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说“我国反腐的关键在於网络反腐”.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对这观点进行评析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2 12:53:03
有人说“我国反腐的关键在於网络反腐”.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对这观点进行评析
有人说“我国反腐的关键在於网络反腐”.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对这观点进行评析
有人说“我国反腐的关键在於网络反腐”.运用《政治生活》的有关知识对这观点进行评析
伴随着现代信息通讯技术的发展,人类社会进入到一个新的信息时代,其中网络已渗透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深刻地影响着人类社会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生存方式. 网络的功能已远远超出其诞生时的初衷,特别是当网络与政治连线时,直接导致各种网络政治现象层出不穷,其中一个重要表现在于网络被直接应用于政治参与,成为政治参与的新途径、新场所和新工具,直接影响着人类社会的政治生活. 在诸多的网络政治参与现象中,“网络反腐”日益呈现出强大的功能,展现出诱人的魅力. 本文拟从政治学理论的角度对“网络反腐”的内涵、机理、机制构建等问题进行研究和探讨. 一、网络反腐的内涵 从政治学的角度看,网络反腐是指社会政治主体为了追求现代社会的核心政治价值,通过网络揭露、曝光和追查各类腐败行为的活动. 据此,网络反腐主要包括以下一些内涵:一是网络反腐的主体主要包括三个层次,即作为社会组成单元的个体成员的网民,作为网络团体形式的网络共同体,以及作为社会核心层次的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它们共同构成了网络反腐的主体;二是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在现代社会中,“正义”、“平等”、“自由”、“民主”以及公民社会的价值等被视为核心政治价值. 社会政治主体出于对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对腐败行为进行监督、追查、谴责,以便实现社会公共利益的公平、正义;三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互联网络. 网络反腐是通过网络这个公共传媒发布、传播、反馈信息,进而形成网络舆论,引发舆论监督,引起国家专门机构的关注,从而达到反腐倡廉的目的. 二、网络反腐的基本机理 在信息时代,网络反腐作为一种新型的反腐形式和途径,有别于传统意义上的反腐形式,具有其独特的机理,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 网络政治参与主要是指在网络时代,发生在网络空间,目标指向现实社会政治体系,并以网络为载体和途径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一切行为. 我们也可以将其理解为“网络上的政治参与”,或者简言之“网络参政”. 依照我们对政治参与的一般理解,我们可以从政治参与的主体、政治参与的目标、政治参与的形式和手段等几方面分析网络反腐问题. 从主体看,网络反腐的主体与网络政治参与的主体在本质上是一致的,只不过网络政治主体又有其明显的特质. 例如,在网络上公民是以网民的身份出现的,网民本身具有虚拟、匿名等特质,恰恰是网民的虚拟特征,使得他们可以打消现实社会中反腐过程中的种种顾虑,公开揭露各种腐败现象. 从目标看,网络反腐的目标指向在于社会政治体系及其组成部分(包括机关和官员). 从形式和手段看,网络反腐和网络参政都是民主、监督的体现,只是网络反腐的载体是一种利用新型公共传媒进行的权利反腐形式. 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马克思主义的政治参与观认为,人们之所以参与政治,是建立在切实的物质利益基础之上的,“人们奋斗所争取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 这里的“利益”既包括作为社会成员的个体利益,更包括社会的公共利益,而这些利益是由“正义”、“平等”、“自由”、“民主”等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维系的,从这个意义上说,网络反腐的基本动因就在于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 正是基于社会政治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导致了网络反腐现象的出现和发展. 