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03:58:34
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1、根据美国宪法,立法(国会)、行政(总统)和司法(联邦最高法院)三权是彼此独立、互相

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
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

如何理解美国宪法解释中的反多数悖论现象
1、根据美国宪法,立法(国会)、行政(总统)和司法(联邦最高法院)三权是彼此独立、互相制衡的.而且从1803年起,联郑最高法院便具有司法审查权,即对宪法拥有最终解释权.这样,它就有权监督立法权、财权、人权、军权、治安权、外交权等大权在握的国会和总统,裁定包括国会在内的各级立法部门通过的法律、包括总统在内的各级行政当局的政策行为是否合乎宪法的规定,判决哪些法律或政策违宪.而这些裁定和判决,是国会和总统必须遵守也得到遵守的.所以在美国不存在凌驾于宪法之上的绝对权力,这就是美国成为法治国家的关键所在.
2、美国宪法看成是一种政府设计,而且他看到了宪法法律条文的背后反映出的特定的政治理念.每一个社会利益集团特别是弱势团体对这些政治理念的追求,将导致与社会其他阶层的对抗与冲突,而每一次冲突都是对宪法原则的重新界定.它拓展了影响宪法原则的因素,宪法原则不仅是国会中的议员和最高法院的判例所决定的,而且深受这些利益集团斗争的影响,这些利益集团的要求也应成为宪政改革研究者关注的目标.社会各个阶层的共同发展构成一部完整的社会发展史,对一些易被忽略的弱势团体进行研究,给他们在历史发展中的作用定位,也是目前史学研究一项重要任务.权力制衡机制和选举机制也是使宪法处于动态的主要原因.美国政府权力的多层次、多角度划分,使任何一个利益集团都不能单独决策,而为了在选举中获胜,必须尽可能多地考虑社会其他阶层的利益,从而达成一种妥协,并将这种妥协以修正案的形式写入宪法,使美国宪法达成一种动态的平衡.
3、关于公民选举权,联邦宪法先后加进了另外十六条修正案.它们中比较重要的包括:第十三、十四、十五条修正案现定取消奴隶制,宣布黑人为美国公民,给予黑人以投票选举权;第十九条修正案宣布妇女享有选举权;第二十四条修正案取消选举方面的人头税;第二十六条修正案规定公民选举年龄降低至18岁.这些都体现了美国宪法的精神,“绝对的权力会走向绝对的腐败”、“各种团体和个人能通过各种途径发挥自己的力量,在各种力量的斗争中维持一个动态的平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