曾举办过两所大学的大学生针锋相对据理力争的辩论论坛节目,但结果依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没有一个论断。
人之初,到底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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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之初 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浑沌草
民间流传最广,影响最大的儿童启蒙教材《三字经》开篇讲“人之初,性本善,性相近,习相远。”就这个“性本善”之说,中华民族的学者们研究了一辈子,争吵了一辈子,也有人提出“性本恶”,中央台还曾举办过两所大学的大学生针锋相对据理力争的辩论论坛节目,但结果依然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仁者见仁,智者见智,至今没有一个论断。
人之初,到底是性本善,还是性本恶?
我的回答是,不能一概而论,性本善还是性本恶取决于某个人前世的生命结构,或者说取决于他或她前世的基因信息。
笼统点讲,如果某个人前世在生命的高层空间,那么,他或她降生人间后是“人之初,性本善”的,如果某个人前世是在人间,只是转世又来到了人间,那么,他或她是“人之初,性中性”的,如果某个人前世在生命的低层空间,那么,他或她来人间后是“人之初,性本恶”的。
因果是相连的,科学家从生命的基因结构中能看到有些人天生具有先天性疾病根源,我们假设克隆一个有心脏病的人,克隆出来的这个新人一定会有心脏病,这是毫无疑问的。农民选择来年播种的种籽时非常细心,总要选择那些饱满的籽粒,因为只有饱满的籽粒才能保证发育良好,来年有丰收,如果籽粒干瘪,就结不出好果实来。
道理就这么简单,果实的好坏取决于种籽的优劣。
人不是凭空来的,人的性格也不全是父母的性格决定的,如果父母能把自己的性格遗传给子女的话,那么,毫无疑问,同父同母的兄弟姐妹们的性格应该是完全一样的,但事实不是这样的,兄弟姐妹之间的性格差异很大,即使双胞胎,有时候却显示出完全不同的性格来。
毫无疑问,本性是前世生命的基因结构造成的,或者说是从前世带来的。一个前世是千年界仙人的本性与一个前世是狼的本性截然不同,前世是贤人和前世是盗贼的本性也决然不一样。
生命的结构是很顽固的,如果不认识到这一点,人的生命是难以升华的,如果不修行修练从而彻底改变自己的本性结构,那么,人将永远是人,狗将永远是狗。
禅院第二家园要将人的生命升华为天仙的生命,主要是在结构上下功夫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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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芭茅翁
人性善恶问题之所以成为千年之结,争论不休,关键是人们对‘人性’一词的理解和界定各有不同,认识也有深有浅。有人只笼统的谈人性;有人认为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还有人则认为‘自燃性’是动、植物等本能特性,是兽性、物性,而不是人性。因而排除了人的自然属性,他们所说的人性实际上是指人的社会性。由于人们对人性的理解各不相同,众说纷纭,这就难怪对人性的善恶争论不休,难以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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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答者:芭茅翁
人性善恶问题之所以成为千年之结,争论不休,关键是人们对‘人性’一词的理解和界定各有不同,认识也有深有浅。有人只笼统的谈人性;有人认为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还有人则认为‘自燃性’是动、植物等本能特性,是兽性、物性,而不是人性。因而排除了人的自然属性,他们所说的人性实际上是指人的社会性。由于人们对人性的理解各不相同,众说纷纭,这就难怪对人性的善恶争论不休,难以定论了。因此,要想弄清人性的善恶问题,就必须首先搞清楚什么是‘人性’,然后才能谈人性的善恶。最近,本人特意为此写了《人性与善恶》一文,
现公诸于下,供大家讨论。
人性与善恶
人性,是人们经常思考和谈论的话题。古今中外也有不少作家、学者著书、写文章论述与人性有关的问题。然而,恕我愚昧,至今为止我还没有看到一个关于人性的确切的阐释。在我国古代谈论人性最著名的是孟子和荀子,但他们只着重于人性之善恶之争。近年也看到一些谈人性的书,但大多是从实用着眼,谈人性的优点、缺点以及如何利用它们等等。而对什么是人性、人性又是怎样形成的却谈之甚少。看来‘人性’一词的含义是不大容易说清楚的。难怪在权威辞书《辞海》的<词语分册>中(1977年版)未列此词目。1982年出版的<词语增补本>中,虽有这一词目,但解释很简略:“【人性】人的本性。人性是在一定的社会制度和历史条件下形成的。”这仍然让人看不大明白到底什么是人性。
当代人认为:人有两种属性,即人的‘自然性’和人的‘社会性’。要全面地认识人性,就必须对这两种属性加以深入的分析研究。
什么是人的自然性?
