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09 10:07:02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鱼我所欲也》原文及翻译
原文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喜爱的.如果这两样东西不能同时得到的话,那么我就会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生命是我所想要的,但我所想要的还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情.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事,所以有祸患我不躲避.如果人们所想要的东西没有能比生命更重要的,那么凡是可以保全生命的方法有什么不可以用的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比死亡更严重的,那么凡是可以躲避祸患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采用的呢?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生存然而却不采用,按照这种方法做就可以躲避祸患然而却不去做.由此可见,他们所想要的东西有比生命更重要的,他们所厌恶的东西有比死亡更严重的.不仅仅是贤人有这种思想,每个人都有这种思想,只不过贤人能够操守这种道德,使它不丢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它就可以活下去,失去它就要死.(如果)吆喝着给人(吃),就是过路的饥饿的人都不会接受;(踩踏过才)用脚踢着给人家,乞丐也因轻视而不肯接受(不屑看他一眼).
高位的俸禄如果不分辨是否合乎道义就接受了,那么这种高位厚禄对我有什么益处! 是为了宫室的华美,为了妻妾的侍奉,为了所认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宫室的华美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现在为了妻妾的侍奉而接受了;从前为了(道义)宁死也不肯接受(施舍),如今却为了所熟识的穷人感激自己而接受了它.这种行为不是可以停止了吗?(如果不停止的话,)这就是所说的丧失了人本来的思想,即羞恶之心.
注释
1.熊掌:熊的脚掌,古人认为是珍贵的食品.
2.得兼:同时获得.得:获得.
3.舍鱼而取熊掌者也:舍弃鱼肉而选择熊掌的人.取:选取.
舍生而取义者也:舍弃生命而选择正义的人.取:求取.
4.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想要的有比生命更重更要的.甚:超过; 于:比.
5.苟得:苟且取得.这里是“苟且偷生”的意思;或者是只为求利益,不择手段.
6.所恶:讨厌的(事物).恶,憎恨,讨厌.
7.患:祸患,灾难.
8.辟:通“避”,躲避.下同.
9. 如使:假如,假使,下文“使”同义.
10. 凡可以得生者:一切可以得到生存的办法.者:……的办法.
11. 何不用也:什么手段不可用呢?
12.不为:不愿意这样做.
13.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通过某种方法就可以得到生存,但是有人却不用它.由是,按照这种方法.是,指示代词,指某种办法.
14.非独:不单,不仅.独:只,仅仅.
15是:这.
16.勿丧:不丢掉.丧:丧失,丢失.
17.箪:古代盛饭用的圆竹器.可译为“竹篮”.
18.豆:古代一种食器,高足,上呈圆盘形.有木制,陶制等,用来盛肉或其它食品.
19.呼尔而与之:意思是没有礼貌地吆喝着给人吃.尔:语气助词.《礼记·檀弓》记载,有一年齐国大饥荒,黔敖在路上施舍粥.有一个饥饿的人用衣袖遮面而来,黔敖吆喝着让他吃粥.他说,我就是不肯吃嗟来之食才落到这般地步的.这人始终拒绝侮辱性的施舍,后来饿死了.呼:吆喝、轻蔑地,对人不尊重.而,连词表修饰.
20.蹴(cù):用脚踢. 与:给.
21.不屑:因为轻视而不肯接受,这里是不愿意接受的意思.屑,认为值得,常与“不”连用.
22.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如果不辨别它是否合乎礼与义就接受高官厚禄.万钟,这里指高官厚禄.钟,古代的一种量器,六斛四斗为一钟.则,连词,这里表假设.“辩”通“辨”,辨别.
23. 何加:有什么益处.加:好处.
24.为:为了.下文“乡为”“今为”的“为”都念“wèī(四声)”.
25.奉:侍奉.
26. 所识穷乏者得与:所认识的穷困贫苦的人感激我吗?得我:得于我,感激我的恩惠.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激的意思.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
27.乡为身死而不受:从前(为了“礼义”),宁愿死也不接受(施舍).乡通“向”(旧写作“向”),原先,从前,先前.
28.今为宫室之美为之:今,现在.为,为了. 为(第二个),接受.
29. 已:停止,放弃.
30. 本心:天性,天良.本来的思想,即指“义”.
