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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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什么?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什么?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什么?基本概念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什么?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什么?

魏晋时期的九品中正制是什么?
基本概念 九品中正制是魏晋南北朝时期一种重要的官吏选拔制度.又名九品官人法.是魏文帝曹丕为了拉拢士族而采纳陈群的意见.曹丕篡汉前夕即延康元年 (220年)由魏吏部尚书陈群制定.此制至西晋渐趋完备,南北朝时又有所变化.这一制度创始于曹魏,发展成熟于两晋,衰落于南北朝时期,废除于隋朝,随之科举制形成. 设置方法 以魏晋之制为例,其主要内容为:
先在各郡设置中正,稍后又在各州设置大中正.州郡中正只能由本地人充当,且多由现任中央官员兼任.任中正者本身一般是九品中的二品即上品.郡中正初由各郡长官推选,晋时改由州中正荐举,中正的任命权掌握在司徒府.州郡中正都设有属员,称为“访问”.一般人物可由属员评议,重要人物则由中正亲自评议.
中正的职权主要是评议人物,其标准有三:家世﹑道德﹑才能.家世又称“簿阀”﹑“簿世”,指被评者的族望和父祖官爵.中正对人物的道德﹑才能只作概括性的评语,称为“状”.如曹魏时中正王嘉“状”吉茂为“德优能少”.西晋时,中正王济“状”孙楚为“天材英博,亮拔不群”.中正根据家世﹑才德的评论,对人物作出高下的品定,称为“品”.品共分为九等,即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但类别却只有二,即上品和下品.一品无人能得,形同虚设,故二品实为最高品.三品西晋初尚可算高品(上品),以后降为卑品(下品).
中正评议结果上交司徒府复核批准,然后送吏部作为选官的根据.中正评定的品第又称“乡品”,和被评者的仕途密切相关.任官者其官品必须与其乡品相适应,乡品高者做官的起点(又称“起家官”)往往为“清官”,升迁也较快,受人尊重;乡品卑者做官的起点往往为“浊官”,升迁也慢,受人轻视.
中正评议人物照例三年调整一次,但中正对所评议人物也可随时予以升品或降品.一个人的乡品升降后,官品及居官之清浊也往往随之变动.由于中正品第皆用黄纸写定并藏于司徒府,称“黄籍”,故降品或复品都须去司徒府改正黄纸.为了提高中正的权威,政府还禁止被评者诉讼枉曲.但中正如定品违法,政府要追查其责任. 设立原因 九品中正制度是继承东汉官吏选拔制度又加以改革的结果.东汉选拔官吏,主要是依据儒家的道德行为标准,宗族乡党的评定成为政府选拔官吏(具体途径是察举﹑征辟的主要甚至唯一的依据.汉末大乱造成人士流移,给乡闾评议带来困难,用人不可能一一核之乡闾.曹操当政的二十多年中,用人“决于胸臆”﹑“各引其类”的情况大量存在.然乡闾评议并未完全废弃,史称曹操平定荆州时,托当地大名士韩嵩“条品州人优劣,皆擢而用之”;又称替曹操主持选举的崔琰﹑毛玠“总齐清议,十有余年”,所谓“总齐清议”就是掌握和平衡各地的清议.曹操对乡闾评议并未笼统否定,反对的只是汉末乡闾评议中产生的弊病.他纠正的办法一是提倡“唯才是举”,以反对虚伪道德和名实不符;二是压制朋党浮华和私人操纵选举,力图将选举之权控制在政府手中.如韩嵩之条品荆州人士,就不同于汉末名士私人操纵的乡闾评议,而与后来中正由政府任命并向政府负责的情况更为近似.九品中正制的许多特点在曹操当政时期已有萌芽,曹丕﹑陈群进一步加以制度化. 发展历史 九品中正制创立之初,评议人物的标准是家世﹑道德﹑才能三者并重.梁朝史学家沈约甚至说它是“盖以论人才优劣,非谓世胄高卑”.但由于魏晋时充当中正者一般是二品,二品又有参预中正推举之权,而获得二品者几乎全部是门阀世族,故门阀世族就完全把持了官吏选拔之权.于是在中正品第过程中,才德标准逐渐被忽视,家世则越来越重要,甚至成为唯一的标准,到西晋时终于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局面.九品中正制不仅成为维护和巩固门阀统治的重要工具,而且本身就是构成门阀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到南朝时期,在中正的评议中,甚至父祖官爵的高低也无关重要,所重视的只是魏晋间远祖的名位,而辨别血统和姓族只须查谱牒,中正的品第反成无足轻重的例行公事.在十六国和北朝时期,由于各政权具有少数民族统治的性质,九品中正制的作用不能与两晋南朝相提并论.后赵主石勒曾清定九品,石虎亦恢复雍秦二州望族免役特权,但似乎并未设中正之职.北魏初﹑中期,未行九品中正制.崔浩曾欲恢复分别族姓的做法,因而被杀.孝文帝改制,班定族姓,始立九品中正制.但自河阴之变后,此制亦流于形式.到了隋代,随著门阀制度的衰落,此制终被废除. 东汉末年,曹操当权,提倡“唯才是举”,后各州,郡推选有“声望”的人担任“中正官”,将辖区士人按上上、上中、上下、中上、中中、中下、下上、下中、下下分为“九品”,由政府按等选用,即所谓“九品官人法”.