生物学常识告诉我们:包括人类在内的一切生物有一条共同的最基本的规律:生存与发展。否则世界上就不可能有任何生物存在。为了生存,每个生物个体就必须从周围环境中吸收养料以维持生命。为了发展,各种生物就要以各自的方式繁殖其后代,以使本物类得以世代延续。不同生物有不同的吸收(取食)养料和世代繁殖方式,因而形成了不同的生物学特性,也就是‘物性’。生物学家们研究某一种生物的特性,就是从它的生活习性和繁殖方式入手的。人也是一种动物,人类特殊的取食和繁育方式就形成了人的生物学特性,也就是‘人性’(人的自然性)。
古人对‘人性’ 曾有过朴素而简明的阐释。告子说:‘生之谓性’。一般的解释为‘天生的本能就叫做性’,这显然是指人的自然属性。实际上这里的‘生’就是指生存和发展,‘天生’就是自然形成。也就是说人类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中自然形成的行为习性就是‘人性’。告子还进一步解释人的行为习性说:‘食、色,性也’。食,就是取食,就是生存。色,应解释为生育,就是发展。(色,也可解释为‘好色’。但好色只是表现形式,其本质仍是为了生育和发展。) 这种‘人性’的简明解释,对原始时期的人类来说是完全适合的。因为早期人类的生活相对简单,除了寻找食物(包括争夺、占领食物资源)和生育后代以外几乎没有别的内容。而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的生活内容不断丰富。除了‘食’外,还有‘衣’、‘住’、‘用’、‘行’以及文化教育、休闲娱乐等多种物质和精神需求。‘色’也不再是单纯的两性交偶,人类在漫长的繁衍过程中逐渐避免了近亲繁殖,形成了一定的婚姻制度和人伦关系等等。但无论人类生活内容如何扩大,怎样变化,都是为了更有利于生存和发展。都必须遵循‘生存和发展’这一基本规律。根据这一规律我们可以在‘食色性也’的基础上对人的‘自然性’作一个基本的阐述:人的自然性,是人类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过程中,逐渐形成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其主要特征是:有本能的求生欲望和顽强的生命力;有对物质财富的无限索取和占有欲望及舒适安逸的生活追求;有追求性爱、情爱的强烈欲望和深厚的血缘亲情;有对未知事物的好奇和求知欲望并由此而获得无穷的智慧和创造能力;有相互竞争又相互合作的群居习惯和不断加深的集体意识、社会意识;等等。
人的‘自然性’是人的最基本的属性。人们平常所说的‘人性’在多数情况下也是指的人的自然性,古代人尤其如此。 人的自然性缘于‘生存和发展’的自然规律,因此,生存和发展也是每个人的基本权利。但只用自然性来说明人性是不全面的。人除了‘自然属性’还有‘社会属性’,这已成为现代人们的常识。
甚么是人的社会性?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又有着怎样的关系?
