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仪休拒鱼枉于法,则免于相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15 09:35:59
公仪休拒鱼枉于法,则免于相
公仪休拒鱼
枉于法,则免于相
公仪休拒鱼枉于法,则免于相
公仪休 【人物资料】
春秋时期的鲁国,有一位名叫公仪休的博士,因为德、才兼优而被选拔为鲁国的宰相.
【原文】
公仪休相鲁而嗜鱼,一国争买鱼而献之.公仪子不受.其弟子曰:“夫子嗜鱼而不受,何也?”曰:“夫唯嗜鱼,故不受也.夫即受鱼,必有下人之色,有下人之色,将枉于法.枉于法,则免于相.免于相,则虽嗜鱼,此必不能致我鱼,我又不能自给鱼.即无受鱼而不免于相,虽不受鱼,我能常给鱼.”此明夫恃人不如自持也;明于人之为己者,不如己之自为也.
【人物故事等】
公仪休喜欢吃鱼,有人就送鱼给他,他拒而不受.送鱼的人说:"听说你喜欢吃鱼,为什么不肯接受我送的鱼呢?"公仪休说:"正因为我喜欢吃鱼,所以更不能接受你的鱼!我现在做宰相,买得起鱼,自己可以买来吃,如果我因为接受了你送的鱼而被免去宰相之职,我自己从此就买不起鱼了,你难道还会再给我送鱼吗?这样一来,我还能再吃得到鱼吗?因此,我是决不能接受你送的鱼的."
公仪休嗜鱼的故事,讲的是很实在的小道理:受贿就要丢官,丢官以后,人家当然不会再送贿赂给你,你自己却又因为失去了俸禄,什么爱好也都无法实现了,因此,受贿是不合算的.公仪休是出身鲁国的博士,鲁国的博士或当为儒生,公仪休在这里所讲的道理,却又不同于儒家的那些从高起点出发的大道理.不过.这里讲的小道理,却很实在,人人能算这笔账.如今那些被关在监狱里的贪官们,原来都是有地位的官吏,他们原先的薪金本是可以享受不错的生活,如今要想自由地享受其本来应得的薪金,还能够吗?
儒家是一个起点很高的学派,孔子的"士志于道",孟子的大丈夫精神,培育了中国历史上无数的志士仁人,造就了大批的鲁迅先生称之为"中国的脊梁骨"的伟大人物,这是一部二十五史,以确凿的史实昭示我们的,任谁也无法否认.但是,我们又要看到,人总是分为不同层次的,官吏也不例外,儒家学说中,又有着类似公仪休嗜鱼这样的针对起点不是很高的一般官吏的廉政理论和故事,这说明儒家廉政理论的务实性与多层次性.因为,儒家学说是用世的学说,凡用世的学说,则除了培育高层次的、先进分子的理论外,还要有针对普通一些的人们的理论,才能完备而切合于实用.这是我们今人应该从儒家学说中学到的东西.
其实,不仅是廉政的思想,就是一般的道德教育,也不能仅仅考虑到先进分子,而是应当给一般的普通人以更多的关注.因为先进分子往往是少数,如果道德教育只着眼于先进分子,并且把教育先进分子的道理用之于普通群众,则这样的教育就会流于形式,不着边际.儒家廉政道德教育的多层次性,实与儒家一般道德教育的多层次性密切相关.这可能是道德教育当中的一个相当值得关注的题目.
公仪休担任鲁相以后,规定鲁国一切做官的人,不得经营产业、与民争利,他认为,做官的人,是在大的方面已经得到利益了,民众力农、务工、做生意,是取得一些小利,受大者不得再取小,因此,做官的人是不能兼做生意的.
公仪休自己也是身体力行的.他自家园子里长的冬葵菜,很好吃,他就把这些冬葵莱全拔掉了;他家中的妻子织布自己用,他就把织布机烧了,叫妻子回娘家.他说:"如果我们做官的人家都经营产业,农工妇女生产的东西卖给谁呢?"
这则故事,与前述公仪休嗜鱼的故事,完全不同.公仪休嗜鱼的故事,讲的是一个很务实的道理.而这则故事,调门是非常高的,高得几乎可以说是不近人情.种得好好的冬葵菜要拔掉,自己妻子织布,就去织休妻.这一切,则又都是为了坚持做官的人不经营产业的原则.这也就是说,吃自己种的菜,穿自己织布做的衣服,就会和做官的人不能同时经营产业的理论矛盾,因此,一个人一旦当了官,就必需坚决拔葵去织,虽不近人情亦在所不计!
