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经济法题目,..美国公司甲在1998年6月1日给泰国公司乙发了一封函电:“需求500吨泰国一级香米,CIF新港每吨200美元,合同订立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在6月8日内答复.”乙公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10:18:15
国际经济法题目,..美国公司甲在1998年6月1日给泰国公司乙发了一封函电:“需求500吨泰国一级香米,CIF新港每吨200美元,合同订立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在6月8日内答复.”乙公司
国际经济法题目,..
美国公司甲在1998年6月1日给泰国公司乙发了一封函电:“需求500吨泰国一级香米,CIF新港每吨200美元,合同订立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在6月8日内答复.”乙公司在6月5日回电:“接受你的发盘,在订立合同后三个月内装船.”甲公司在6月8日复电:“在订立书面合同后一个月内装船.”乙公司在6月10日复电:“同意你方建议,请派人来签订书面合同.”最后,两公司在6月15日签订CIF新港条件下的泰国香米购销合同.
乙公司在7月8日按时将500吨大米交给承运人丙,承运人在检查以后,向乙公司出具了一份清洁提单.大米在7月24日到达美国新港港口,甲公司经检验发现有以下的损失:80吨大米因航途中遭遇暴雨被海水浸湿,剩余大米经检验得知相当泰国二级米标准的.于是甲公司通知乙公司停止付货款.
1.根据我国《合同法》分析甲公司6月1日和乙公司6月5日函电在法律上属于合同订立过程中的哪种行为?为什么?
2.如何界定乙公司的交货行为?为什么?
3.甲公司应采取什么措施维护自身权益?
国际经济法题目,..美国公司甲在1998年6月1日给泰国公司乙发了一封函电:“需求500吨泰国一级香米,CIF新港每吨200美元,合同订立后即装船,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请在6月8日内答复.”乙公司
1、甲公司6月1日发盘的行为属于要约行为,因为其具备了要约的基本要件如内容具体明确等;乙公司6月5日的行为也是要约,因为对甲公司的要求进行了实质性变更(订立合同后三个月内装船).
2、乙公司的交货行为是履行合同的行为.因为系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交货.
3、甲公司可以追究乙公司的违约责任,要求其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