有一种解释说:人的社会性是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总和。这种解释有些笼统,也不很确切。其实,人的社会性是人类对其内部成员即人与人之间各种关系的自我调节功能,是对人的某些自然性行为的必要的制约。在漫长的原始社会里人的社会性基本上是处于一种自然形成状态。也就是完全按照‘有物必有则’的自然法则进行。但随着社会的发展,人类自我意识不断提高,这种社会关系也逐渐形成各种上层建筑,包括集体意识、道德伦理、乡规民俗、交往礼仪、宗教信仰、国家法律和政治制度等。使人们在社会生活、生产活动中的各种行为有所规范和制约。人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平等原则。每个社会成员均有平等的生存与发展及其他基本权利。二是集体性原则。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一切个人行为均不能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三是法制原则。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矛盾、纷争要根据有关法律和公认的道德标准进行调解或裁决,对各种违法行为要依法制裁。四是人道主义原则。要保护弱势群体、扶危济困。反对以强凌弱,反对暴力行为,禁止虐待他人(包括囚犯、战俘) 和滥杀无辜。五是倡导文明行为。人人遵纪守法,遵守公共道德、秩序,尊老爱幼、礼貌待人,和谐相处。总之,人的社会性是体现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它担负着使人类社会和谐有序发展的伟大使命。我们应当深刻地认识它和高度重视它。
人的社会性与自然性的关系主要有三个方面。
第一,两种属性融于一体,构成统一的人性。也许有人认为,人的社会性不是人的本性,而是人类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人为地强加于人的东西。这是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因为,人的社会性来自于人的群居性。而群居性并非人类所独有,在动物界‘物以类聚’也是相当普遍的现象。进化论常识告诉我们,生物界普遍存在着生存竞争。这种竞争又表现为各物种之间的‘种间斗争’和本物种的‘种内竞争’。动物的群居性正是适应这种生存竞争的需要而自然形成的。群居性的形成有两个重要作用:一个是利用本群的共生互助关系,增强同其他物种的生存竞争能力。另一个作用是在群居的过程中逐渐形成了一些共同遵守的行为准则,使‘种内竞争’维持在一个有序的状态。从而避免内耗,保证本物种整体竞争能力。这两种作用充分说明群居性是适应生存竞争的自然产物。
对于人类来说,在类人猿尚未进化为‘人’之前,实际上早已过着群居生活。并把这种群居性自然带入人类,形成人的社会性。两者的区别在于群居性是处于自然形成状态,而社会性则是有人类自觉意识的行为规范。由此可见人类在形成之初就同时具有‘自然’和‘社会’两种属性。
第二,两种属性的相互制约关系。人的自然性具体表现为人的各种行为,体现个人的生存竞争权利,代表的是个体利益。而‘社会性’则体现的是每个人平等的生存竞争权利,代表的是全社会的整体利益。当个人利益与集体利益相冲突时,必须服从集体利益。因此,人的‘社会性’对‘自然性’的制约作用显而易见,不必赘言。而人的‘自然性’对‘社会性’的制约作用,则主要表现在各种法律法规的制定必须以保证人的基本权利为基础。法律必须公平、公正,必须得到社会公认。公认的标准就是要保证每个人的合法权益。历代封建统治者强加于民众的某些法律法规,近代一些国家的种族歧视政策等之所以遭到强烈反对,最后不得不废除,就充分说明人的社会性并非单方面的制约人的某些自然性行为。它同时也要受到人的自然性的反制约。可以说,人的自然性是体现人的生存发展基本权利,强调的是生存竞争与创造能力。而人的社会性维护的是人与人的平等特别是弱者的权利,强调的是和谐有序与互助合作。
第三,人的社会性在人性中的地位和作用随社会的发展而不断加强。早期人类的社会性主要体现在家族和氏族的较小范围之内,由‘家长’和氏族首领进行原始性管理。可以说这一漫长的时期内,人的社会性是处于自然形成状态。其在人性中所占地位和作用相对微弱。随着人口的不断增加,分布范围不断扩大,家族、氏族也发展成为部落、国家,小国又兼并为大国。人与人、族与族、国与国之间的交往和争斗日益频繁。人的社会性也日益显现出它的重要作用,并逐渐形
