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歌红梅 贾平凹 好的酌情追加分,故先不追太多!正文:我喜欢陕北民歌.但十几年来,陕北民歌太普及了,什么人张口就唱,唱得越来越没了原来的品质,也没有了新鲜感.这一年,我碰到了一个陕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2 00:31:53
民歌红梅 贾平凹 好的酌情追加分,故先不追太多!正文:我喜欢陕北民歌.但十几年来,陕北民歌太普及了,什么人张口就唱,唱得越来越没了原来的品质,也没有了新鲜感.这一年,我碰到了一个陕
民歌红梅 贾平凹
好的酌情追加分,故先不追太多!
正文:
我喜欢陕北民歌.但十几年来,陕北民歌太普及了,什么人张口就唱,唱得越来越没了原来的品质,也没有了新鲜感.这一年,我碰到了一个陕北人,她的歌声让我震撼,就如二十年前第一回听到陕北民歌时的那种兴奋,于是逢人便说,到处荐举.
其实,这人已经是位老歌手了.她的老,在于她先前一直唱通俗歌曲,而且唱得在全国比赛中还获过几次奖.人蛮年轻,白脸长身,性情安稳,她唱陕北民歌也仅两三年,出版有一张音碟.
民歌如田里的庄稼,它有着纯净的朴素,更带着土地的灵魂.这一点,许多歌手已经忘记了,只凭着有个好嗓子,要么唱得没感情,如玻璃板上写字,一抹便不留痕迹,要么太造作和矫情,如盆景一样病态明艳.如何使民歌有现代感,在嚣烦的今天唤起人心底中的苍凉与沉静?它同戏曲一样,改革是一直不断地调整并存争议.有大量的人对戏曲做过向话剧、歌乐、电影的靠近工作,遗憾的是忘却了改变价值观这一根本东西而弄得不伦不类,做民歌改造的人不如做戏曲改造的人多,却也翻新了许多,似乎也不大成功.这个陕北人,据我观察,似乎并无意于要做革命者,但她以自己是陕北人,从小就体会出黄土高原上生命的含义,又长期生活在大都市;再是从事通俗歌曲的演唱和钻研,当回过头来唱陕北民歌,她的嗓子自然发出了一种令人洗耳一新的音声.这好像那些外国人研究中国文学,中国人研究外国文学,通过具体个人的内部交换,完成了一种中西结合而别开生面.当然,这个人一定得是高人.
我听到她唱过许多早已听惯的陕北民歌,声音宽厚,元气充沛,节奏合理,爆发力和控制力极强,相当多的现代性的装饰,因此感受到既生而熟,既野而文,率真又华丽的冲击,脑海里不禁浮现出一个个长哭短哽,纠缠挣扎的悲怆画面.
我并不懂音乐,平日也多沉默,和我那帮朋友在一起,如林中一群呆鸟.(可我们听到了她的歌唱,所有的呆鸟都在鸣叫了,原来每个人都有唱的潜能,原来心可以歌唱,原来歌唱是那样地让灵魂飞扬.)于是,我们都在歌唱,在心烦时歌唱把烦恼像抽丝一样抽走了,在身子不适时歌唱可以使血脉通畅,在高兴时歌唱让快乐如酒一样挥发,如山倾一样轰然.歌声原本不是唱给别人的,而是生命需要唱,唱给自己的.
我想,她可能也是为自己唱歌,因为她唱得好,大家才倾听,才称她是歌手.
这个陕北人叫王红梅.我因此为她的音碟上题名,没有写王红梅民歌专辑,而写了:《民歌红梅》.
1.请用简洁的语言概括本文的主要内容.
2.在作者看来,王红梅所唱的民歌有怎样的特点.
3.请你说说文中括号的句子的理解.
4.文章结尾说:“我因此在她的音蝶上提名,没有写王红梅民歌专辑,而写了:《民歌红梅》.”你能说说这是为什么吗?
5.作者为什么到文章最后才说“她”的名字?
民歌红梅 贾平凹 好的酌情追加分,故先不追太多!正文:我喜欢陕北民歌.但十几年来,陕北民歌太普及了,什么人张口就唱,唱得越来越没了原来的品质,也没有了新鲜感.这一年,我碰到了一个陕
1.本文主要介绍了陕北民歌歌手王红梅的音乐风格和特点,以及作者对于音乐与生命的感悟.
2.声音宽厚、节奏合理、具有现代感、富于感情、冲击力和感染力强.
3.此句在于极力渲染王红梅民歌的强劲感染力,表达了人人都应该释放心灵,让灵魂歌唱的感悟
4.(1)前者显得过于通俗,而后者文艺气息浓厚;
(2)前者只是一个简单的专辑名称,而后者明显倾向于对王红梅音乐风格的推崇,她的音乐将陕北悠远的曲风和都市的现代性结合,冲击心灵,感染聆听者,能激发人们内心对于歌唱生活、歌唱灵魂的潜意识.用《民歌红梅》来命名,更多的是表示王红梅之于陕北民歌的代表性和高深造诣.
5.最后才说出,意在勾起读者的阅读欲望,有一种神秘感.
个人感觉现代文阅读,一般答案都可以再文章中找到.答题时可以选取文章中的词,稍加提炼就可以了.以上是个人简单回答,别考试用,错了别怪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