这则故事,未见于先秦典籍.目前我们所能看到的最早记载这则故事的典籍,就是司马迁的《史记》.不过,在《汉书.董仲舒传》所载的,董仲舒回答汉武帝问题的、俗称为《天人三策》的对策(皇帝的简短诏书,称做"策",臣下上书回答皇帝诏书中提出的问题,称"对策")中,我们却看到了同样的内容.司马迁是董仲舒的学生,所以,分析下来,司马迁在《史记?循吏列传》中所述的这则故事,应当是从老师董仲舒那里听来的.这个情况也许可以帮助我们了解,在这则故事中,何以会有一些不近人情的内涵.它实际上是董仲舒师承的那些治《春秋公羊学》的儒家学者们,在一代又一代的口耳相传中,保存下来的历史素材.口耳相传的东西常不如书面的东西那样稳定,在口耳相传中,往往会经过种种自觉或不自觉的加工,有点像民间故事那样.不过,学者当中口耳相传的历史素材,同民间故事又有些区别,民间故事在口耳相传中往往会不断增强其艺术性、故事性,而学者当中口耳相传的历史素材,则往往会在强调其某一方面的思想内涵而使故事情节有所变化,使其近于寓言.
那么,在公仪休的这种不近人情的行动中,所强调的,是一种什么思想呢?这就是官吏不得同时经营产业的思想.这却是儒家为官守则当中的一个极其重要的观点,说清楚了这样一个背景,我们就可以进一步观察一下,董仲舒在回答汉武帝策问的对策中,是怎样发挥儒家的这一理论的?我们现在把董仲舒对策中的这一看法,大致译为白话:
"上天也是有分寸的啊!长有牙齿的猛兽就不再长角,长有翅膀的鸟类就只有两只脚,这就是受大者不得再取小的原则啊!"
"古代做官的人,就不再以力取食(指农工业),亦不再经营商业,这也是受大者不得取小,与天同意者也.若是已经受大,又再取小,上天也做不到,何况人呢! 这就是民众之所以经常发出愁怨、叹苦不足之声的原因啊!身宠而居高位,家温而食厚禄,乘着富贵的资力,而与民众争利于市,民众怎么能争得过这些官僚们呢?所以一批官僚们,众其奴婢,多其
牛羊,广其田宅,博其产业,蓄其积累,追求这类富裕的资产,没有止境,以此迫促民众,民众的日子一天不如一天,渐渐走向大穷.富者奢侈羡溢,贫者穷急愁苦,穷急愁苦而在上者不去救助他们,则民不乐生;民不乐生,就会连死都不怕,怎么会不去犯罪呢?这就是用刑越重而奸邪越是无法控制的道理啊!"
"所以,拿俸禄的人家,就只该靠俸禄生活,不得与民众争营其他产业,然后利益才能平均分布,百姓始能家给人足.这是上天之理,也是远古之道,天子应当效法此理定为制度,而大夫应该遵循此理指导自己行动.所以公仪子相鲁,看到妻子织布就怒而出其妻,吃到冬葵菜就恼而拔其葵,说:'我已经拿了俸禄,难道应该再要去抢夺农夫工女的利益吗?'古代居于官位的贤人君子都是这样做的,所以下面的人佩服他们的德行,就自然地听从他们的教导,民众受到他们的廉政作风的影响,自然也不会贪鄙.……由此观之,天子、大夫者,乃是下民之所注视与仿效,远方都在从四面看着的人啊!近者视而仿之,远者望而效之,岂可居贤人之位而与民众争利乎?况且急于求财利常恐不足者,是民众的想法;急于求仁义而常恐不能教化民众者,才是为官者应有的想法!"
"《周易》说:'负且乘,致寇至.'乘车,是君子(官吏)之位;挑担,乃庶人(民众)之事,居君子之位而为庶人之行,祸患必至!如果居君子之位,愿为君子之行,那么,除了学公仪休的样,别无他途!"这段话,说得再清楚不过了.官吏与民争利,就会富者愈富,贫者愈贫,形成与加速两极分化,这对任何社会而言,都是危险的.
这就是公仪休拔葵去织这样一则看似不近情理的、带有寓言性质的故事中,所蕴含的有深度的治国之道.我党正是看到了这一点,所以,针对官员经商办企业曾经三令五申予以禁止,近期又出台禁止官员在企业兼职兼薪的举措,所有这些,除了肃贪反腐的需要外,就是为防止官员与民争利而导致社会两极分化而采取的治国之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