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7 20:10:57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编辑本段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编辑本段注释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与:给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3.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 已;停止,放弃.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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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é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的人。取:求取。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同。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这样。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食物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盛饭用的器具。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认为不值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丰厚的俸禄。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万钟,这里指优厚的俸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
24.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好处。
25.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i”。
26.奉:侍奉。
27.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8.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9.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30. 已:停止,放弃。
31.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因此我不做为了生而不择手段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厉害的,因此(即使)有祸患我也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得到生命的办法什么不可以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厉害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办法什么不可以做的呢?由于这个原因有可以获得生存手段然而不用的人,由于这个原因有可以躲避祸患手段而不采用。因为这个缘故,人们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厉害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感情,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感情,只不过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篮食物,一碗汤,得到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会饿死。如果盛气凌人地吆喝着给他吃,路上的饥饿的行人也不会接受;用脚践踏着给他吃,就连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如果有丰厚的俸禄却不辨别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它,这样,优厚的俸禄为我带来什么好处呢?是为了美丽的房子、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走投无路的穷人感激我的恩德吗?从前即使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宫室的美丽却接受了;先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为了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也是可以停止不做吗?这就叫做丧失了(自己的)天性。
编辑本段特殊用法一词多义
1.而
呼尔而与之。连接两个动作,承接连词(或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转折连词,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感激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人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结构助词 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0莫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那么
得之则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连词,这里表假设
13.凡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凡是;只要是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相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辟”通“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辟也”。
5.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特殊句式
1.判断句
例句:鱼,我所欲也。“也”,判断句标志。 译文:鱼,是我所喜爱的东西。
2.省略句
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为”后面省略了介词的宾语“礼义”,“受”后面省略了宾语“施舍”,全句省略了主语“我”。译文:从前我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
舍生而取义者也。省略主语“我”。
词类活用
名词作动词 得: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例句:所识穷乏者得我与 。
动词作名词 生:可以获得生存的手段。
例句: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收起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者,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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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者,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fú)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受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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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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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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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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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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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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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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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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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告子上》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í),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ěr)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之奉为之;乡为(wèi)身死而不受,今为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编辑本段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由此可见,他们所喜爱的有比生命更宝贵的东西(那就是“义”);他们所厌恶的,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那就是“不义”)。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吃了就能活下去,不吃就会饿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义就接受了。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先前(有的人)宁肯死也不愿接受,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样看来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羞恶廉耻之心。编辑本段注释
1.欲:想要,喜欢 。所欲:喜爱的东西。 2.熊掌:熊的脚掌,是极珍贵的食品。 3.得兼:即“兼得”,同时获得。兼,同时进行几件事或据有几样东西。得:得到。 4.舍鱼而取熊掌者也: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取:求取。 5.所欲有甚于生者,甚:超过; 于:比。 6.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 7.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8.患:祸患,灾难。 9.辟:通“避”,躲避。下同。 10.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1.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2.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以使用呢?。 13.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4.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按照这种方法就可以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3.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4是:这。心:天性,天良。 15.勿丧:不丢掉。 16.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篮” 17.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8.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19.蹴(cù)尔而与之:蹴:用脚踢 与:给 20.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长于“不”连用 21.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2. 何加:有什么益处。 加:好处。 23.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ei" 24.奉:侍奉。 25.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德。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 26.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原先,从前。 27. 已;停止,放弃。 28.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29.是故:因此。 30.能:能够。 31.行道之人:路上饥饿的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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