司马懿当权,又于各州设大中正,任用世族豪门担任,原则上以“世家”为重,从此形成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世族”的门阀制度. 相关评论 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历史意义及作用 起初,这一制度是致力于解决朝廷选官和乡里清议的统一问题,是对汉代选官传统的延续,也是 对曹操用人政策的继承.但到魏晋之交,因大小中正官均被各个州郡的“著姓士族”所垄断,他们在评定品级时,偏袒士族人物,九品的划分,已经背离了“不计门第”的原则.此后的三百年间,出现了“上品无寒门,下品无势族”的门阀士族垄断政权的局面,而九品中正制一直是保护士族世袭政治特权的官僚选拔制度.因此当士族没落以后,九品中正制也被彻底废除了. 专家们关于九品中正制的历史作用及其与门阀制的关系的争议 刘访师认为,从公元220年到280年的60年间,因九品中正制破除了察举制的束缚,在选用人才上出现了一派新气象,这是它的隆盛时期. 吴霓认为,九品中正制是历史上选举制度继两汉察举、征辟后的又一变迁.作为一种选拔官吏的制度,九品中正制对私学不可能不产生一定的影响,这种影响又是很直接的、很明显的.九品中正制在客观上促进了魏晋南北朝时期家学的兴盛. 唐长孺认为,九品中正制诚然是曹魏中央集权对地方大族势力的某种妥协,但更体现了中央集权对地方大族势力的强有力控制.尽管创立九品中正制的初衷在于将选举权收归中央,但却无法逆转门阀专政的历史倾向,九品中正制最终还是巩固了门阀的统治. 韩国磐认为,九品中正制本来是要按才能品选人物,却演变成由中正来决定人才的高下.中正又都是本州郡的世家名门贵族官僚来担任,因而所定为上品者,无非世族名门.九品中正制成为士族把持选举,操纵政治的工具,由此而形成了以后的门阀政治. 张旭华认为,曹魏九品中正制的发展经历了两个阶段:第一,从陈群创建到司马懿设立州中正,为九品中正制的初创阶段.这一阶段,此制在选贤任能方面确曾起到积极作用.第二,自司马懿设立州中正到 西晋建立,是九品中正制的成熟阶段.这一阶段,九品中正制终于完成了向门阀化转变的历史过程,成为巩固门阀统治的政治支柱. 陈琳国认为,九品中正制颁行之初,门地不是唯一标准,才能还受到一定程度上的重视.但是不能否认,由于九品中正制把选举大权交给了朝廷权贵和地方大族,它抛弃了汉代选官中的推荐、考察、试用等好传统,因此不可避免地逐渐变成高门大族的工具,促进和加速了门阀制度的确立. 陈清泉、郑天禄认为,由于九品中正制的存在着过多弊病,在魏晋南北朝三四百年间,政治上纷乱不已,阶级矛盾尖锐,道德风尚败坏,这一切也同它的实行是有密切关系的. 胡宝国认为,九品中正制应该与汉代的任子制进行比较研究,才可以更清楚它的作用.任子制与九品中正制虽有相同之处,但也存在某些差异.首先,在人数上,任子制有严格限制.九品中正制建立时并不是一项特权制度,因此不可能规定高官子弟可以获得上品的人数.没有人数限制而在实际执行中又确实成为特权制度,这就构成了九品中正制度的一大特点.在此种情况下,高官子弟大都可以获得上品,步入清途,“坐致公卿”.其次,汉代的任子制不具有垄断性,而在九品中正制度下,广大庶族地主以及一般的低等世族很难进入上品之列,步入清途.没有人数限制、封闭性是九品中正制别于任子制的关键所在.在此制度下,高门世族的政治力量必然呈现出日益扩张的趋势.毫无疑问,在不断扩大基础上的世袭特权具有更稳固的特征,因为某一分支的衰落不会影响整个宗族政治权力的继续传袭.南朝一些高门世族的家世,往往可以追溯到晋代,其原因必定是复杂多样的,但九品中正制度的实行显然是原因之一. 九品中正制的称谓问题. 陈长琦对史学界习称的“九品中正制”这一提法持有异议.他指出,现存的魏晋南朝史料,均无“九品中正制”的提法,最早的提法则是“九品官人法”. 实际上,无论是认为“九品中正制度”就是“九品官人法”,二者无需区别;或者认为九品中正制是对九品官人法的更准确的表述,都是错误的.这种错误认识产生的根源,在于误解了魏晋时人对九品官人法的评价. 魏晋人集中攻击的是中正制度,攻击中正对人才的不公平评价.由于中正制度是九品官人法的重要组成部分,因而一些学者产生误解,将中正九品之制误认为就是九品官人法.其实,中正九品制或者我们所常说的九品中正制,只是九品官人法的一部分,而不是它的全部. 中正为士人评定的品级的称谓问题 陈长琦指出,九品官人法包括两个内容:一是对现职官员进行品评,一是对官吏的候补人进行品评.前者完善、发展为九品官制,后者形成为中正九品制,习惯称之为九品中正制.对于九品官制的品第,人们习惯称之为“官品”,而对由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品评出的品第,有称之为“中正的品第”,也有称之为“乡品”的. 他认为,九品中正制下,评品权力握于中正之手,品第之高低,常常系之于门第世资,一个人的宗族地位及父兄官爵,即“资”,在品评中占据非常重要的地位,故此,使用“资品”的概念来称谓九官人法中中正综合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既合乎习惯,又切合事实,中正给予官吏侯补人的品第,实质上正是一种基于被品评者门资家格的任官“资格品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