网络反腐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舆论监督. 一般而言,反对腐败可以分为国家机关利用公权力反腐败和利用公共传媒和社会舆论进行的反腐败,网络反腐本质上属于后者. 社会监督的种类和形式是多种多样的,而舆论监督是社会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现代社会权力制约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手段. 网络作为一种新型的公共传媒,由于其特殊的组成结构特点(无中心、无边界),造就了它与其他传统平面媒体不同的特质,可以发挥更加强大的舆论监督作用. 对网民和网络共同体而言,网络赋予他们更加自由、独立的话语权,网络信息的互动有效性增强了网络舆论监督的实效性和便捷性,一旦网民在网络上通过发贴、发表评论文章、撰写博客、网络举报等形式提供反腐线索,曝光腐败现象,抨击腐败行为,引发广大网民的关注时,就会形成强大的舆论场,从而给有腐败行为的官员以巨大的压力,进而引起专门机构的关注,对腐败行为实施追查和制裁,达到反对腐败的目的. 网络反腐的关键在于阳光透明和及时反馈. 舆论监督的有效性取决于监督的透明度和监督信息的反馈度. 以公众对举报方式看法为例,中青报社的调查显示,公众对有效举报方式的排序为:网络曝光(35.8 )、传统媒体曝光(31.3 )、向纪委举报(17.2 )、向检察院举报(11.4 )、向上级政府机关举报(3.3 )、向公安部门举报(0.5 ). 1 显然,舆论监督形式具有更大的影响力,其中的原因在于舆论监督更具透明度. 另一方面网络反腐是否有效还取决于监督信息的反馈度,包括社会公众对监督信息的反应和专门机构对网络监督信息的反馈,一般而言,社会公众对监督信息的关注程度直接关系着舆论监督的有效性, 也直接影响着专门机构实施反腐行动的进程,而专门机构对监督信息的反馈度又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网络反腐的实效, 从这个意义上说,网16 “网络反腐”的政治学分析络反腐的关键在于监督信息的透明度和反馈度. 网络反腐的持续有效性在于长效机制. 网络反腐不同于一般意义上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整治行动,它是一种长效机制. 网络监督不同于传统监督形式,监督主体的匿名性极大程度消除了公众的顾虑,监督信息表达的自主性突破了传统媒体的种种限制,监督成本低而监督成效高助推了监督主体通过网络反腐参与社会政治生活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监督信息的互动有效性进一步强化了网络反腐的功能. 传统的廉政教育和集中查处整治行动可以使腐败分子有所收敛,但风头过后又会死灰复燃. 网络反腐是持续的、不间断的、“阳光普照”式的监督模式,它对国家公职人员产生着持续威慑作用,可以真正做到警钟长鸣,是一种反腐倡廉的长效机制. 网络反腐形式与手段的多样性增强了网络反腐的效果. 从网络反腐目前所表现出的形式和手段看,已经呈现出多样性的特点. 网络论坛、网络博客、网络播客、反腐网站、电子邮件、人肉搜索、网络举报、网络公示等等形式层出不穷. 可以预计的是随着网络技术的飞速发展,每一项网络技术的突破和发展,都会被运用于网络反腐,都会进一步增强网络反腐的效果. 纵观我国网络反腐的发展历程,我们不难看到,从 2003 年的“孙志刚事件”、“宝马撞人案”的网络论坛发贴举报,到 2004 年的“下跪的副市长”事件反腐败网站“中国舆论监督网”的建立,再到 2008 年的房产局长“天价烟事件”等等,网络反腐的形式更加多样,效果更加显著. 三、网络反腐的特点 相对于一般意义上传统的反对腐败的诸多形式而言,网络反腐表现出以下一些特点: 一是虚拟性与现实性的统一. 网络反腐活动所依附的空间是一种不同于现实的电子空间,网络空间看似是虚拟的,甚至网络反腐的主体往往是以虚拟的网民身份出现的,但从网络反腐的表现看,网络反腐关注的确是现实社会中的热点问题,具有显著的现实性. 这是由于网络空间作为信息时代人类生存空间的进一步延伸和现实社会的再创性反映,与现实社会之间存在着不可分割的必然联系. 因此,在虚拟的网络空间实施反腐行动,总是反映出现实的社会问题. 但是,必须注意的是,网络本身的虚拟性并不能直接带来反腐的有效性,有时可能出现虚假反腐信息的出现,只有当网络反腐的虚拟性与现实性实现有机统一时,才能实现网络反腐的有效性. 