一词多义
1.而
呼尔而与之.连接两个动作,承接连词(或表修饰)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转折连词,却
2.于
所欲有甚于生者,.比
万钟于我何加焉, 对
3.是
非独贤者有是心也, 这种
是亦不可以已乎.这种做法
4. 得
二者不可得兼 得,得到,拥有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通“德”,感激
故不为苟得也 取得
5.为
乡为身死而不受.情愿
今为宫室之美为之 第一个“为”:为了,表目的.第二个“为”:接受.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采用
6. 之
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 定语中心语之间结构助词 的
人皆有之 代词 它 文中指羞恶的本心
得之则生 代词 它 文中指一箪食一豆羹
呼尔而与之 代词 它 文中指行道之人 乞人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代词 它 文中指万钟的俸禄
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代词 它 文中指接受俸禄的行为
此之谓失其本心 结构助词 它,指不辨礼义而受之的行为
7. 生
舍生而取义者也 生命
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 获得生命
8.与
所识穷乏者得我与与通“欤”,语气词
呼尔而与之 给
9.加
万钟于我何加焉 增加,这里指带来的好处
牺牲玉帛,弗敢加也 虚报
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 增加
10莫
.使人之所恶莫甚于死者 没有什么
宫妇左右莫不私王 没有谁
11.故
故患有所不辟也 所以
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 因
12.则
则凡可以辟患者何不为也 那么
得之则生 就
万钟则不辩礼仪而受之 连词,这里表假设
通假字
1.“得”通“德”,恩惠,这里是感谢的意思.例句:“今为所识穷乏者得我而为之”.
2.“乡”通“向”,从前.例句:“乡为身死而不受”.
3.“与”通“欤”,语气助词,相当于“吗”.例句:“所识贫乏者得我与”.
4. “辟”通“避”,躲避.例句:“故患有所不辟也”.
5. “辩”通“辨”,辨别.例句:“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
古今异义
1.可以
古:能够用来
今:能够
2.是
古:这 指示代词
今:判断动词
3.豆
古:古代盛食物的器具
今:豆子
4.钟
古:古代的量器
今:计时器具
5.加
古:益处
今: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东西或数目合在一起
《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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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我所欲也》
《孟子》
鱼,我所欲也;熊掌,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鱼而取熊掌者也。生,亦我所欲也;义,亦我所欲也。二者不可得兼,舍生而取义者也。生亦我所欲,所欲有甚于生者,故不为(wéi)苟(gǒu)得也;死亦我所恶(wù),所恶(wù)有甚于死者,故患有所不辟(bì)也。如使人之所欲莫甚于生,则凡可以得生者何不用也?使人之所恶(wù)莫甚于死者,则凡可以辟(bì)患者何不为(wéi)也?由是则生而有不用也,由是则可以辟(bì)患而有不为(wéi)也。是故所欲有甚于生者,所恶(wù)有甚于死者。非独贤者有是心也,人皆有之,贤者能勿丧耳。
一箪(dān)食(shi),一豆羹(gēng),得之则生,弗(fú)得则死。呼尔而与之,行道之人弗受;蹴(cù)尔而与之,乞人不屑(xiè)也。
万钟则不辩礼义而受之,万钟于我何加焉!为(wèi)宫室之美,妻妾(qiè)之奉,所识穷乏者得(dé)我与(yú)?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宫室之美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妻妾(qiè)之奉为(wéi)之;乡(xiàng)为身死而不受,今为(wèi)所识穷乏者得(dé)我而为(wéi)之;是亦不可以已乎?此之谓失其本心。
译文
鱼是我所想要的,熊掌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鱼而选取熊掌。生命也是我所想要的,道义也是我所想要的,如果这两种东西不能同时得到,我宁愿舍弃生命而选取道义。
生命是我所喜爱的,但我所喜爱的还有胜过生命的东西,所以我不做苟且偷生(的事);死亡是我所厌恶的,但我所厌恶的还有超过死亡的事,所以有的灾祸我不躲避。
如果人们所喜爱的东西没有超过生命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求得生存的手段,有什么不可以使用呢?如果人们所厌恶的事情没有超过死亡的,那么凡是能够用来逃避灾祸的方法哪会不采用呢?采用这种做法就能够活命,可是有的人却不肯采用;采用这种办法就能够躲避灾祸,可是有的人也不肯采用。是因为有比生命更想要的,有比死亡更厌恶的。并非只是贤人有这种本性,人人都有,只是贤人能够不丧失罢了。
一碗饭,一碗汤,得到了它就能活下去,得不到就会死。没有礼貌的 吆喝着给别人(吃),过路的饥民也不肯接受;用脚踢着(或踩过)给别人吃,乞丐也不愿意接受。
(可是有的人见了)优厚的俸禄却不分辨是否合乎礼仪就接受它。(这样,)优厚的俸禄对我有什么好处呢?(得到它难道是)为了住宅的华丽、妻妾的侍奉和熟识的穷人感激我吗?从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的人为了住宅的华丽却接受了;从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的人为了大小老婆的侍奉却接受了;从前(为了“礼义”),宁肯死也不愿接受施舍,现在有的人为了所认识的贫穷的人感激自己却接受了。这种做法不是可以停止了吗?这就叫做丧失了人所固有的本性天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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