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能收养这名弃婴吗?我是一名年近五十岁的单身汉,看来成家已是空想了,现在一名别人家的弃婴,请问我能否有收养的权利吗?能在村里上户口吗?我是单身汉,不是夫妻俩,有位朋友说不可以收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2/19 17:28:49
我能收养这名弃婴吗?我是一名年近五十岁的单身汉,看来成家已是空想了,现在一名别人家的弃婴,请问我能否有收养的权利吗?能在村里上户口吗?我是单身汉,不是夫妻俩,有位朋友说不可以收
我能收养这名弃婴吗?
我是一名年近五十岁的单身汉,看来成家已是空想了,现在一名别人家的弃婴,请问我能否有收养的权利吗?能在村里上户口吗?
我是单身汉,不是夫妻俩,有位朋友说不可以收养.请各位就这个问题讨论讨论.这看来是主要的问题了.
我收养的是一名男婴,我今年五十二岁了。这些条件总是没什么问题了吧。可我们村的干部们说我的孩子来路不明,硬是不让我收养。这符合计生政策吗?
我能收养这名弃婴吗?我是一名年近五十岁的单身汉,看来成家已是空想了,现在一名别人家的弃婴,请问我能否有收养的权利吗?能在村里上户口吗?我是单身汉,不是夫妻俩,有位朋友说不可以收
如果你同时具备下列条件是可以收养的.
(一)无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年满三十周岁.
法律上还有以下条款:
第十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订立收养协议的,可以订立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第十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部门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所以你是有必要到相关部门去办理登记,办理户口.
补充:
以下条款可以证明单身男子也可以收养弃婴:
第九条 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你村里的干部文化也太底,所谓“来路不明”才是弃婴,哪有因为来路不明就不准收养的!这不是屁话吗?
请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咨询登记,记住,是县级以上,别老问你的村干部了.
还有:借收养名义拐卖儿童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详细法律条文请看参考资料:
你有能力养活这名弃婴,就没问题。。户口也应该没问题
二楼的说得差不多了,但是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好像领养弃婴是要夫妻才可以领养的,个人好像不允许领养。
对了,你经济条件还可以吗?如果经济条件不行的话好像也不可以领养。
先抱去民政局那里登记然后再去公安局那里查查,确定是弃婴的话就可以按照楼上的程序去领养了,但是我个人觉得你不大可能被批准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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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楼的说得差不多了,但是我要是没记错的话好像领养弃婴是要夫妻才可以领养的,个人好像不允许领养。
对了,你经济条件还可以吗?如果经济条件不行的话好像也不可以领养。
先抱去民政局那里登记然后再去公安局那里查查,确定是弃婴的话就可以按照楼上的程序去领养了,但是我个人觉得你不大可能被批准领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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