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来源:学生作业帮助网 编辑:六六作业网 时间:2024/11/22 05:09:17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食品卫生微生物检验菌落总数测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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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食品检样
3.2 培养基
平板计数培养基,无菌生理盐水
3.3 其它
无菌培养皿,无菌移液管,无菌不锈钢勺.
4 流程
5 步骤
5.1 取样、稀释和培养
5.1.1 以无菌操作取检样25g(或ml),放于225mL灭菌生理盐水的灭菌玻璃瓶内(瓶内预置适量的玻璃珠)或灭菌乳钵内,经充分振要或研磨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固体检样在加入稀释液后,最好置灭菌均质器中以8000~10000r/min的速度处理1min,制成1:10的均匀稀释液.
5.1.2 用1ml灭菌吸管吸取1:10稀释液1ml,沿管壁徐徐注入含有9ml灭菌生理盐水的试管内,振摇试管混合均匀,制成1:100的稀释液.
5.1.3 另取1ml灭菌吸管,按上项操作顺序,制10倍递增稀释液,如此每递增稀释一次即换用1支10ml吸管.
5.1.4 根据标准要求或对污染情况的估计,选择2~3个适宜稀释度,分别在制作10倍递增稀释的同时,以吸取该稀释度的吸管移取1ml稀释液于灭菌平皿中,每个稀释度做两个平皿.
5.1.5 稀释液移入平皿后,将凉至46℃营养琼脂培养基注入平皿约15ml,并转动平皿,混合均匀.同时将营养琼脂培养基倾入加有1ml稀释液(不含样品)的灭菌平皿内作空白对照.
5.1.6 待琼脂凝固后,翻转平板,置36±1℃温箱内培养48±2h,取出计算平板内菌落数目,乘以稀释倍数,即得每克(每毫升)样品所含菌落总数.
5.2 菌落计数方法
作平皿菌落计数时,可用肉眼观察,必要时用放大镜检查,以防遗漏.在记下各平皿的菌落总数后,求出同稀释度的各平皿平均菌落数.到达规定培养时间,应立即计数.如果不能立即计数,应将平板放置于0-4℃,但不要超过24h.
5.3 菌落计数报告方法
5.3.1 平皿菌落数的选择
选取菌落数在30~300之间的平皿作为菌落总数测定标准.每一个稀释度应采用两个平皿平均数,其中一个平皿有较大片状菌落生长时,则不宜采用,而应以无片状菌落生长的平皿作为该稀释度的菌落数,若片状菌落不到平皿的一半,而其余一半中菌落分布又很均匀,则可以计算半个平皿后乘以2以代表全皿菌落数.
表1 稀释度选择及菌落数报告方式
2、不同稀释度的选择及报告方法
1)首先选择平均菌落数在30~300之间者进行计算,若只有一个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符合此范围时,则将该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1)
2)若有两个稀释度,其生长的菌落数均在30~300之间,则视二者之比值来决定,若其比值小于2应报告两者的平均数(如实例2).若大于2则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总数(如实例3).若等于2亦报告其中稀释度较小的菌落数(见实例4).
3)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大于300,则应按稀释度最高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5).
4)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小于30,则应以按稀释度最低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6).
5)若所有稀释度的平均菌落数均不在30~300之间,则应以最接近30或300的平均菌落数乘以稀释倍数报告之,(见实例7).
6)若所有稀释度的均无菌落生长,则以