成了各种道德标准和成千上万的法律条文。近代更制订了各种国际法、国际公约等。这充分说明人的社会性对人类个人和集体行为的制约作用日益加强。而人的社会性的不断加强,正是人类文明进程的重要标志。
一般认为人的社会性只存在于人类社会内部,也就是说它反映在人与人之间的种种关系上。但值得注意的是,现代环境科学理论,要求人类与其它动物和谐相处,甚至对植物、矿产、能源、宇宙空间等的开发利用都提出了某些限制,各国政府也已制定了相应的环保法律法令,目的是保持一个良好的生态环境,使人类更好地生存和发展。因此,生态和环境科学使人的社会性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扩大到与整个自然界的关系。是人的社会性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延展。也是今后研究人的社会性一个新的课题。
根据以上分析,可以对‘人性’问题作一个简明的表述:人性,是人类在长期的进化过程中自然形成的,包括人的自然性和社会性两种属性的统一。人的自然性,是人类在长期的生存和发展中逐渐形成的相对稳定的行为习惯和思维方式。人的社会性,是人类对内部成员之间各种关系的自我调节功能。两种属性融于一体,互相制约,不断推动人类文明的发展进程。
需说明的是,马克思主义者认为,在阶级社会里人性是具有阶级性的。这是更为复杂的问题,有待深入的分析研究。不过本人认为,人类形成的历史,大约已有一、二百万年,即使从旧石器时代算起也已有五、六十万年。而我国从夏代开始进入阶级社会,只维持了约四千年,其他国家和民族也大体如此或更短。在漫长的原始社会,人类必然自有其人性。而且,进入阶级社会后人类固有的人性特征也不会有根本的改变,只是阶级性使人性更为复杂而已。
长期以来,人们对人性的认识有两种倾向。一种倾向是只强调人的自然性,甚至认为社会性不是人的本性,而是社会强加于人类的。在这种思想支配下,他们把‘优胜劣汰’、‘弱肉强食’等自然法则机械地全盘搬用到人类社会。于是产生了各种各样的错误思潮和行为,如绝对的自由主义、无政府主义、恃强凌弱、崇拜武力、美化战争、坚信‘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等等,对社会造成极大的危害。另一种倾向是,主张‘人性’不同于‘兽性’。认为自然性是一切生物的本能,是‘兽性’而不是‘人性’。这实际上是只承认人的社会性而排除人的自然性。应该说这种观点自有一定道理,但也有值得商榷之处。关键是对‘人’和‘人性’作怎样的定义。诚然,人是不同于禽兽。但古人云:‘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就是说人和动物的差别是很少的。人毕竟是从动物进化而来,人的一切自然属性还基本保留着。也就是说,人既是人,也是动物,既是社会的人,也是自然的人。单纯地强调人的自然性,其危害已如前述。单纯地强调人兽有别,强调人的社会性,就容易忽视自然性赋予人的种种基本权利,对人类社会的发展也是不利的。一般认为,人既有自然属性,又有社会属性。人性是这两种属性的统一。
在日常谈论中人们对‘人性’的概念理解也不尽相同。有时指的是人的自然性,有时又指的是人的社会性。如见有些人已是高官厚禄却还要贪赃枉法、行贿受贿,以至身陷囹圄,声名狼藉。有人感叹说:‘这就是"人性"’。意思是指人的贪婪本性,这里显然指的是人的自然性。另一种情况,当见到有人谋财害命,不择手段,杀人成性,人们又感叹地说:‘简直是丧失了"人性"’。这里的人性,显然指的是人的社会性。可见,同是‘人性’一词,而所指却不同,这也是我们需要细心加以辨别的。
现在可以谈与人性有关的善恶问题了。
自从两千多年前孟子提出‘性善’说以来,由于儒学思想在中国社会占主导地位,加上《三字经》的广为传诵,‘人之初,性本善’的观点在我国已是家喻户晓,根深蒂固。然而‘性本善’的说法是靠不住的,不但与孟子同时的以告子为代表的许多人提出质疑,稍后的旬子更针锋相对地提出‘性恶’说予以反驳。使人性善恶之争一直持续两千多年,至今似仍无定论。前人关于人性的各种学说各有一定的道理,但也各有其片面性。我们难以也无须对其一一加以分析和批驳,只要找到人的‘善恶观’是怎样形成的,各种学说孰是孰非就不言自明了。
