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台诗案与苏轼人生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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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台诗案与苏轼人生命运乌台诗案与苏轼人生命运乌台诗案与苏轼人生命运乌台诗案乌台,即御史台.据《汉书·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即御史

乌台诗案与苏轼人生命运
乌台诗案与苏轼人生命运

乌台诗案与苏轼人生命运
乌台诗案
乌台,即御史台.据《汉书·朱博传》记载,御史台中有柏树,乌鸦数千栖居其上,故称御史台为“乌台”,亦称"柏台".乌台诗案,即御史台诗案.它兴讼于宋神宗赵顼元丰二年(1079).苏轼是被告.原告是:权监察御史里行何正臣、舒亶,国子博士李宜,权御史中丞李定等人.他们指控苏轼写诗文讪谤朝政、反对新法、指斥皇帝,要求处置苏轼.
原来,苏轼步入仕途之日,正值王安石变法之时.朝廷上革新派和守旧派两军对峙,斗争激烈.苏轼站在守旧派的立场上,多次上书神宗,表明自己的反对态度,并请求尽快制止变法.请求未果,于是希望离开政治斗争的旋涡,故上书请求外任.获准后,先任杭州通判,三年后,又到密州、徐州、湖州等地任知州.在此期间,苏轼针对新法推行中出现的问题,写了一些讥讽新法的诗文,引起了一些人的嫉恨.知湖州后不久,乌台诗案便发生了.
宋神宗在接受了何正臣、舒亶等御史们对苏轼的指控后,派遣太常博士皇甫遵前往湖州拘捕苏轼.押解至京后,苏轼被投入御史台的监狱.何、舒等人把苏轼写的诗深文周纳、无限上纲、曲解附会,目的是欲陷彼于罪,置彼于死地.他们对苏轼诗《王复秀才所居双桧二首(之二)》的解释是具有代表性的一例.全诗如下:
凛然相对敢相欺,直干凌空未要奇.
恨到九泉无曲处,世间唯有蛰龙知.
这是一首借物抒怀的咏物诗,作者是想以此说明自己有桧树一样挺拔不屈的品格.何、舒等人则借此大做文章,指控这首诗有不臣之意.
乌台诗案在朝野引起的反响是强烈的.对苏轼心寄同情和出面营救的人不少.远在湖州、杭州的老百姓焚香念佛,为苏轼祈祷平安;曾任参知政事、此时已经隐退的张方平愤然草拟奏章,劝神宗爱惜“天下奇才”.
宰相吴充对神宗说:“陛下以尧、舜为法,薄魏武固宜.然魏武猜忌如此,犹能容弥衡,陛下不能容一苏轼何也?”
曹太后说:“昔仁宗策贤良,归喜曰:‘吾今又为子孙得太平宰相两人.’盖轼、辙也.今杀之可乎?”
退居金陵的王安石也上书神宗皇帝说:“安有圣世而杀才士者乎?”
宋神宗很怜惜苏轼之才,本不愿对诗案进行深究.当多方的营救之声不时传来时,他不能不为之动心,特别是极为器重的王安石的话,他更无不听之理.于是他最后下决心了结此案:贬苏轼去黄州担任团练副使,实际上是把他当作政治犯发配到地方上去,同时还要接受当地官吏的监督.
一百三十天的监狱生活结束后,苏轼又获得了自由.当他一路跌跌撞撞、狼狈不堪地抵达黄州、住进一所破庙之时,我们几乎要洒下同情的泪水.但是,我们这些凡夫俗子又怎知,似乎是冥冥苍天特意安排了这位汉民族的杰出子民在蒙受了巨大冤屈之后,去完成一项开辟宋代文学新纪元的伟大创举——因为,他的才情和黄州土地的相互融合,他的胸襟和赤壁之水的相互激荡,意味着《赤壁怀古》和《赤壁赋》的诞生,意味着宋代文学走向一段新的里程.
游东坡十一绝1079年7月,苏轼在湖州任上,因乌台诗案获罪入狱,次年元月,被流放至黄州.诗案之前,自1071年任杭州通判以来,苏轼历任密州知州、徐州太守和湖州太守,政绩卓著.其诗词作品在整体风格上是大漠长天挥洒自如,内容上则多指向仕宦人生以抒政治豪情.而诗案之后,虽然有一段时间官至翰林学士,但其作品中却少有致君尧舜的豪放超逸,相反却越来越转向大自然、转向人生体悟.至于晚年谪居惠州儋州,其淡泊旷达的心境就更加显露出来,一承黄州时期作品的风格,收敛平生心,我运物自闲,以达豁然恬淡之境.
以乌台诗案为界,苏轼的诗词作品在创作上有继承也有明显的差异.在贯穿始终的“归去”情结背后,我们看到诗人的笔触由少年般的无端喟叹,渐渐转向中年的无奈和老年的旷达——渐老渐熟,乃造平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