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军军功爵制内容?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24 02:46:50
秦军军功爵制内容?
秦军军功爵制内容?
秦军军功爵制内容?
秦的军功爵制的核心主要包括两项内容:
其一,"有军功者,各以率受上爵".这就是说凡立有军功者,不问出身门第、阶级和阶层,都可以享受爵禄.军功是接受爵禄赏赐的最必要条件.
其二,"宗室非有军功论,不得为属籍".这是取消宗室贵族所享有的世袭特权,他们不能再像过去那样仅凭血缘关系,即"属籍",就可以获得高官厚禄和爵位封邑.
秦国施行的军功爵制,在赏赐爵秩的原则上还有较严格的限制.
原则一,是"官爵之迁与斩首之功相称".秦法是:凡战士能斩得敌人一颗首级,就可以获得爵位一级及与之相应的田宅、庶子,也可以做官.斩杀的敌人首级越多,获得的爵位越高.如果能斩敌人首级五颗,还可以役使隶臣五家.总之,军功的大小决定着将士"尊卑爵秩等级"的高低.
原则二,是爵位高者赏赐重,爵位低者赏赐轻,对士兵的奖赏低于军官.依秦制,划分爵位为二十级,从一级公士到二十级彻侯.军队在攻城围邑时如能斩杀敌人八千以上,野战时如能斩杀敌人二千以上,就是全功.凡立全功的部队,就对全军进行赏赐,而赏格依五大夫(九级)为分界,划分为两类,对五大夫以上的高爵赏赐重,在正常的官爵升迁之外还有"赐邑"、"赐税"、"税邑"等.而对五大夫以下的低爵,则只赏赐官爵一级,或者最多加赐几千钱、几个奴隶而已,没有"赐税"、"赐邑"、"税邑"等重赏.
原则三,是赏罚并行,立功有赏,无功者罚,赏罚分明.秦国军队以伍为基本战斗单位,一伍之中如有一人战死,其余四人即获罪;如有二、三人战死,其他人的罪名更重.将功折罪的唯一方法是杀敌:一人战死,须杀敌一人.二人战死,须杀敌二人.所以秦军战士要想得到"斩一首爵一级"的奖赏,必须是在斩杀敌人的数量中扣除了己方死亡人数后,方能获得.这样一来,士兵要想获爵位并不是轻而易举的事.因为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交战双方的武器装备相差无几,又是近身肉搏战,想要在战斗中只斩杀敌人而自己不受损失,几乎是不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