其实,所谓善恶应该是指人的行为的善恶,不是指人性的善恶。而判断行为善恶的标准,是用人的社会性也就是用体现这种社会性的法律法规和道德标准来衡量人的某个具体行为,看它是否损害社会集体利益或他人利益。是、则为恶,否、则为善。
也许有人会问,既然人的行为是人性的体现,那么行为的善恶不就是人性的善恶吗?这个问题不难回答。首先,人们判断的是人的某一或某些具体行为,不是、也不可能同时判断他的所有行为。一个人的所有行为不大可能全是恶的或全是善的,一般是有恶有善。因此,根据某一行为的善恶不可能判断一个人的善恶。即使某人作恶多端,恶贯满盈,被判定为恶人或罪人,也只是他一人而已,不能说明他人、更不能判断整个人性的善恶。其次,人的行为主要体现的是人的自然属性,是受自然规律支配的。‘物竞天择,适者生存’的自然规律说明,无论同一物种还是不同物种,都存在着残酷的生存竞争,‘优胜劣汰’、‘弱肉强食’是自然界的普遍现象。从‘自然选择’和‘进化论’的观点看来,任何物种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所采取的一切行为都有其合理性。猫吃鼠,虎吃羊,无所谓谁恶谁善。同类之间也一样,外来狮王赶走甚至咬死原有狮王,也不能说孰恶孰善,谁是谁非,一切都很自然。也就是说一切属于自然性、本能性的行为是没有善恶之分的。人类也同样受这种自然规律的支配。人为了生存会采取各种行为和方法尽可能多的取得和占有物质财富。为了发展(延续后代) 会采用一切手段去追求异性。这些都完全符合生物进化的自然规律,是自然而然的,无可非议也无所谓善恶。但与动物有所不同的是,人类除了有‘自然属性’之外还具有自己的‘社会属性’,正是这种社会性制约着人的某些损害集体和他人利益的行为。有了社会性为标准就可以判断人的行为的善恶。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人的社会性也不断增强。人们随时随地都在运用社会性的法律和道德标准来衡量每个人的具体行为,并判断其是善的还是恶的。久而久之,就形成了人的善恶观。时下网络上对孟子所说‘人之所以异于禽兽者几希’一语中的‘几希’的含义,有多种解释。本人认为,人具有社会性及由此而形成的善恶观正是人与禽兽有根本区别的‘几希’之所在。
由此可见所谓善与恶,是用人的社会性为标准对人的各种行为所作的判断,而判断结果必然是有恶有善,因此也就不能说明人性的善恶。就像一块布料,有人要把它裁成衣服,必然要剪掉一些边角。但无论剪掉的还是留用的,其布料的性质仍然不变,只是裁衣者选用标准不同而已。又比如一筐苹果,搁放的时间久了必然有腐烂的,这完全是自然现象,腐烂与否其苹果的本性未变,只是食用者选择了好的,舎弃了烂的而已。
我们还可以用以上的道理对所谓的‘性善说’和‘性恶说’作一简明的逻辑分析:既然用人的社会性标准判断人的各种行为必然是有恶有善,则人的行为就不可能全是善的或全是恶的。而只有判定人的行为全部是善的,才可以说人性是善的。这就否定了‘性善’说。同样,只有人的行为全部判定为恶的,才可以说人性是恶的。这就否定了‘性恶’说。
看来在历代有关人性的争论中,告子对人性的认识是比较正确和深刻的。如前所述,他不但提出了‘生之谓性’和‘食色性也’的正确观点,他还主张‘性无善无不善’或‘性可以为善,可以为不善’。他又把人性比作‘湍水’,可以向东流,也可向西流。这些都是有一定道理的。但告子人性论也有其不足之处,就是他没有指出或没有认识到人的‘社会性’。没有人的社会性为标准就无法判断各种行为的善恶,人的善恶观也不可能形成。当然,人的社会性毕竟是近代才提出来的学术观点,我们不能苛求于古人。而且即使是在现代,人们对人的社会性的认识也还不很深刻。在当代物质文明高度发达的今天,加强对人性特别是人的社会性的研究和宣传普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只要普遍提高了思想认识,人们就能自觉地约束自己的不当行为,自觉地遵纪守法,不断提高道德意识,才能构建起一个和谐发展的文明社会。
人类社会发展到今天,前人已为我们积累了丰富的自然科学和社会学知识,我们应当对人类自身的性质—— 人性,有一个明确的认识了。本文仅用一些常识性的观点来阐明自己的看法,意在引起更多人的重视、研究和讨论。至于对‘人性’作出科学的完整的定义,则有待于更多有识之士。 ( 写于2011年11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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