二是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 网络的发展为实现网民的知情权提供了技术上、物质上的保证,根据网络所提供的信息,网民可以根据个人的需要方便快捷地获取信息,从而获得知情权.有人曾形象地将网络比喻为社会监视器,网民的监督权往往具体化为网民对各级官员行政行为合法性、合理性的监督,对他们的腐败行为进行大胆的揭露,从而实现其监督权. 但是,这种监督权不是行政法意义上的法律监督,也不是政治学所讲的权力制衡,它本身属于社会监督的性质,代表着网民的政治权力,是知情权与监督权的统一. 三是数字化与在线化的统一. 网络中的反腐信息是以数字化的形式在网络中传播的,网络通过将各种反腐信息变成为由“0”和“1”组成的数字信息在网间传递,又通过数字技术将数字信号转变为文字、图像、声音等信息展现在政府和网民面前,形成信息的互动和交流,表现出“数字化”的特征. 与此同时,“在线参与”成为网络反腐的基本方式,网民们可以坐在家中通过网络接收、发布反腐信息,参与社会热点讨论,提出意见建议,引发公众舆论和相关部门关注. 因此,离开“在线”也就无所谓“网络反腐”,实时在线成为网络反腐的基本特征. 四是平等化与有效化的统一. 在信息时代,网民们具有平等的主体地位、平等的政治权力、平等的参与机会,以及平等的话语权. 在网络上,不论你在现实社会中的地位如何,贫富差距怎 17 《中共福建省委党校学报》2010 年第 9 期样,都可能在网络上为公众所认识、认同,甚至是拥戴. 正是由于地位和权力的平等化,使得所有网民均有机会和可能参与网络反腐. 也恰恰是平等化的参与机制,可以有效地拓展网络反腐的覆盖面,形成更为广泛的社会监督和强大的社会“舆论场”,进而提高网络反腐的有效性,使腐败分子“望网却步”. 四、网络反腐机制的构建 1、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法治化. 人类社会发展的无数事实雄辩地证明,实现社会治理的法制化是保障社会有序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 建立健全网络反腐的法律保障机制,实现网络反腐的法治化既是规范网络反腐行为的需要,更是网络反腐合法化的需要. 互联网开放与平等的特点,在给网络反腐带来更多的机会和可能的同时,也会带来一定的负面影响. 因此,必须对网络反腐行为进行法律界定和规范,必须建立一整套既有广泛约束力,有具有针对性的,符合网络空间特点的《网络法》及其配套法律体系,通过法律明确界定网络反腐行为的范围、方式、途径,通过法律规范网络反腐行为,使网络反腐在法制的框架内得以健康发展. 2、加强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 维护网络反腐的正常秩序,不但要依靠具有强制力的法律规范,同时也离不开强制性的技术控制手段. 我们应当看到,网络反腐中出现的诸多不利因素,往往是与网络技术本身的不断发展相伴而生的. 正所谓“解铃还需系铃人”,由于技术来了的问题最终还需要技术创新本身得到解决. 要通过技术创新构建专业的网络反腐平台,畅通网络反腐渠道. 构建从地方到中央的专业网络反腐平台,可以有效解决网络反腐信息反馈滞后、网络攻击等问题,克服网络反腐的随意性弊端,保障网络反腐平台运行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3、构建网络监督信息快速反应机制,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作为网络反腐的重要主体,国家专门机关,如纪检监察机关、审计机关、检察机关和审判机关等要建立网络舆情监督的快速反应机制,设立专门舆情分析系统以及部门和专业人员实时浏览网络,可以在第一时间应对“网络曝光问题”,监控网民对公职人员的反腐信息. 换言之,有效解决政府监督与社会民主监督之间的信息对称问题是实现网络反腐有效性的必然选择. 通过快速反应机制,网络反腐主体及时在线监控网友对各级党员干部、公职人员有关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等方面的举报信息. 一旦发现,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即时发布信息回应,使举报信息件件有回音,事事有落实,从而有效提高网络反腐的效率. 综上所述,网络反腐实质上是一种网络政治参与行为,其基本动因在于政治参与主体对社会核心政治价值的追求,作为一种社会舆论监督,网络反腐成败的关键在于反腐信息的阳光透明、及时反馈和长效机制的构建. “网络反腐”具有虚拟性与现实性、知情权与监督权、数字化与在线化、平等化与有效化相统一等特点. 促进网络反腐的健康发展必须从法制、技术、机制等方面实施综合治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