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哪些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那些官员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8 14:19:26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哪些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那些官员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哪些官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那些官员
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哪些官员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那些官员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委员.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我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国家主席、副主席、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国务院总理不是选举产生的,由国家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总理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受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由总理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中央军委副主席、委员,由军委主席提名,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决定.
全国人大代表由各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本省人大监督,对本省人大负责.
省长、省高级法院院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省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向省人民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受本省人大监督,对本省人大负责.
省人民代表由各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自己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自己所在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市长、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由本市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本市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本市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市人民代表由各区、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本区、县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本区、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各区县区长、县长、法院院长、检察院检察长,由本区、县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本区、县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本区县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各区、县人民代表由本区、县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受选民的监督,对选民负责.
各乡长、镇长,由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受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监督,对本乡、镇人民代表大会负责.
乡、镇人民代表由选民直接选举产生,受自己的选民监督,对选民负责.
选举产生的各级国家官员和人民代表,任期为五年.选举单位有权利罢免自己选出的官员和代表.
在整个国家体系中,人民的权利最大.任何官员和代表都要接受人民的监督,为人民服务.
这就是我国的政体.这就是依法治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